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来的妈妈》舆论风暴中,最该关注的是正在倒退的大众智商
最高法、多地司法机构的官方解读也反复明确:
家暴和虐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虐待需要长期、持续、反复的摧残,而家暴单次即可成立。
简单来说,长年家暴是恶劣虐待,单次无故殴打,同样是法定家暴,二者只是程度不同,性质没有区别。
回到2009年的案件,最让人无奈的时代局限就在这里:
彼时《反家庭暴力法》尚未出台,全国没有统一、细化的家暴认定标准,没有人身安全保护令,没有受虐妇女防卫从宽的司法导向。
十几年前的基层司法审判,逻辑简单又冰冷:只要最终是你持刀致人死亡,就优先定性为重罪,不会细致考量前置的单方暴力、当事人的恐慌处境、绝境下的情绪失控。
当年的法院,受限于法律空白,无法将这场深夜无故殴打、拖拽踢踹认定为家暴,也无法采纳防卫从宽的情节,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是时代司法尺度的局限,而非当晚暴力不存在。
可现在的网友,偏偏抓住这个时代漏洞大做文章。
他们无视法院确认的“男方先动手、击打头部、拖拽下床、踢踹后腰”的客观事实,死死咬住“判决书没写家暴”六个字,把一个遭遇单次家暴、绝境反抗、过失致人死亡的弱势女性,彻底抹黑成“脾气暴躁、无故杀夫的恶毒女人”。
更讽刺的是,很多人以此彰显自己的“清醒理智”,嘲讽共情当事人的网友是圣母心、是法盲,殊不知真正不懂法的,恰恰是他们自己。
他们迷信一纸判决的最终结果,却完全不懂判决背后的时代背景、法条沿革、司法尺度差异,把旧法时代的局限判决,当成永恒不变的真理,以此肆意否定前置暴力、抹黑受害者。
这就是最典型的伪理智、真盲从。
看似坚守法治底线,实则僵化教条、片面极端,被碎片化舆论精准拿捏,心甘情愿成为带节奏的工具。
十几年前,央视曾多次专题采访、报道各类家暴反击入狱的女性群体。
那些案例里的女性,大多和赵晓红境遇相似,长期或单次遭遇婚内暴力,求助无门、投诉无果,最终在绝境中反抗,失手致人死亡。
彼时的主流舆论和官方导向,清醒且包容:
承认婚姻暴力的隐蔽性,理解弱者求助的困境,正视旧法时代司法的局限性,愿意体谅绝境下的人性失控,倡导社会给予犯错者改过自新、自我救赎的机会。
那是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落地前后,全社会反家暴意识觉醒、法治观念进步的黄金时期。
整个社会的共识是:法理归法理,人情归人情,定罪归定罪,救赎归救赎。
法律惩罚行为,社会包容人性,我们既要敬畏司法判决,也要看见苦难背后的无奈。
可短短十年过去,我们的法治条文越来越完善,舆论风气却大步倒退,退回了唯结果论的原始状态。
现在的网络舆论,已经简单粗暴到令人咋舌:
只要你最终致人死亡,你就是纯粹的恶人,无论谁先施暴、无论你是否被逼至绝境、无论你是否恐惧自保。
前置的暴力被彻底抹杀,绝境的无奈被视作矫情,人性的脆弱被定义为恶毒。
所有人拿着一把绝对化的道德尺子,丈量所有复杂的人间悲剧,把多元的人性困境,简化成非黑即白的善恶判断题。
我们真正抵制的,正是舆论的极端双标与认知倒退。
绝大多数网友的批判,早已偏离了正轨。
他们不看卷宗、不读法条、无视客观事实,借着打假电影的名义,彻底否定当事人遭遇的暴力侵害,抹除男方的全部过错,把一个遭遇家暴、绝境反抗的女性,污名化为天生恶毒的杀人犯。
婚姻里的暴力与反抗、绝境里的挣扎与失控、旧法的局限与人性的无奈,从来都不是一句“好人坏人”就能概括的。
如今的舆论场,最可怕的不是无知,而是自以为清醒的无知。
很多人刷到几条碎片化言论,就笃定掌握了全部真相,拿着片面结论嘲讽所有共情者,把包容救赎当成圣母泛滥,把敬畏法理当成僵化教条,把看见苦难当成是非不分。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已经有 2 人参与评论了, 我也来说几句吧
