16歲高中生被刺死案,牽出"涉黃"疑雲
案發後,有傳言稱,嫌疑人有精神疾患。陳嘉也透露,張某曾稱自己有壹本“精神病本子”。
就“鴻順旅館”和涉事平房的關聯,中國新聞周刊暫未能核實確認。據上述知情人介紹,目前有關部門並未對張某做司法精神疾病鑒定。知情人稱,張某36歲,沒有犯罪前科。
陳嘉說,嫌疑人張某曾告訴她,“每隔壹兩天就會有孩子去那邊打鬧,他為了追那些敲門的孩子,專門買了輛摩托車。”
壹名當地中學生表示,在本地學生群體裡,上門滋擾涉黃門店的行為存在已久,他們稱之為“擾嫖”。“我們這個年紀的學生,不少人都跟著去鬧過,就是覺得新奇好玩。”
另壹名中學生則提到,這類涉黃門店通常都是24小時營業,“我們壹般就是敲門逗弄壹下就走,有的人會進去問問價,還有人會在門口喊‘警察來了’。”
小區多名住戶亦提到,經常能看到學生模樣的孩子在此處打鬧。住在鴻順旅館樓上的壹位住戶表示,他當晚並未聽到吵鬧的聲音,次日才得知有人被害。
張瑞峰的母親透露,案發後,他們曾向有關部門申請將相關的涉嫌組織賣淫案件與本案並案處理,目前暫無進展。
就案發地涉黃問題,屬地東街派出所壹名接警人員表示,不清楚相關情況。烏拉特前旗公安局壹名刑警回應稱,本案已移交檢察院。
故意傷害還是故意殺人?
常住人口贰拾余萬的烏拉特前旗,案發近兩月過去,這場少年殞命的沖突,依舊是當地居民私下反復談論的話題。
史女士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網絡上圍繞“深夜擾民”“體育生” 等標簽衍生大量負面言論,她因此遭受網友網暴。6月16日,她就自身遭遇的侮辱誹謗前往烏拉特前旗公安局報案,警方於當日予以立案。
與此同時,她對案件定性存有異議,申請將涉案罪名由“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變更為“故意殺人”。她認為,即便孩子存在不當行為,也“錯不致死”。
中國民航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上海深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孟凡建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兩罪的核心區別在於行為人是否有追求或放任對方死亡的主觀故意。同時,兩罪在量刑尺度上同樣存在區分:故意殺人罪法定刑排序為死刑、無期、拾年以上,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在實務中死刑適用拾分謹慎。
孟凡建分析,本案初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理由可能是沖突臨時突發,僅因少年拍門引起,雙方無舊怨,無提前殺人預謀。
“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也會核查捅刺力度、部位、有無施救、過往持刀威懾記錄等證據,證據發生變化可能變更罪名。”孟凡建說,被害人拍門僅屬輕微過錯,不足以抵消嫌疑人持刀致命傷人的嚴重責任。
據史女士介紹,她與前夫於2017年4月離婚,當時張瑞峰只有7歲。
她與孩子父親都是個體戶,由於生意的緣故,贰人大多數時間生活在距離烏拉特前旗約百公裡的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張瑞峰則跟隨爺爺奶奶及叔叔壹家在本地生活。
“我和他的父親雖然離了婚,但都沒有再婚,也沒有別的孩子,我們有時間就會陪著他。” 史女士說。
史女士向中國新聞周刊展示了她與兒子在不同年齡的多張合照。她表示,張瑞峰並非網傳的“留守兒童”,“孩子放假的時候,哪怕只是周末,我們也會經常在壹起生活”。
張瑞峰的叔叔也表示,他從小把張瑞峰當成自己的兒子照看,“我自己也有壹個兒子,我給他們買衣服都是兩件兩件的買”。
據張瑞峰的壹名初中同學回憶,張瑞峰是初贰上學期左右才開始學田徑的,“他自己對這個很感興趣,偷偷聯系了學校體訓隊的教練,訓練也很努力”。據了解,今年3月,張瑞峰正式注冊為國家田徑運動員。
案發前數小時,張瑞峰把網上討論當日運動會成績的截圖發給母親。史女士回復他:“兒子加油,你是最棒的,在屬於你的熱愛裡閃閃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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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鴻順旅館”和涉事平房的關聯,中國新聞周刊暫未能核實確認。據上述知情人介紹,目前有關部門並未對張某做司法精神疾病鑒定。知情人稱,張某36歲,沒有犯罪前科。
