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session_start(): open(/var/www/vhosts/vandaily.com/php_session/sess_ef409d2455bc25915de3075525dbe9f7, O_RDWR) failed: No space left on device (28) in /var/www/vhosts/vandaily.com/httpdocs/includes/session_new.php on line 34
双胞胎姐妹遭妹妹男友入室行凶致1死1重伤.... | 温哥华教育中心
   

双胞胎姐妹遭妹妹男友入室行凶致1死1重伤....

一审认定接处警执法行为违法,驳回行政赔偿请求


“小女儿的遇害是不是能避免?”女儿离开两年后,何父经常这样设想。他回忆,林某康2024年9月22日第一次破窗入室隔日,他曾拨打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咨询如何让林某康不再接近女儿,并得到应有的惩罚。

他认为,林某康第二次入室,警方存在失职行为,“民警在接警时没有详细核查林某康的犯罪前科,在提供验伤报告的情况下仍以调解方式结案,导致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为此,他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和8月12日,对涉事的两家公安分局——西乡塘公安分局(上尧派出所)和江南公安分局(沙井派出所)提起行政诉讼。

针对西乡塘公安分局的诉讼,2025年9月28日一审法院和2026年1月23日二审法院均认定其接处警行为违法。上述二审行政判决书显示,林某康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9月22日、10月13日)两次实施暴力行为,均为主观故意,事发起因相同。西乡塘公安分局未依法对林某康的违法犯罪历史情况进行询问、核查。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林某康2024年10月13日的违法行为属于“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情形,公安机关不应以调解结案。因此,西乡塘分局对不适用调解的情形进行调解,属接处警执法行为违法。

针对江南公安分局的诉讼,2025年12月10日一审法院认定其未全面调查处理及未履行法定职责。原告何先生认为,2024年9月22日林某康非法侵入住宅后,被告江南公安分局仅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导致林某康未得到应有制裁。行政拘留结束后,林某康继续实施打击报复,再次非法侵入住宅,最终造成一死一伤。

江南公安分局辩称,2024年9月22日林某康的违法行为已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并拘留;10月14日林某康涉嫌故意杀人也已被立案侦查。原告提出行政赔偿申请,与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专题)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因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受伤的,应当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制度行使救济权利,而非以行政赔偿为途径。



▲9月22日立案证明


2025年12月10日,一审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2024年9月22日,江南公安分局仅对林某康非法侵入住宅和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未调查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如故意毁坏财物未作认定),属于未对报警事项全面调查处理,行为违法;2024年10月13日,江南公安分局下辖的沙井派出所虽自认接到报警,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报案情况进行了及时受理和登记,属于未对报警行为进行处理,未履行法定职责。

不过,上述法院均认为案涉接处警执法行为与何敏的死亡不具有因果关系,驳回了何先生的行政赔偿请求。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针对江南公安分局的行政诉讼二审将于2026年6月17日下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何父介绍,案发后,这两年他们都在为此事奔波,失去了经济来源,加上律师费、大女儿的医疗费,已经负债几十万。大女儿术后手指出现粘连,由于没钱治疗,也迟迟未做康复训练。他们希望,本案能尽快查明。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这条新闻还没有人评论喔,等着您的高见呢
上一页1234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推荐:

    意见

    当前评论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欢迎您发表您的看法。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 *: 
    安全校验码 *: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Copyright © 温哥华网, all rights are reserved.

    温哥华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