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裝作不懂什麼是"性同意".....
但No means No也有明顯局限,它只能覆蓋已經明確拒絕的傷害,卻無法回應更常見的沉默困境——不敢拒絕、不會拒絕、來不及拒絕。
事實上,很多強制性的性行為,甚至不少女生的第壹次性實踐,並不是發生在能夠清楚說出意願之後,而是發生在根本沒能把想法說出口的時候。
面對突如其來的性邀約,壹個人可能既很難說“不”,也不願開口說“好”:或許是害怕對方生氣、關系破裂、被說“不識趣”;也可能面對上級、老師這種權力不平等的位置;還可能是喝醉、太累、被嚇住,身體直接僵住、大腦壹片空白。這時如果只問“你當時也沒說不行啊?”,問題就被推回到被傷害的人身上,而應該被追責的壹方反而隱身了。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觀念進壹步發展為Yes means Yes——確定願意,才算同意。它把關注點從“拒絕”轉向“意願”本身:不再首先關注壹個人有沒有說“不”,而是關注ta是否明確表達了“我願意”,是否真正擁有表達“我願意”的空間和能力。
性行為不能建立在“對方沒說不”之上,而應建立在“對方明確表示願意”之上;責任也不再是被邀約的壹方必須拼命拒絕,而是提出、推進性接觸的壹方需要主動確認對方是否願意。就像約朋友看電影都要先問“你想看嗎”,為什麼到了更涉及身體邊界的性接觸上,反而可以用“你又沒拒絕”來推定同意呢?
再進壹步,就是現在越來越被重視的only YES means YES——只有明確同意才是有效同意,也就是“積極性同意”(affirmative consent)。它強調,在任何性行為發生之前,主動提出或推進的壹方,必須確認對方是在意識清楚的狀態下作出了明確、肯定、自願、積極的同意,之後才可以繼續。
如果只是猜測對方同意,而對方當時並不清醒或無法真正表達意願,那麼即使表面看似“同意”,也可能並非有效同意,甚至可能觸犯法律。
這裡有幾個關鍵詞:知情,即我知道自己在同意什麼,同意接吻不等於同意其它接觸;自願,即同意是在沒有脅迫、情緒綁架、權力壓力,也沒有受酒精藥物影響下作出的;相互,即所有參與者都需要同意;持續,即同意不是壹次性授權,剛才願意不代表現在不能改變主意,同意這壹步不代表自動同意下壹步。
從No means No到Yes means Yes再到only YES means YES,從強調說“不”的權利,到必須主動確認對方是否願意,再到追問什麼樣的同意才真正有效,我們能感受到性同意觀念的推進。
尤其對女性來說,這不只是反性侵的規則,更是性主體性的基礎——我有權決定自己的身體,我的願意需要被確認,我的不願意也必須被尊重。
當然,這壹標准適用於所有人,不因身份而改變:無論順性別還是跨性別,無論性取向、性別表達如何,判斷同意的標准都壹樣——清醒、知情、自願、明確、持續、相互。
02.
共識之輪:同意的理解和邊界
如果說性同意幫我們理解狹義性行為中什麼是有效同意,那麼“共識之輪”則幫我們理解更廣義的性互動,比如日常的觸碰、擁抱,以及照顧、請求、給予和接受的時刻,是誰在行動?誰在獲益?邊界又在哪裡?
共識之輪由貝蒂·馬丁(Betty Martin)博士提出。她發現,很多人在身體被觸碰或觸碰別人時根本分不清自己的感受和邊界。有人明明不願意卻習慣性配合,有人明明想要卻難以開口,有人以為在給予,其實是把偏好強加給別人,有人以為在接受,其實壹直在忍受。
於是馬丁博士把身體觸碰中的互動拆成了兩個核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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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很多強制性的性行為,甚至不少女生的第壹次性實踐,並不是發生在能夠清楚說出意願之後,而是發生在根本沒能把想法說出口的時候。
面對突如其來的性邀約,壹個人可能既很難說“不”,也不願開口說“好”:或許是害怕對方生氣、關系破裂、被說“不識趣”;也可能面對上級、老師這種權力不平等的位置;還可能是喝醉、太累、被嚇住,身體直接僵住、大腦壹片空白。這時如果只問“你當時也沒說不行啊?”,問題就被推回到被傷害的人身上,而應該被追責的壹方反而隱身了。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觀念進壹步發展為Yes means Yes——確定願意,才算同意。它把關注點從“拒絕”轉向“意願”本身:不再首先關注壹個人有沒有說“不”,而是關注ta是否明確表達了“我願意”,是否真正擁有表達“我願意”的空間和能力。
性行為不能建立在“對方沒說不”之上,而應建立在“對方明確表示願意”之上;責任也不再是被邀約的壹方必須拼命拒絕,而是提出、推進性接觸的壹方需要主動確認對方是否願意。就像約朋友看電影都要先問“你想看嗎”,為什麼到了更涉及身體邊界的性接觸上,反而可以用“你又沒拒絕”來推定同意呢?
再進壹步,就是現在越來越被重視的only YES means YES——只有明確同意才是有效同意,也就是“積極性同意”(affirmative consent)。它強調,在任何性行為發生之前,主動提出或推進的壹方,必須確認對方是在意識清楚的狀態下作出了明確、肯定、自願、積極的同意,之後才可以繼續。
如果只是猜測對方同意,而對方當時並不清醒或無法真正表達意願,那麼即使表面看似“同意”,也可能並非有效同意,甚至可能觸犯法律。
這裡有幾個關鍵詞:知情,即我知道自己在同意什麼,同意接吻不等於同意其它接觸;自願,即同意是在沒有脅迫、情緒綁架、權力壓力,也沒有受酒精藥物影響下作出的;相互,即所有參與者都需要同意;持續,即同意不是壹次性授權,剛才願意不代表現在不能改變主意,同意這壹步不代表自動同意下壹步。
從No means No到Yes means Yes再到only YES means YES,從強調說“不”的權利,到必須主動確認對方是否願意,再到追問什麼樣的同意才真正有效,我們能感受到性同意觀念的推進。
尤其對女性來說,這不只是反性侵的規則,更是性主體性的基礎——我有權決定自己的身體,我的願意需要被確認,我的不願意也必須被尊重。
當然,這壹標准適用於所有人,不因身份而改變:無論順性別還是跨性別,無論性取向、性別表達如何,判斷同意的標准都壹樣——清醒、知情、自願、明確、持續、相互。
02.
共識之輪:同意的理解和邊界
如果說性同意幫我們理解狹義性行為中什麼是有效同意,那麼“共識之輪”則幫我們理解更廣義的性互動,比如日常的觸碰、擁抱,以及照顧、請求、給予和接受的時刻,是誰在行動?誰在獲益?邊界又在哪裡?
共識之輪由貝蒂·馬丁(Betty Martin)博士提出。她發現,很多人在身體被觸碰或觸碰別人時根本分不清自己的感受和邊界。有人明明不願意卻習慣性配合,有人明明想要卻難以開口,有人以為在給予,其實是把偏好強加給別人,有人以為在接受,其實壹直在忍受。
於是馬丁博士把身體觸碰中的互動拆成了兩個核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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