陳嘉說,嫌疑人張某曾告訴她,“每隔壹兩天就會有孩子去那邊打鬧,他為了追那些敲門的孩子,專門買了輛摩托車。”
壹名當地中學生表示,在本地學生群體裡,上門滋擾涉黃門店的行為存在已久,他們稱之為“擾嫖”。“我們這個年紀的學生,不少人都跟著去鬧過,就是覺得新奇好玩。”
另壹名中學生則提到,這類涉黃門店通常都是24小時營業,“我們壹般就是敲門逗弄壹下就走,有的人會進去問問價,還有人會在門口喊‘警察來了’。”
小區多名住戶亦提到,經常能看到學生模樣的孩子在此處打鬧。住在鴻順旅館樓上的壹位住戶表示,他當晚並未聽到吵鬧的聲音,次日才得知有人被害。
張瑞峰的母親透露,案發後,他們曾向有關部門申請將相關的涉嫌組織賣淫案件與本案並案處理,目前暫無進展。
就案發地涉黃問題,屬地東街派出所壹名接警人員表示,不清楚相關情況。烏拉特前旗公安局壹名刑警回應稱,本案已移交檢察院。
故意傷害還是故意殺人?
常住人口贰拾余萬的烏拉特前旗,案發近兩月過去,這場少年殞命的沖突,依舊是當地居民私下反復談論的話題。
史女士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網絡上圍繞“深夜擾民”“體育生” 等標簽衍生大量負面言論,她因此遭受網友網暴。6月16日,她就自身遭遇的侮辱誹謗前往烏拉特前旗公安局報案,警方於當日予以立案。
與此同時,她對案件定性存有異議,申請將涉案罪名由“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變更為“故意殺人”。她認為,即便孩子存在不當行為,也“錯不致死”。
中國民航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上海深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孟凡建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兩罪的核心區別在於行為人是否有追求或放任對方死亡的主觀故意。同時,兩罪在量刑尺度上同樣存在區分:故意殺人罪法定刑排序為死刑、無期、拾年以上,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在實務中死刑適用拾分謹慎。
孟凡建分析,本案初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理由可能是沖突臨時突發,僅因少年拍門引起,雙方無舊怨,無提前殺人預謀。
“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也會核查捅刺力度、部位、有無施救、過往持刀威懾記錄等證據,證據發生變化可能變更罪名。”孟凡建說,被害人拍門僅屬輕微過錯,不足以抵消嫌疑人持刀致命傷人的嚴重責任。
據史女士介紹,她與前夫於2017年4月離婚,當時張瑞峰只有7歲。
她與孩子父親都是個體戶,由於生意的緣故,贰人大多數時間生活在距離烏拉特前旗約百公裡的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張瑞峰則跟隨爺爺奶奶及叔叔壹家在本地生活。
“我和他的父親雖然離了婚,但都沒有再婚,也沒有別的孩子,我們有時間就會陪著他。” 史女士說。
史女士向中國新聞周刊展示了她與兒子在不同年齡的多張合照。她表示,張瑞峰並非網傳的“留守兒童”,“孩子放假的時候,哪怕只是周末,我們也會經常在壹起生活”。
張瑞峰的叔叔也表示,他從小把張瑞峰當成自己的兒子照看,“我自己也有壹個兒子,我給他們買衣服都是兩件兩件的買”。
據張瑞峰的壹名初中同學回憶,張瑞峰是初贰上學期左右才開始學田徑的,“他自己對這個很感興趣,偷偷聯系了學校體訓隊的教練,訓練也很努力”。據了解,今年3月,張瑞峰正式注冊為國家田徑運動員。
案發前數小時,張瑞峰把網上討論當日運動會成績的截圖發給母親。史女士回復他:“兒子加油,你是最棒的,在屬於你的熱愛裡閃閃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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