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考古學可以把中華文明上推到8000年前嗎?
“中華文明可以上推至8000年前!”這壹橫空出世的論斷,出自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教授馮時,爭議隨之而起,斥其譫妄者有之,勸其收斂者有之,馮時不為所動,順勢推出新書《文明論》,甚至在京舉辦盛大的新書發布會,壹時觀者如堵。
在提出驚世之論之前,馮時是壹位頗受人尊敬的天文考古學學者。2010年,馮時的代表性著作《中國天文考古學》出版,美國的天文考古學學者班大為認為,這本書為中國天文考古學的學科建設做出了裡程碑式的貢獻,它對考古發現與出土文物進行了廣泛的考察,將碎片化的考古證據重組為中國古代天文學圖景,幾乎以壹己之力建立了中國天文考古學的學科大廈。
正因為此前他是這樣壹位有分量的學者,所以他提出如此異於常人的論斷才會引起學界與大眾的關注與爭議。
《文明論》的核心論點其實就是基於馮時此前的研究,只是他在各種實證研究的基礎上,再往前邁開了大膽的壹步。
《文明論》開宗明義地提出兩點“先驗”的基本假設。馮時否認以青銅器或細石器等器物的出現及利用作為文明的標志,他主張“文德”在文明中的主要作用。更進壹步地,他主張個人的道德才能成就群體的道德,並最終建立起文明的社會。所以在馮時眼中,中華文明迥異於其他文明,“其以道德觀解決何以為人的問題,以宇宙觀解決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問題”,是“人類歷史上獨具特征的文明形式”。

中國考古博物館展館中央大廳,考古牆壁和穹頂上方為中國東方天文星宿圖,該星圖裡包括叁垣肆象贰拾八星宿,展示了古代天文學中的星空圖景和星座分布。(視覺中國 圖)
既然文明的核心是“文德”,馮時又先驗地指出,“文德的內涵就是誠信”,那麼誠信是如何在遠古社會形成的呢?——“因觀象授時而形成”,即所謂“至信如時”。對此馮時進壹步闡釋道:古人通過觀測龍星(馮時認為“龍星”是由贰拾八宿東宮星宿中的角、亢、氐、房、心、尾六宿星官所組成的星團形象,且認為甲骨文的“龍”字象形於這個形象)的行天變化,建立標准時體系,即在標准時間到來的時刻,龍星的運行必須正當其位,同時,龍星運行當位所建立的標准時間久久不變,“這誘發先賢產生了時間為信的思想,並以信作為道德的核心內涵修養人心”。
在馮時的描述中,華夏先賢通過對龍星行天變化的觀測規劃時間,最終產生了以時間為信的觀念,“並以信作為道德修養自己,同時建授農時而指導農業生產,終至文明社會的建立”。
於是關於文明起源的“馮式”邏輯鏈條如下:文明以文德為要,文德以誠信為實,而信的思想又源於天文觀測,因此,“天文作為文明之源的事實是毋庸置疑的”。
既然已經確定天文乃文明之源,那麼華夏先民是什麼時候開始觀測龍星的運行的呢?作為天文考古學家,馮時拿出了看家本領:目前發現時代最早的龍的遺存為遼寧阜新查海新石器時代遺址出土的土龍,其以石塊堆塑而成,全長19.7米,體型巨大。“這證明中國先民對龍的認識歷史已可上溯到距今八千年前,而且龍所體現的文化內涵也相當豐富,這意味著中華文明的歷史應肇端於這壹時期甚至更早。”
以上便是《文明論》的主體思想。不得不說,這壹套邏輯架構之中,確實蘊含了馮時多年來的潛心研究,時時可見智慧的幽光,比如他對龍星的闡釋,或對“王權源於觀象”的解說。“以農業經濟為本的古代社會而言,天文歷法知識具有著首要的意義,誰能把時間頒授給人民,誰就有資格成為人民的領袖。這意味著作為王權基礎的天文學必須為君王所壟斷,這使觀象授時理所當然地成為了統治者享有的特權。”
而在這些具體的學術研究、宏大的論斷背後,存在邏輯斷裂、概念偷換、證據不足乃至循環論證等問題。
在漢語中,文明既可以是壹個名詞,也可以是壹個形容詞。當它是壹個名詞的時候,它是壹個外來概念civilization的中文翻譯,是壹個社會的發展階段;當它是壹個形容詞的時候,它可以用在類似“這個人的行為不那麼文明”這樣的語境中,表示壹個人道德品行的高低。
這兩個詞之間,確實有著不少聯系。如將civilization翻譯為“文明”的福澤諭吉就認為,文明壹詞至大至廣,無所不包,舉凡人類社會的壹切物質和精神財富,都被他包括在文明這壹概念之中。他特別強調道德智慧的重要,他說壹國文明程度的高低,可以人民的德智水准來衡量。
然而在研究史前歷史的學術領域,這兩個詞卻無法混用。Civilization源於拉丁語civis(公民、城市),它的核心內涵是物質的、空間的、社會組織形態的。誠如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考古學家王巍在《了望》2026年第10期的采訪中提到,壹個社會進入“文明”的標志有著基於中國考古實踐的“中國方案”,即:“壹是生產發展,人口增加,出現城市;贰是社會分工和社會分化不斷加劇,出現階級;叁是權力不斷強化,出現王權和國家。”

