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墙真的会被抓!从多起真实处罚案例看"科学上网"
划重点:哪怕你什么都没传播,只是自己翻墙浏览境外网站,也可以被罚款最高15000元。这还不包括——你可能被没收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
以下是近年来有据可查的公开案例。不是危言耸听,是客观事实。
当事人:董某某。
违法行为:擅自使用VPN进行"翻墙"上网。
处罚机关:南昌市公安机关。
处罚结果:责令停止联网、行政警告 +罚款15000元。
出处:https://nic.czu.cn/2024/1227/c8608a154371/page.htm。
这只是自己用,没有出售,没有传播。15000元,相当于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
当事人:龚某某。
违法行为时间:2020年(四年前)通过翻墙软件非法浏览境外网站及信息。
被发现时间:2024年7月。
处罚机关: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国保大队)。
法律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6条、第14条。
当事人态度:供认不讳。
出处:https://www.163.com/dy/article/J9T71AIH0511A5GF.html。
这个案例值得细说。龚某某2020年翻墙,2024年7月才被查到——整整四年过去了,他大概以为这事儿早翻篇了。但公安机关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了当年的访问记录,照样传唤、核实、处罚。
一般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是两年。但本案恰恰说明了一件事:不要用"我的事早就过了追溯期"来自我安慰——网络访问记录留在系统里,不会自己消失。你什么时候翻的、翻了多久、访问了什么,技术上都有迹可循。
当事人:李某。
违法行为:2024年3月至6月,通过微信、淘宝向多人出售翻墙VPN工具软件,共出售25人次,非法获利3000元。
刑事处理: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但考虑情节较轻、坦白认罪,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出处:
https://www.zhongshan.jcy.gov.cn/jcjs/dysqjcy/content/23/18887.html。
不起诉 ≠ 不处罚。李某虽然逃过了牢狱之灾,但15天拘留+3000元没收+手机充公,对一个普通人来说代价已经足够惨痛。更何况,刑事案底虽然没有,行政违法记录还在,对政审、入职背调的影响不言而喻。
当事人:某国企员工(化名未披露)。
违法行为:长期使用翻墙软件访问境外反华网站,观看涉政治谣言视频,并下载传播。
处理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处理结果:被依法逮捕(刑事强制措施)。
出处: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1934653。
这是最严重的后果。翻墙 + 下载传播违法内容 = 刑事追诉。不是罚款,不是拘留,是逮捕。一旦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性质完全不同。
当事人:某涉密单位工作人员(化名未披露)。
违法行为:为访问境外学术论坛,误装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研发的翻墙软件。
后果:工作手机和电脑被远程控制,大量涉密研究资料被窃取。
处理结果: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处:https://news.qq.com/rain/a/20230925A03E5100腾讯新闻。
这个案例值得所有"我就是看看学术论文/技术文档/AI工具,能有什么问题?"的人警醒。
你以为你下载的是一个"无害的工具",实际上可能是境外情报机关植入了木马的间谍软件。你以为你访问的是一个"学术网站",后台可能在记录你的IP、设备信息、浏览习惯。翻墙工具本身的安全性,你无从验证。
当事人:"小张"(化名),某公司员工。
违法行为:在办公电脑上使用VPN访问境外网站(追剧)。
发现方式:警方网络安全检查中发现其办公电脑留有访问记录。
处罚结果: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处以警告 +罚款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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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近年来有据可查的公开案例。不是危言耸听,是客观事实。
当事人:董某某。
违法行为:擅自使用VPN进行"翻墙"上网。
处罚机关:南昌市公安机关。
处罚结果:责令停止联网、行政警告 +罚款15000元。
出处:https://nic.czu.cn/2024/1227/c8608a154371/page.htm。
这只是自己用,没有出售,没有传播。15000元,相当于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
当事人:龚某某。
违法行为时间:2020年(四年前)通过翻墙软件非法浏览境外网站及信息。
被发现时间:2024年7月。
处罚机关: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国保大队)。
法律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6条、第14条。
当事人态度:供认不讳。
出处:https://www.163.com/dy/article/J9T71AIH0511A5GF.html。
这个案例值得细说。龚某某2020年翻墙,2024年7月才被查到——整整四年过去了,他大概以为这事儿早翻篇了。但公安机关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了当年的访问记录,照样传唤、核实、处罚。
一般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是两年。但本案恰恰说明了一件事:不要用"我的事早就过了追溯期"来自我安慰——网络访问记录留在系统里,不会自己消失。你什么时候翻的、翻了多久、访问了什么,技术上都有迹可循。
当事人:李某。
违法行为:2024年3月至6月,通过微信、淘宝向多人出售翻墙VPN工具软件,共出售25人次,非法获利3000元。
刑事处理: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但考虑情节较轻、坦白认罪,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出处:
https://www.zhongshan.jcy.gov.cn/jcjs/dysqjcy/content/23/18887.html。
不起诉 ≠ 不处罚。李某虽然逃过了牢狱之灾,但15天拘留+3000元没收+手机充公,对一个普通人来说代价已经足够惨痛。更何况,刑事案底虽然没有,行政违法记录还在,对政审、入职背调的影响不言而喻。
当事人:某国企员工(化名未披露)。
违法行为:长期使用翻墙软件访问境外反华网站,观看涉政治谣言视频,并下载传播。
处理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处理结果:被依法逮捕(刑事强制措施)。
出处: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1934653。
这是最严重的后果。翻墙 + 下载传播违法内容 = 刑事追诉。不是罚款,不是拘留,是逮捕。一旦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性质完全不同。
当事人:某涉密单位工作人员(化名未披露)。
违法行为:为访问境外学术论坛,误装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研发的翻墙软件。
后果:工作手机和电脑被远程控制,大量涉密研究资料被窃取。
处理结果: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处:https://news.qq.com/rain/a/20230925A03E5100腾讯新闻。
这个案例值得所有"我就是看看学术论文/技术文档/AI工具,能有什么问题?"的人警醒。
你以为你下载的是一个"无害的工具",实际上可能是境外情报机关植入了木马的间谍软件。你以为你访问的是一个"学术网站",后台可能在记录你的IP、设备信息、浏览习惯。翻墙工具本身的安全性,你无从验证。
当事人:"小张"(化名),某公司员工。
违法行为:在办公电脑上使用VPN访问境外网站(追剧)。
发现方式:警方网络安全检查中发现其办公电脑留有访问记录。
处罚结果: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处以警告 +罚款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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