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村62人患癌,调查结果公布......
新华社武汉6月12日电 针对武汉新洲区昌盛泡花碱厂被指污染环境、致周边村民患癌等问题,武汉市联合调查组当日发布调查通报。经查,涉事企业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厂区周边整体环境基本达标,村民癌症发病与企业排污无因果关系,涉事企业已被责令彻底关停,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被依规追责。
5月18日媒体报道相关问题后,武汉于次日组建联合调查组,湖北省相关部门派员现场指导调查与问责。本次调查集结220余名环境监测人员、35人流调队伍及360余名工作人员,联合多部门通过实地采样、入户走访、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全面核查工作。
调查确认,昌盛泡花碱厂违法违规问题突出。该企业1986年投产,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逾期拒不整改,被责令停产后仍偷偷开展稀释、分装等生产活动;2014年至2015年在未办理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搭建约800平方米厂棚;2019年至2023年还存在非法倾倒、填埋工业固体废物等行为,该厂此前也曾因固废违法处置被处以20万元罚款。
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厂区周边地下水、土壤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仅厂区南侧雨水沟水体碱性超标、邻近水塘化学需氧量超标,所有农用地土壤指标全部达标。针对网传厂区物料含放射性物质、诱发白血病的说法,检测证实相关物质放射性为当地天然本底水平,未发现人工放射性核素。
工作人员对当地村民开展全覆盖健康流调,1986年至今,当地累计确诊癌症及白血病病例65例。经统计测算,该地癌症年均发病率低于武汉全市及全国平均水平,不属于癌症高发区域。结合病例分布、发病时间、患病类型等多方面分析,确认村民患癌与企业排污不存在关联。
此外,调查组还查出市、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属地街道等多个部门存在监管履职漏洞,日常监管、整改督促、信访处置等工作均存在明显缺位,导致企业违法行为长期未能根治。目前,涉事泡花碱厂已彻底关停,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区域生态修复工作同步启动,企业违法线索已移交司法机关。多名失职公职人员被问责,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与新洲区委、区政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当地同步落实民生保障,为患病村民优化诊疗方案,组织义诊和健康体检,依托医保、民政政策帮扶困难群众。武汉市表示,接下来将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压实监管责任,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关于武汉市新洲区昌盛泡花碱厂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全文)
2026年5月18日,媒体报道反映武汉市新洲区昌盛泡花碱厂(以下简称泡花碱厂)相关问题,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5月19日成立由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纪委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开展调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疾控中心等部门派员现场指导,省纪委监委指导开展调查问责工作。
联合调查组通过谈话询问、调阅资料、实地采样、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调查,并邀请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220余人,对泡花碱厂及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开展采样监测和环境调查;省市疾控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组建35人联合流调队,深入开展黄土坡湾流行病学调查;市卫健、公安、民政等部门组织360余人,参与病例排查和健康调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省植物保护总站、市农业科学院等单位专家,对泡花碱厂周边农作物生长情况进行调查;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对泡花碱厂用地及建设情况进行实地勘察;市纪委监委对市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信访等部门及新洲区有关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全面调查。现将具体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泡花碱厂违法违规问题调查情况
泡花碱厂位于武汉市新洲区李集街道张信村黄土坡湾,于1986年建成投产,原属乡镇企业,2000年由原经营者熊某某买断经营权,主要从事泡花碱生产活动,生产工艺为将外购的硅酸钠固体用蒸汽加热脱去结晶水,溶解制成硅酸钠水溶液(俗称“泡花碱”,也称“水玻璃”)。2019年,企业增加硅藻土过滤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碱性废渣。经调查,企业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违规生产虚假整改
经查,2020年9月,企业向区行政审批局申领排污许可证,由于环保手续不全,区行政审批局对其作出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决定,同时下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为2020年9月10日至2021年3月10日,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改,无排污许可手续仍持续生产。本次调查中,通过调取企业购销记录、资金往来等凭证,发现其2022年5月18日被责令停产后,仍存在购进液体水玻璃、片碱等原料,稀释、分装泡花碱等生产加工行为。村民反映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偷偷生产等问题,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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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媒体报道相关问题后,武汉于次日组建联合调查组,湖北省相关部门派员现场指导调查与问责。本次调查集结220余名环境监测人员、35人流调队伍及360余名工作人员,联合多部门通过实地采样、入户走访、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全面核查工作。