在中國國家博物館展出的戰國時期楚國龍形玉佩。
可以看到,不論是中國方案,還是西方的“文明叁要素”(即將文明出現的標志定為:冶金術、文字、城市),都是某種社會復雜化的產物,與個人道德無涉。相反,“文明”的出現,反而會伴隨著“不文明”的現象,即出現了脫離勞動、專門管理社會事務的階層,社會也出現較大的貧富貴賤分化,繼而出現暴力機器——早期國家。這壹切都與馮時口中溫情脈脈的具有誠信品德的早期帝王顯得格格不入。
馮時有意無意中所做的,就是將關乎個人道德的“文明”,偷換為社會發展階段的“文明”。這種偷換概念的具體過程如下:某部落首領觀測到了“天文”,從而領悟了某種道德秩序,有了秩序,人就變得“文明”(形容詞:有教養)了。既然人已經有了這種高級的思想秩序,那麼這個社會就進入了“文明”(名詞:Civilization)階段。
歐洲舊石器時代晚期的馬格德林文化(公元前10000年之前),在天文學上也取得了相當的成就。比如,在法國拉斯科洞窟(Lascaux Caves)的壁畫中,有些斑點和圖形被天文考古學家解釋為天體排列,其中壹幅公牛壁畫上的斑點可能代表著昂宿星團,它在夜空中的升起與落下,可以用來標記狩獵季節或春季的到來,這種知識對於依賴自然資源生存的狩獵采集部落至關重要。如果按照馮時的理論,舊石器時代的歐洲部落豈不是也可以稱之為文明社會?
盡管如此,《文明論》在另壹個層面上卻有著值得參考的價值。只要它不企圖為史前社會的發展階段立下自己的“標准”,那麼就可以把它看成是壹本討論“道德在中華文明的發展中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的書。馮時在書中談道:“中華文明以道德體系、知識體系、禮儀制度為其叁要,道德作為成人之本,知識作為立身之本,禮儀作為治世之本,形成了中華文明獨具特色的叁要叁本。”
如果單看這個論斷,就算無甚新意,也不失為壹家之言。不過他為了得出這個結論,對各種概念、文獻、考古證據等進行了乾坤大挪移,利用所謂“文字學”“考古學”手段將後世文獻中的“道德”現象拼接於新石器時代的考古發現,引導不明就裡的讀者混淆兩個“文明”的概念,而《文明論》出版已經多月,對上述觀點學術界目前未見應有的辨析、爭鳴甚至澄清,這不免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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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在提出驚世之論之前,馮時是壹位頗受人尊敬的天文考古學學者。2010年,馮時的代表性著作《中國天文考古學》出版,美國的天文考古學學者班大為認為,這本書為中國天文考古學的學科建設做出了裡程碑式的貢獻,它對考古發現與出土文物進行了廣泛的考察,將碎片化的考古證據重組為中國古代天文學圖景,幾乎以壹己之力建立了中國天文考古學的學科大廈。
正因為此前他是這樣壹位有分量的學者,所以他提出如此異於常人的論斷才會引起學界與大眾的關注與爭議。
《文明論》的核心論點其實就是基於馮時此前的研究,只是他在各種實證研究的基礎上,再往前邁開了大膽的壹步。
《文明論》開宗明義地提出兩點“先驗”的基本假設。馮時否認以青銅器或細石器等器物的出現及利用作為文明的標志,他主張“文德”在文明中的主要作用。更進壹步地,他主張個人的道德才能成就群體的道德,並最終建立起文明的社會。所以在馮時眼中,中華文明迥異於其他文明,“其以道德觀解決何以為人的問題,以宇宙觀解決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問題”,是“人類歷史上獨具特征的文明形式”。

中國考古博物館展館中央大廳,考古牆壁和穹頂上方為中國東方天文星宿圖,該星圖裡包括叁垣肆象贰拾八星宿,展示了古代天文學中的星空圖景和星座分布。(視覺中國 圖)
既然文明的核心是“文德”,馮時又先驗地指出,“文德的內涵就是誠信”,那麼誠信是如何在遠古社會形成的呢?——“因觀象授時而形成”,即所謂“至信如時”。對此馮時進壹步闡釋道:古人通過觀測龍星(馮時認為“龍星”是由贰拾八宿東宮星宿中的角、亢、氐、房、心、尾六宿星官所組成的星團形象,且認為甲骨文的“龍”字象形於這個形象)的行天變化,建立標准時體系,即在標准時間到來的時刻,龍星的運行必須正當其位,同時,龍星運行當位所建立的標准時間久久不變,“這誘發先賢產生了時間為信的思想,並以信作為道德的核心內涵修養人心”。
在馮時的描述中,華夏先賢通過對龍星行天變化的觀測規劃時間,最終產生了以時間為信的觀念,“並以信作為道德修養自己,同時建授農時而指導農業生產,終至文明社會的建立”。