家暴和虐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虐待需要长期、持续、反复的摧残,而家暴单次即可成立。
简单来说,长年家暴是恶劣虐待,单次无故殴打,同样是法定家暴,二者只是程度不同,性质没有区别。
回到2009年的案件,最让人无奈的时代局限就在这里:
彼时《反家庭暴力法》尚未出台,全国没有统一、细化的家暴认定标准,没有人身安全保护令,没有受虐妇女防卫从宽的司法导向。
十几年前的基层司法审判,逻辑简单又冰冷:只要最终是你持刀致人死亡,就优先定性为重罪,不会细致考量前置的单方暴力、当事人的恐慌处境、绝境下的情绪失控。
当年的法院,受限于法律空白,无法将这场深夜无故殴打、拖拽踢踹认定为家暴,也无法采纳防卫从宽的情节,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定罪量刑,是时代司法尺度的局限,而非当晚暴力不存在。
可现在的网友,偏偏抓住这个时代漏洞大做文章。
他们无视法院确认的“男方先动手、击打头部、拖拽下床、踢踹后腰”的客观事实,死死咬住“判决书没写家暴”六个字,把一个遭遇单次家暴、绝境反抗、过失致人死亡的弱势女性,彻底抹黑成“脾气暴躁、无故杀夫的恶毒女人”。
更讽刺的是,很多人以此彰显自己的“清醒理智”,嘲讽共情当事人的网友是圣母心、是法盲,殊不知真正不懂法的,恰恰是他们自己。
他们迷信一纸判决的最终结果,却完全不懂判决背后的时代背景、法条沿革、司法尺度差异,把旧法时代的局限判决,当成永恒不变的真理,以此肆意否定前置暴力、抹黑受害者。
这就是最典型的伪理智、真盲从。
看似坚守法治底线,实则僵化教条、片面极端,被碎片化舆论精准拿捏,心甘情愿成为带节奏的工具。
十几年前,央视曾多次专题采访、报道各类家暴反击入狱的女性群体。
那些案例里的女性,大多和赵晓红境遇相似,长期或单次遭遇婚内暴力,求助无门、投诉无果,最终在绝境中反抗,失手致人死亡。
彼时的主流舆论和官方导向,清醒且包容:
承认婚姻暴力的隐蔽性,理解弱者求助的困境,正视旧法时代司法的局限性,愿意体谅绝境下的人性失控,倡导社会给予犯错者改过自新、自我救赎的机会。
那是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落地前后,全社会反家暴意识觉醒、法治观念进步的黄金时期。
整个社会的共识是:法理归法理,人情归人情,定罪归定罪,救赎归救赎。
法律惩罚行为,社会包容人性,我们既要敬畏司法判决,也要看见苦难背后的无奈。
可短短十年过去,我们的法治条文越来越完善,舆论风气却大步倒退,退回了唯结果论的原始状态。
现在的网络舆论,已经简单粗暴到令人咋舌:
只要你最终致人死亡,你就是纯粹的恶人,无论谁先施暴、无论你是否被逼至绝境、无论你是否恐惧自保。
前置的暴力被彻底抹杀,绝境的无奈被视作矫情,人性的脆弱被定义为恶毒。
所有人拿着一把绝对化的道德尺子,丈量所有复杂的人间悲剧,把多元的人性困境,简化成非黑即白的善恶判断题。
我们真正抵制的,正是舆论的极端双标与认知倒退。
绝大多数网友的批判,早已偏离了正轨。
他们不看卷宗、不读法条、无视客观事实,借着打假电影的名义,彻底否定当事人遭遇的暴力侵害,抹除男方的全部过错,把一个遭遇家暴、绝境反抗的女性,污名化为天生恶毒的杀人犯。
婚姻里的暴力与反抗、绝境里的挣扎与失控、旧法的局限与人性的无奈,从来都不是一句“好人坏人”就能概括的。
如今的舆论场,最可怕的不是无知,而是自以为清醒的无知。
很多人刷到几条碎片化言论,就笃定掌握了全部真相,拿着片面结论嘲讽所有共情者,把包容救赎当成圣母泛滥,把敬畏法理当成僵化教条,把看见苦难当成是非不分。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 分享: |
| 注: | 在此页阅读全文 |
| 延伸阅读 |
推荐:
《监狱来的妈妈》舆论风暴中,最该关注的是正在倒退的大众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