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沁源礦難背後:幸存者坦言後怕,但"難有選擇"
彼時,老陳、老付等20多名礦工正在距離礦井入口約5000米的工作面作業。隊長察覺異常後,通過電話向地面確認,隨即折返跑向作業面,大喊“快出去,趕緊走”。在逃離過程中,他們多次暈倒。
老陳說,“我們跑了4個小時,最後暈倒了,沒力氣,就幾米幾米地爬。大概爬了伍六拾米。快到礦井出入口,救援隊將我們救下。”

▲監控顯示事故發生時的井下畫面(圖源:央視新聞)
不僅老陳,多名受訪的工作人員,也回憶了事發時的驚險壹瞬,“沒有任何爆炸聲,突然出現壹股煙,然後就聞到了像放炮壹樣的硫磺味。跑的時候,被煙嗆暈了。”
礦工梁師傅說,發生緊急情況後,平日裡反復、枯燥的安全培訓,成為他們能抓住的“救命稻草”。可問題接踵而至,他佩戴自救器後,僅僅柒八分鍾便沒氧氣了。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額定防護時間不低於30分鍾的隔絕式自救器,以確保緊急情況下提供足夠的防護時間,保障人員生命安全。

▲圖源:中國應急管理
對此,老陳給出了解釋,“我的自救器肆伍年都沒有換過。”根據GB24502-2023《煤礦用自救器》要求,自救器自出廠之日起有效期3年。這是強制性國標,也就是說,就老陳的自救器而言,至少已經過期壹兩年時間。
更令人詫異的是,有多名礦工表示,直到次日凌晨,2號井的工人升井,才得知3號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當時,外面已經停滿了救護車和警車,他們感到陣陣後怕。
壹位礦工稱,礦上的安全培訓存在“走形式”問題,“安全培訓總是安排在工人下班後。雖然有應急演練,但煤礦是叁班倒,壹個班參加了,另外兩個班可能就不會參加。”
下井人數瞞報背後是“黑面”盜采
5月23日凌晨1時,距離3號井瓦斯爆炸已經過去近6個小時,救援人員才發現實際升井登記人數與企業提供的下井人員信息不符。經過盤問,直到凌晨2時,才確認實際下井人數為247人。但在《入井人員公示牌》上,當班入井人數為“124人”。
此外,救援人員發現,礦方提交的井下圖紙與巷道真實面貌存在偏差,無法准確指引搜救方向。救援人員升井後反饋,井下部分地點在圖紙上根本沒有標注。現場指揮部只能不斷增派人手,在壹條條巷道中反復“過篩子”式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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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陳說,“我們跑了4個小時,最後暈倒了,沒力氣,就幾米幾米地爬。大概爬了伍六拾米。快到礦井出入口,救援隊將我們救下。”

▲監控顯示事故發生時的井下畫面(圖源:央視新聞)
不僅老陳,多名受訪的工作人員,也回憶了事發時的驚險壹瞬,“沒有任何爆炸聲,突然出現壹股煙,然後就聞到了像放炮壹樣的硫磺味。跑的時候,被煙嗆暈了。”
礦工梁師傅說,發生緊急情況後,平日裡反復、枯燥的安全培訓,成為他們能抓住的“救命稻草”。可問題接踵而至,他佩戴自救器後,僅僅柒八分鍾便沒氧氣了。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額定防護時間不低於30分鍾的隔絕式自救器,以確保緊急情況下提供足夠的防護時間,保障人員生命安全。

▲圖源:中國應急管理
對此,老陳給出了解釋,“我的自救器肆伍年都沒有換過。”根據GB24502-2023《煤礦用自救器》要求,自救器自出廠之日起有效期3年。這是強制性國標,也就是說,就老陳的自救器而言,至少已經過期壹兩年時間。
更令人詫異的是,有多名礦工表示,直到次日凌晨,2號井的工人升井,才得知3號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當時,外面已經停滿了救護車和警車,他們感到陣陣後怕。
壹位礦工稱,礦上的安全培訓存在“走形式”問題,“安全培訓總是安排在工人下班後。雖然有應急演練,但煤礦是叁班倒,壹個班參加了,另外兩個班可能就不會參加。”
下井人數瞞報背後是“黑面”盜采
5月23日凌晨1時,距離3號井瓦斯爆炸已經過去近6個小時,救援人員才發現實際升井登記人數與企業提供的下井人員信息不符。經過盤問,直到凌晨2時,才確認實際下井人數為247人。但在《入井人員公示牌》上,當班入井人數為“124人”。
此外,救援人員發現,礦方提交的井下圖紙與巷道真實面貌存在偏差,無法准確指引搜救方向。救援人員升井後反饋,井下部分地點在圖紙上根本沒有標注。現場指揮部只能不斷增派人手,在壹條條巷道中反復“過篩子”式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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