於是關於文明起源的“馮式”邏輯鏈條如下:文明以文德為要,文德以誠信為實,而信的思想又源於天文觀測,因此,“天文作為文明之源的事實是毋庸置疑的”。
既然已經確定天文乃文明之源,那麼華夏先民是什麼時候開始觀測龍星的運行的呢?作為天文考古學家,馮時拿出了看家本領:目前發現時代最早的龍的遺存為遼寧阜新查海新石器時代遺址出土的土龍,其以石塊堆塑而成,全長19.7米,體型巨大。“這證明中國先民對龍的認識歷史已可上溯到距今八千年前,而且龍所體現的文化內涵也相當豐富,這意味著中華文明的歷史應肇端於這壹時期甚至更早。”
以上便是《文明論》的主體思想。不得不說,這壹套邏輯架構之中,確實蘊含了馮時多年來的潛心研究,時時可見智慧的幽光,比如他對龍星的闡釋,或對“王權源於觀象”的解說。“以農業經濟為本的古代社會而言,天文歷法知識具有著首要的意義,誰能把時間頒授給人民,誰就有資格成為人民的領袖。這意味著作為王權基礎的天文學必須為君王所壟斷,這使觀象授時理所當然地成為了統治者享有的特權。”
而在這些具體的學術研究、宏大的論斷背後,存在邏輯斷裂、概念偷換、證據不足乃至循環論證等問題。
在漢語中,文明既可以是壹個名詞,也可以是壹個形容詞。當它是壹個名詞的時候,它是壹個外來概念civilization的中文翻譯,是壹個社會的發展階段;當它是壹個形容詞的時候,它可以用在類似“這個人的行為不那麼文明”這樣的語境中,表示壹個人道德品行的高低。
這兩個詞之間,確實有著不少聯系。如將civilization翻譯為“文明”的福澤諭吉就認為,文明壹詞至大至廣,無所不包,舉凡人類社會的壹切物質和精神財富,都被他包括在文明這壹概念之中。他特別強調道德智慧的重要,他說壹國文明程度的高低,可以人民的德智水准來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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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不論是中國方案,還是西方的“文明叁要素”(即將文明出現的標志定為:冶金術、文字、城市),都是某種社會復雜化的產物,與個人道德無涉。相反,“文明”的出現,反而會伴隨著“不文明”的現象,即出現了脫離勞動、專門管理社會事務的階層,社會也出現較大的貧富貴賤分化,繼而出現暴力機器——早期國家。這壹切都與馮時口中溫情脈脈的具有誠信品德的早期帝王顯得格格不入。
馮時有意無意中所做的,就是將關乎個人道德的“文明”,偷換為社會發展階段的“文明”。這種偷換概念的具體過程如下:某部落首領觀測到了“天文”,從而領悟了某種道德秩序,有了秩序,人就變得“文明”(形容詞:有教養)了。既然人已經有了這種高級的思想秩序,那麼這個社會就進入了“文明”(名詞:Civilization)階段。
歐洲舊石器時代晚期的馬格德林文化(公元前10000年之前),在天文學上也取得了相當的成就。比如,在法國拉斯科洞窟(Lascaux Caves)的壁畫中,有些斑點和圖形被天文考古學家解釋為天體排列,其中壹幅公牛壁畫上的斑點可能代表著昂宿星團,它在夜空中的升起與落下,可以用來標記狩獵季節或春季的到來,這種知識對於依賴自然資源生存的狩獵采集部落至關重要。如果按照馮時的理論,舊石器時代的歐洲部落豈不是也可以稱之為文明社會?
盡管如此,《文明論》在另壹個層面上卻有著值得參考的價值。只要它不企圖為史前社會的發展階段立下自己的“標准”,那麼就可以把它看成是壹本討論“道德在中華文明的發展中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的書。馮時在書中談道:“中華文明以道德體系、知識體系、禮儀制度為其叁要,道德作為成人之本,知識作為立身之本,禮儀作為治世之本,形成了中華文明獨具特色的叁要叁本。”
如果單看這個論斷,就算無甚新意,也不失為壹家之言。不過他為了得出這個結論,對各種概念、文獻、考古證據等進行了乾坤大挪移,利用所謂“文字學”“考古學”手段將後世文獻中的“道德”現象拼接於新石器時代的考古發現,引導不明就裡的讀者混淆兩個“文明”的概念,而《文明論》出版已經多月,對上述觀點學術界目前未見應有的辨析、爭鳴甚至澄清,這不免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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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學禁區》:進化論者的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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