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笔巅峰之作:我读长沙"女干部占车位"《情况通报》
第一,最大化地潜藏文字立场,但成功引导了读者共情方向。
同样是用车拦住对方,在文中,当写到车位主人闵某(@侠客小俊哥)时,用的是“堵住彭某某车辆”,而且写到了4次“堵住”;当写到女车主的男朋友时,用的却是“将车停在闵某的车头前”。
仅仅是一字之别,同样的行为,却给读者带来两种感受。堵,具有破坏性、否定性;停,则是客观中性描述,没有攻击性。而事实是,恰恰是副处长彭某某的男朋友这一“停”的行为,是事件中的关键节点,并将矛盾激化。

彭某某及其同在体育系统工作的男友在车位现场与人争执
同样是说话、解释,当写到彭某某时,通报用的是“彭某某称”;写到闵某时,用的却是“闵某声称”。
3.同样是不挪车,当写到彭某某时,通报用的是“未移车”;写到闵某时,用的却是“拒绝移车”。
在彭某某这里,是客观结果,在闵某这里,就是态度恶劣。
4.同样是没有参加调解会。当写到女车主彭某某时,用的是“彭某某未到现场”(第一次)、“仅彭某某父母到场”(第二次,没有提及彭某某);当写到车位主人闵某时,用的却是“闵某以店内工作繁忙为由拒绝到场”。
“未到现场”是客观表述,但“拒绝到场”就有无理取闹之嫌了。事实上,即便从通报看,第一次调解,彭某某根本不来,闵某来了,第二次调解彭某某让自己父母来,自己仍然不来,闵某知道这个情况不来完全是人之常情。傲慢的是彭某某,但那几段话读下来,反而会觉得闵某傲慢。
称VS声称;
停在VS堵住;
未移车VS拒绝移车;
未到现场VS拒绝到场……
一般的读者,并不会注意到这些文字上的细枝末节,阅读中不知不觉就站在了彭某某一边。即便我这样从事编辑、主编多年的人,也需要聚精会神,才能注意到。但在我主管媒体编务时,这样的例子只要发现一次,当事作者在我这里就一定直接划入重点黑名单了。
第二,略去、弱化关键细节。
《情况通报》整体是一种客观叙事的形式,但,却有三大关键细节被略去了:
第一个细节:根据@侠客小俊哥 在视频中描述,7月1日下午6点多,他在车库偶遇女车主,她拿着车钥匙到车里取东西。这个关键细节是整个事件矛盾的起点。试想,占车位是前一天的事,物业已经通知她挪车,但她以出差为由拒绝了,此时,当事人却撞见了她,双方因此失去了信任基础。也正是在这个细节之后,@侠客小俊哥 才把自己的车停在红色本田车,堵住它,要车主道歉。
他的这个行为和要求,完全合理。他所说的,是真还是假?可惜,在《情况通报》中,完全没有提及撞见女车主这个事件中最重要的细节,也没有解释女车主出差的谎言是如何被识破的。其实,@侠客小俊哥 所说是否符合事实,在视频监控里一看就知道了。
第二个细节:在@侠客小俊哥 所发布的视频中,7月1日晚上10点左右,当彭某某的男朋友来到现场并堵住@侠客小俊哥 的车时,双方一大堆人情绪激动地吵起来。有业主邻居当场问彭某某“你到底移不移走车喽?”,彭某某答:“可以不走。”“可以不走是吧,那你这车就堵死在里面了。你要犟,那就这么犟着。你占人家车位你还这样。”原视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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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我来说几句
同样是用车拦住对方,在文中,当写到车位主人闵某(@侠客小俊哥)时,用的是“堵住彭某某车辆”,而且写到了4次“堵住”;当写到女车主的男朋友时,用的却是“将车停在闵某的车头前”。
仅仅是一字之别,同样的行为,却给读者带来两种感受。堵,具有破坏性、否定性;停,则是客观中性描述,没有攻击性。而事实是,恰恰是副处长彭某某的男朋友这一“停”的行为,是事件中的关键节点,并将矛盾激化。

彭某某及其同在体育系统工作的男友在车位现场与人争执
同样是说话、解释,当写到彭某某时,通报用的是“彭某某称”;写到闵某时,用的却是“闵某声称”。
3.同样是不挪车,当写到彭某某时,通报用的是“未移车”;写到闵某时,用的却是“拒绝移车”。
在彭某某这里,是客观结果,在闵某这里,就是态度恶劣。
4.同样是没有参加调解会。当写到女车主彭某某时,用的是“彭某某未到现场”(第一次)、“仅彭某某父母到场”(第二次,没有提及彭某某);当写到车位主人闵某时,用的却是“闵某以店内工作繁忙为由拒绝到场”。
“未到现场”是客观表述,但“拒绝到场”就有无理取闹之嫌了。事实上,即便从通报看,第一次调解,彭某某根本不来,闵某来了,第二次调解彭某某让自己父母来,自己仍然不来,闵某知道这个情况不来完全是人之常情。傲慢的是彭某某,但那几段话读下来,反而会觉得闵某傲慢。
称VS声称;
停在VS堵住;
未移车VS拒绝移车;
未到现场VS拒绝到场……
一般的读者,并不会注意到这些文字上的细枝末节,阅读中不知不觉就站在了彭某某一边。即便我这样从事编辑、主编多年的人,也需要聚精会神,才能注意到。但在我主管媒体编务时,这样的例子只要发现一次,当事作者在我这里就一定直接划入重点黑名单了。
第二,略去、弱化关键细节。
《情况通报》整体是一种客观叙事的形式,但,却有三大关键细节被略去了:
第一个细节:根据@侠客小俊哥 在视频中描述,7月1日下午6点多,他在车库偶遇女车主,她拿着车钥匙到车里取东西。这个关键细节是整个事件矛盾的起点。试想,占车位是前一天的事,物业已经通知她挪车,但她以出差为由拒绝了,此时,当事人却撞见了她,双方因此失去了信任基础。也正是在这个细节之后,@侠客小俊哥 才把自己的车停在红色本田车,堵住它,要车主道歉。
他的这个行为和要求,完全合理。他所说的,是真还是假?可惜,在《情况通报》中,完全没有提及撞见女车主这个事件中最重要的细节,也没有解释女车主出差的谎言是如何被识破的。其实,@侠客小俊哥 所说是否符合事实,在视频监控里一看就知道了。
第二个细节:在@侠客小俊哥 所发布的视频中,7月1日晚上10点左右,当彭某某的男朋友来到现场并堵住@侠客小俊哥 的车时,双方一大堆人情绪激动地吵起来。有业主邻居当场问彭某某“你到底移不移走车喽?”,彭某某答:“可以不走。”“可以不走是吧,那你这车就堵死在里面了。你要犟,那就这么犟着。你占人家车位你还这样。”原视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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