调查确认,昌盛泡花碱厂违法违规问题突出。该企业1986年投产,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逾期拒不整改,被责令停产后仍偷偷开展稀释、分装等生产活动;2014年至2015年在未办理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搭建约800平方米厂棚;2019年至2023年还存在非法倾倒、填埋工业固体废物等行为,该厂此前也曾因固废违法处置被处以20万元罚款。
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厂区周边地下水、土壤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仅厂区南侧雨水沟水体碱性超标、邻近水塘化学需氧量超标,所有农用地土壤指标全部达标。针对网传厂区物料含放射性物质、诱发白血病的说法,检测证实相关物质放射性为当地天然本底水平,未发现人工放射性核素。
工作人员对当地村民开展全覆盖健康流调,1986年至今,当地累计确诊癌症及白血病病例65例。经统计测算,该地癌症年均发病率低于武汉全市及全国平均水平,不属于癌症高发区域。结合病例分布、发病时间、患病类型等多方面分析,确认村民患癌与企业排污不存在关联。
此外,调查组还查出市、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属地街道等多个部门存在监管履职漏洞,日常监管、整改督促、信访处置等工作均存在明显缺位,导致企业违法行为长期未能根治。目前,涉事泡花碱厂已彻底关停,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区域生态修复工作同步启动,企业违法线索已移交司法机关。多名失职公职人员被问责,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与新洲区委、区政府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当地同步落实民生保障,为患病村民优化诊疗方案,组织义诊和健康体检,依托医保、民政政策帮扶困难群众。武汉市表示,接下来将在全市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压实监管责任,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关于武汉市新洲区昌盛泡花碱厂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全文)
2026年5月18日,媒体报道反映武汉市新洲区昌盛泡花碱厂(以下简称泡花碱厂)相关问题,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5月19日成立由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纪委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开展调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疾控中心等部门派员现场指导,省纪委监委指导开展调查问责工作。
联合调查组通过谈话询问、调阅资料、实地采样、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调查,并邀请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专家开展咨询论证。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220余人,对泡花碱厂及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开展采样监测和环境调查;省市疾控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组建35人联合流调队,深入开展黄土坡湾流行病学调查;市卫健、公安、民政等部门组织360余人,参与病例排查和健康调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省植物保护总站、市农业科学院等单位专家,对泡花碱厂周边农作物生长情况进行调查;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对泡花碱厂用地及建设情况进行实地勘察;市纪委监委对市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信访等部门及新洲区有关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全面调查。现将具体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泡花碱厂违法违规问题调查情况
泡花碱厂位于武汉市新洲区李集街道张信村黄土坡湾,于1986年建成投产,原属乡镇企业,2000年由原经营者熊某某买断经营权,主要从事泡花碱生产活动,生产工艺为将外购的硅酸钠固体用蒸汽加热脱去结晶水,溶解制成硅酸钠水溶液(俗称“泡花碱”,也称“水玻璃”)。2019年,企业增加硅藻土过滤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碱性废渣。经调查,企业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违规生产虚假整改
经查,2020年9月,企业向区行政审批局申领排污许可证,由于环保手续不全,区行政审批局对其作出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决定,同时下达《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期为2020年9月10日至2021年3月10日,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改,无排污许可手续仍持续生产。本次调查中,通过调取企业购销记录、资金往来等凭证,发现其2022年5月18日被责令停产后,仍存在购进液体水玻璃、片碱等原料,稀释、分装泡花碱等生产加工行为。村民反映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偷偷生产等问题,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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