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杭州法院壹則判決 引發全球關注
本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壹起有關“AI接替人類員工”的判例,判決公司因“AI成本比人工低”而辭退員工系違法行為,涉事企業需要支付賠償金26萬元人民幣。
根據該法院披露的信息,現年35歲的小周(化名)2022年入職杭州某家科技公司擔任AI大模型“質檢員”,負責對AI大模型與用戶交互形成的答案進行正確性判定。2025年,該公司以“AI大模型技術升級,原來需要人工完成的質檢工作,現在AI自己就能做了”為由,試圖對小周進行調崗降薪:從主管降為普通員工、月薪從2.5萬元人民幣降到1.5萬元。
小周拒絕如此安排,隨後就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小周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庭判定公司應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26萬余元。該公司不服,因此訴諸法庭。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該公司解約非因裁撤業務、經營不善、減少虧損等消極因素,而是以AI的成本優勢為由,不屬於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客觀情況重大變化”。而且,該公司之前為小周提供的調崗降薪方案,實際上導致待遇大幅下降,並非合理協商方案。因此,法庭認定該公司構成違法解除,支持仲裁結果,判決其按2N標准支付小周賠償金。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第伍庭庭長丁曄對媒體表示,在企業視角下,應用AI提效降本是市場競爭的必然選擇;而在勞動者視角下,因技術變革而失去崗位或被降薪,實質是公司將正常的技術迭代風險轉嫁給勞動者。
德國勞動法嚴格限制企業裁員行為
包括DeepSeek在內的多家知名中國AI企業都聚集在杭州。這起“人類員工因AI成本更低而被解職”案件也引發了國際關注。
在德國,如果壹名人類員工的工作被AI或者機器人取代,企業僅在勞動法嚴格限定的情形下方可予以解雇。法學界人士目前認為,這種情形與使用新軟件、新機器或者工作崗位外包時相類似。不過,根據德國的《防止不公平解雇法》(KSchG),出於企業經營原因而解雇員工必須同時嚴格滿足以下條件:該職位已經永久取消、企業經營決策是合理的、且該員工沒有在轉至其他崗位繼續工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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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法院披露的信息,現年35歲的小周(化名)2022年入職杭州某家科技公司擔任AI大模型“質檢員”,負責對AI大模型與用戶交互形成的答案進行正確性判定。2025年,該公司以“AI大模型技術升級,原來需要人工完成的質檢工作,現在AI自己就能做了”為由,試圖對小周進行調崗降薪:從主管降為普通員工、月薪從2.5萬元人民幣降到1.5萬元。
小周拒絕如此安排,隨後就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小周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庭判定公司應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26萬余元。該公司不服,因此訴諸法庭。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該公司解約非因裁撤業務、經營不善、減少虧損等消極因素,而是以AI的成本優勢為由,不屬於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客觀情況重大變化”。而且,該公司之前為小周提供的調崗降薪方案,實際上導致待遇大幅下降,並非合理協商方案。因此,法庭認定該公司構成違法解除,支持仲裁結果,判決其按2N標准支付小周賠償金。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第伍庭庭長丁曄對媒體表示,在企業視角下,應用AI提效降本是市場競爭的必然選擇;而在勞動者視角下,因技術變革而失去崗位或被降薪,實質是公司將正常的技術迭代風險轉嫁給勞動者。
德國勞動法嚴格限制企業裁員行為
包括DeepSeek在內的多家知名中國AI企業都聚集在杭州。這起“人類員工因AI成本更低而被解職”案件也引發了國際關注。
在德國,如果壹名人類員工的工作被AI或者機器人取代,企業僅在勞動法嚴格限定的情形下方可予以解雇。法學界人士目前認為,這種情形與使用新軟件、新機器或者工作崗位外包時相類似。不過,根據德國的《防止不公平解雇法》(KSchG),出於企業經營原因而解雇員工必須同時嚴格滿足以下條件:該職位已經永久取消、企業經營決策是合理的、且該員工沒有在轉至其他崗位繼續工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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