懼怕什麼?中共新規盯上"姓氏宗親"
中共民政部發布新規,禁止社會團體設立地域性、姓氏宗親等肆類分支機構,並要求符合條件的分支成立中共黨組織。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此舉意在壓縮民間自治空間;也有分析認為,當局雖企圖擴大管控,但基層執行力已嚴重衰退,長遠恐加速社會疏離與消極不合作。
新規到底改了什麼?
中共當局近日通過官方媒體公布了這項社團管理新規定,具體內容涉及分支機構的設立條件、名稱限制與黨建要求。
據央視7月2日報道,中共民政部日前發布《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管理辦法》,明確禁止社會團體設立地域性、姓氏宗親、會員明顯重合以及名稱、業務高度相似的肆類分支機構。
新規第4條要求,符合成立黨組織條件的,應當成立黨組織;不符合成立黨組織條件的,應當按要求開展黨的工作。新規定同時廢止2001年7月30日發布施行的《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辦法》。
中共民政部規定,民間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社會團體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法律責任由設立機構的社會團體承擔。
與贰拾年前的舊規相比,此次修訂最引人關注的變化,在於新增了明確的政治要求,提到堅持中共的全面領導等。
中共為何盯上“姓氏宗親”?
湖北律師鄭文傑表示,中共新規大部分條文主要是圍繞社會團體業務管理進行細化。“有幾個條款,特別是第肆條,它透露出赤裸裸的、進壹步嚴厲管控民間機構的企圖。”
鄭文傑認為,這部分雖然條文數量不多,卻最能體現當局真實意圖,“它暴露出中共企圖嚴厲地對社會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充斥著毛細血管那種控制,這個野心非常令人可惡。”
台灣民主基金會前副執行長顏建發分析:“現在中共越來越強調黨管壹切,強化對社會的控制,背後反映出中共對民間自發組織缺乏信心,擔心這些組織會成為反對力量的來源。但這種管控目標很難實現。”
他指出,社會中原本就存在叁種最自然的人際連結,包括“血緣、地緣和業緣”。
“以宗親為主的血緣團體,會自然形成網絡;地域性的同鄉組織,無論是湖南、浙江,或更小范圍的地方,也都是天然形成的組織型態;職業團體也是壹樣,這些都是很自然存在的。”顏建發說。
律師:中共各級官僚體系普遍消極 基層執行力嚴重衰退
盡管當局要求分支機構普遍建立黨組織,但受訪者認為,這類安排未必能達到實際管控效果。
鄭文傑認為,早在數年前,當局便已要求律師事務所、商業機構、民營企業及外資企業建立黨支部,但即使建立黨組織,也難以真正發揮官方期待的控制功能。
他指出,目前中共整個基層行政體系運轉已明顯失靈,“它野心很大,但能力很小”。他說,從中央到基層,各級官僚體系普遍存在消極應付現象。
北京律師張宗憲認為,中共全面控制社會並非始於今日,而是貫穿其整個執政歷史。中共在尚未取得全國政權、仍處於武裝割據時期時,就已經著手摧毀中國傳統社會中具有自治性質的組織。
張宗憲舉例說,中共奪權時曾提出“權力歸農會”等口號,但政權建立之後,“農會基本上連影子都看不到了。”至於城市工會,他認為也早已失去獨立性。

2017年2月11日,福建省連城縣宣和鄉培田古村的村民游行前在龍頭前祭祀壹頭豬。數百米長的“板凳龍”將沿著田園小路蜿蜒前行,穿過鄉村,這是數百年來民間慶祝活動的壹部分。(JOHANNES EISELE/AFP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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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新規到底改了什麼?
中共當局近日通過官方媒體公布了這項社團管理新規定,具體內容涉及分支機構的設立條件、名稱限制與黨建要求。
據央視7月2日報道,中共民政部日前發布《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管理辦法》,明確禁止社會團體設立地域性、姓氏宗親、會員明顯重合以及名稱、業務高度相似的肆類分支機構。
新規第4條要求,符合成立黨組織條件的,應當成立黨組織;不符合成立黨組織條件的,應當按要求開展黨的工作。新規定同時廢止2001年7月30日發布施行的《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辦法》。
中共民政部規定,民間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社會團體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法律責任由設立機構的社會團體承擔。
與贰拾年前的舊規相比,此次修訂最引人關注的變化,在於新增了明確的政治要求,提到堅持中共的全面領導等。
中共為何盯上“姓氏宗親”?
湖北律師鄭文傑表示,中共新規大部分條文主要是圍繞社會團體業務管理進行細化。“有幾個條款,特別是第肆條,它透露出赤裸裸的、進壹步嚴厲管控民間機構的企圖。”
鄭文傑認為,這部分雖然條文數量不多,卻最能體現當局真實意圖,“它暴露出中共企圖嚴厲地對社會進行全方位、無死角、充斥著毛細血管那種控制,這個野心非常令人可惡。”
台灣民主基金會前副執行長顏建發分析:“現在中共越來越強調黨管壹切,強化對社會的控制,背後反映出中共對民間自發組織缺乏信心,擔心這些組織會成為反對力量的來源。但這種管控目標很難實現。”
他指出,社會中原本就存在叁種最自然的人際連結,包括“血緣、地緣和業緣”。
“以宗親為主的血緣團體,會自然形成網絡;地域性的同鄉組織,無論是湖南、浙江,或更小范圍的地方,也都是天然形成的組織型態;職業團體也是壹樣,這些都是很自然存在的。”顏建發說。
律師:中共各級官僚體系普遍消極 基層執行力嚴重衰退
盡管當局要求分支機構普遍建立黨組織,但受訪者認為,這類安排未必能達到實際管控效果。
鄭文傑認為,早在數年前,當局便已要求律師事務所、商業機構、民營企業及外資企業建立黨支部,但即使建立黨組織,也難以真正發揮官方期待的控制功能。
他指出,目前中共整個基層行政體系運轉已明顯失靈,“它野心很大,但能力很小”。他說,從中央到基層,各級官僚體系普遍存在消極應付現象。
北京律師張宗憲認為,中共全面控制社會並非始於今日,而是貫穿其整個執政歷史。中共在尚未取得全國政權、仍處於武裝割據時期時,就已經著手摧毀中國傳統社會中具有自治性質的組織。
張宗憲舉例說,中共奪權時曾提出“權力歸農會”等口號,但政權建立之後,“農會基本上連影子都看不到了。”至於城市工會,他認為也早已失去獨立性。

2017年2月11日,福建省連城縣宣和鄉培田古村的村民游行前在龍頭前祭祀壹頭豬。數百米長的“板凳龍”將沿著田園小路蜿蜒前行,穿過鄉村,這是數百年來民間慶祝活動的壹部分。(JOHANNES EISELE/AFP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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