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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營火禁令今起生效 違規重罰坐牢 | 溫哥華教育中心
   

BC營火禁令今起生效 違規重罰坐牢

(加西網綜合)由於持續高溫和幹旱天氣,BC省山火服務局(BC Wildfire Service,BCWS)宣布,自今天周肆中午起,沿海消防中心(Coast Fire Centre)轄區將提前實施營火禁令,涵蓋大溫地區、海天(Sea-to-Sky)走廊、溫哥華島、中部海岸及海達瓜依(Haida Gwaii)等區域。


根據禁令,1級、2級及3級明火全面禁止使用。



BCWS表示,此舉旨在減少人為引發野火的風險,並保障公眾安全。

不過,海達瓜依森林區(Haida Gwaii Forest District)可豁免2級和3級火源禁令。

此次禁令適用於娛樂用途的篝火,以及原住民用於儀式活動的露天火源。


除營火外,被禁止的活動還包括:

  • 煙花爆竹;
  • 雙組分爆炸靶(binary exploding targets);
  • 孔明燈;
  • 木柴加熱熱水浴缸、木柴披薩爐及其他木柴燃燒裝置(除非通過建築煙道排放);
  • 各類焚燒桶和焚燒籠;
  • 控制式空氣焚燒爐;
  • 空氣幕焚燒裝置(air curtain burners);
  • 炭化爐(carbonizers)。


BCWS強調,戶外爐具、合規燒烤爐和烤架不受禁令影響。

官方指出,露天用火是BC省人為野火的最大成因,而人為野火完全可以避免。在雷電活動增加或火險嚴峻期間,實施禁火令有助於降低新增火災風險,避免消防資源被進壹步分散。

違反禁令者可能面臨1150加元罰單,最高1萬加元行政處罰;若經法院定罪,還可能被處以最高10萬加元罰款及最長壹年監禁。

若違規行為引發或加劇野火,責任人還可能被追討全部滅火及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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