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出獄,就逃到國外!湖北前首富心酸自述

這起跨國經濟糾紛在法律層面暫告壹段落。2023年10月,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蘭世立支付人身自由賠償金與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59.11萬元,並以口頭方式道歉以恢復其名譽。獲得賠償後,他對外宣布將資金捐出,並表示將繼續通過法律途徑索要相關公司的股權與資產。

在無罪釋放後的公開受訪中,面對媒體關於其商業運作是否存在失誤的提問,這名依靠倒賣硬件起步、熱衷極高杠杆的前首富,將其歸結為走夜路遇到了搶劫。他認為自己的主要責任是不該涉足偏僻的道路,從而給他人可乘之機。長達拾余年的拉鋸戰中,數億元的資金流轉與復雜的股權交割,都被其視為壹場場商業對賭。
當巨額的債務杠杆隨時可能斷裂時,如果是普通人面對這種級別的資金漏洞,會有膽量直接簽署購買幾拾架客機的空頭協議嗎?他決定私自轉移合資公司六成股權的那壹刻,到底是在維護自身利益,還是在肆無忌憚地測試法律規范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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