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装作不懂什么是"性同意".....

大家或许都看过邵艺辉编剧、导演的电影《好东西》,女主王铁梅和男性小马之间有这样一场性互动,两人正在拥吻,气氛浓烈,显然都对接下来可能发生的性行为有意愿,就在这时,小马突然撕坏了铁梅的内衣。
铁梅立刻喊停,质问他为什么撕自己的衣服;小马辩解说自己以为“片儿里都是这么撕的”,铁梅回应他:“片儿里都是男的意淫拍的,根本就没有征求过女人意见。”小马反驳说,突然停下来询问不也破坏气氛吗,铁梅的回应是:“气氛不会被礼貌破坏,只会被不礼貌破坏。”
这场戏生动呈现了性互动里最常见的误区:很多人一提到“性同意”就担心:是不是以后发生性行为都要像签合同一样,每个动作都要暂停、询问、确认,把浪漫变得很尴尬?
然而,破坏气氛的,真的是这样一句疑问吗?

01.
Yes/No:性同意的原则与底线
学术上通常把性同意分成两个层面:一是内部感受,即我心里是否真的愿意、想要、感到安全舒服、准备好了;二是外部沟通,也就是我有没有通过语言或行为,把这种愿意传达给对方。
因此,真正的性同意,不只是内心愿意,也不只是说了什么、做了什么,而是内在意愿和外在表达之间一致且清楚的同意——我愿意,并且让对方知道我愿意。
这里有一个重要提醒:身体有反应不等于同意,沉默不等于同意,没有反抗不等于同意,犹豫、僵住、尴尬地笑、顺从地配合,也都不能自动被解释为同意。
因为人在震惊害怕、关系压力、权力不对等、酒精或药物影响、身体疲惫或性羞耻中,可能无法立刻说“不”。所以,性同意不是判断“对方有没有拒绝”,而是要确认参与性行为的每个人,是否都在清醒、自愿、安全、舒适的状态下清楚表达了“我愿意”。
围绕性同意,国际上陆续出现三种表达,它们是反性侵、反性别暴力运动长期推动的结果,也反映了社会理解的不断推进。
首先是No means No——不就是不。过去很长时间里,社会流传着一种荒谬的迷思:好像“女性说不要,其实就是要”。这种观念甚至一度影响过司法判断:在一些暴力性行为的案件中,如果受害人没有激烈反抗,可能被怀疑是不是“半推半就”,是不是也默许了。
No means No就是为了打破这种受害者有罪论,它告诉所有人,“停止伤害”是性互动的绝对底线:只要当事人表达了拒绝,不管声音大不大、关系亲不亲密,对方都必须停止。拒绝不需要理由,更不需要用“反抗程度”来证明自己真的不愿意。不就是不,是明确的停止信号,也是一个人对自己身体边界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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