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 德国华人迷奸案 中国舆论成从轻处罚关键因素?
Tong Z.因严重强奸、危险身体伤害,以及13起侵犯极私人生活领域和通过影像记录侵犯人格权罪,获刑5年9个月。
翁思哲在美国被起诉,尚未宣判;
许徐开元已死亡,相关调查终止;
另有一人在荷兰,还有人身份尚未确认。
本文关注的被告 Zhiting S.,是这一网络中被德国司法机关起诉的群组成员。
7月8日,柏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Zhiting S.五年有期徒刑,认定其犯有协助严重强奸罪,以及三起严重性胁迫罪。辩方请求法庭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缓刑执行;柏林检方则主张判处其五年有期徒刑。法庭最终作出了与检方量刑建议一致的判决。
三起严重性胁迫罪,指的是法院认定,2020年和2021年间,Zhiting S.在三起案件中对其未婚妻实施了性侵害。这些犯罪发生在中国北京一间酒店客房内。当时,该女性处于被镇静(麻醉)状态,无法表达自己意志,部分犯罪行为还有其他男性参与。Zhiting S.的未婚妻已经通知法院,行使亲属拒绝作证权,不出庭提供证言。辩方律师称,她无意追究Zhiting S.的刑事责任。
但未婚妻拒绝作证,只意味着法院不能强迫她出庭陈述,并不意味着案件无法定罪,或其他证据自动失去证明力。警方搜查时发现了多个视频文件,这些视频记录了2020年和2021年发生的犯罪行为。受害人在被告犯案过程中戴着颈托,辩方援引该事实时试图说明此举是被告人为了保护受害者避免受伤,而法院则认为这一事实反而说明整个行为并非临时起意,该犯罪经过了准备、策划,被告还拍了视频。
发生在北京的三起犯罪能够在德国法院进行审判,依据的是《德国刑法典》第7条第2款第2项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如果某项行为在国外同样构成犯罪,犯罪嫌疑人在德国境内被起诉,且无法实施引渡,即使行为人为外国人,德国刑法亦同样适用。
协助严重强奸罪,指向 Zhiting S. 在“德国老司机驾校群”中的行为。法院认定,他曾在群组中多次提供医学建议,协助他人强奸无法表达意志的女性。审判长表示, Zhiting S. 此前接受过医学专业训练,具备特殊专业知识,并能够迅速查阅和掌握相关医学资料。该聊天群组共有八名成员,群内交流内容围绕如何对被镇静的女性实施强奸展开。
2024年1月7日,张大鹏在法兰克福对一名女性实施了强奸。法院认定,案发前一天,Zhiting S.在已经知晓对方有实施强奸意图的情况下,向其提供了关于如何使受害女性镇静的医学建议,而张大鹏随后遵照了这些建议。
审判长Thilo Bartl认为,这些行为属于性质极其严重的犯罪。“这些犯罪行为极端厌女,女性被当成了纯粹的性对象,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是。”
审判长表示,从法院的角度来看,这必须被视为一种新的群体现象,“性犯罪不再是悄悄地、秘密地进行,而是在互联网上加以炫耀并获得追捧”。
宣判时,审判长引述了证明其罪行的关键证据。2024年1月6日,张大鹏强奸未遂,次日他继续寻找新的受害者。他假装替女友看房,约受害者见面,先用吸入性麻醉剂麻醉对方,为维持她无力反抗的状态,张大鹏向受害者联合使用两种处方药。张大鹏之后在聊天群里说:“正如你推荐的那样,(我)改变了‘基础药物’并使用了X。”
这里的“你”,指的是 Zhiting S.;X 则是一种处方安眠药。
辩护律师此前称,Zhiting S.并不知情张大鹏即将犯罪。但法院认为,Zhiting S. 明知张大鹏可能实施强奸,仍然提供了具体药物建议,这已经足以认定他具有协助强奸的故意。
按照德国刑法,只要行为人对主犯实施的犯罪提供了任何具有因果关系的促进作用,即足以构成帮助犯。法院认为,Zhiting S. 的药物建议正是这种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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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思哲在美国被起诉,尚未宣判;
许徐开元已死亡,相关调查终止;
另有一人在荷兰,还有人身份尚未确认。
本文关注的被告 Zhiting S.,是这一网络中被德国司法机关起诉的群组成员。
7月8日,柏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Zhiting S.五年有期徒刑,认定其犯有协助严重强奸罪,以及三起严重性胁迫罪。辩方请求法庭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缓刑执行;柏林检方则主张判处其五年有期徒刑。法庭最终作出了与检方量刑建议一致的判决。
三起严重性胁迫罪,指的是法院认定,2020年和2021年间,Zhiting S.在三起案件中对其未婚妻实施了性侵害。这些犯罪发生在中国北京一间酒店客房内。当时,该女性处于被镇静(麻醉)状态,无法表达自己意志,部分犯罪行为还有其他男性参与。Zhiting S.的未婚妻已经通知法院,行使亲属拒绝作证权,不出庭提供证言。辩方律师称,她无意追究Zhiting S.的刑事责任。
但未婚妻拒绝作证,只意味着法院不能强迫她出庭陈述,并不意味着案件无法定罪,或其他证据自动失去证明力。警方搜查时发现了多个视频文件,这些视频记录了2020年和2021年发生的犯罪行为。受害人在被告犯案过程中戴着颈托,辩方援引该事实时试图说明此举是被告人为了保护受害者避免受伤,而法院则认为这一事实反而说明整个行为并非临时起意,该犯罪经过了准备、策划,被告还拍了视频。
发生在北京的三起犯罪能够在德国法院进行审判,依据的是《德国刑法典》第7条第2款第2项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如果某项行为在国外同样构成犯罪,犯罪嫌疑人在德国境内被起诉,且无法实施引渡,即使行为人为外国人,德国刑法亦同样适用。
协助严重强奸罪,指向 Zhiting S. 在“德国老司机驾校群”中的行为。法院认定,他曾在群组中多次提供医学建议,协助他人强奸无法表达意志的女性。审判长表示, Zhiting S. 此前接受过医学专业训练,具备特殊专业知识,并能够迅速查阅和掌握相关医学资料。该聊天群组共有八名成员,群内交流内容围绕如何对被镇静的女性实施强奸展开。
2024年1月7日,张大鹏在法兰克福对一名女性实施了强奸。法院认定,案发前一天,Zhiting S.在已经知晓对方有实施强奸意图的情况下,向其提供了关于如何使受害女性镇静的医学建议,而张大鹏随后遵照了这些建议。
审判长Thilo Bartl认为,这些行为属于性质极其严重的犯罪。“这些犯罪行为极端厌女,女性被当成了纯粹的性对象,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是。”
审判长表示,从法院的角度来看,这必须被视为一种新的群体现象,“性犯罪不再是悄悄地、秘密地进行,而是在互联网上加以炫耀并获得追捧”。
宣判时,审判长引述了证明其罪行的关键证据。2024年1月6日,张大鹏强奸未遂,次日他继续寻找新的受害者。他假装替女友看房,约受害者见面,先用吸入性麻醉剂麻醉对方,为维持她无力反抗的状态,张大鹏向受害者联合使用两种处方药。张大鹏之后在聊天群里说:“正如你推荐的那样,(我)改变了‘基础药物’并使用了X。”
这里的“你”,指的是 Zhiting S.;X 则是一种处方安眠药。
辩护律师此前称,Zhiting S.并不知情张大鹏即将犯罪。但法院认为,Zhiting S. 明知张大鹏可能实施强奸,仍然提供了具体药物建议,这已经足以认定他具有协助强奸的故意。
按照德国刑法,只要行为人对主犯实施的犯罪提供了任何具有因果关系的促进作用,即足以构成帮助犯。法院认为,Zhiting S. 的药物建议正是这种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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