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遭水浸 賣家需退還買家的定金
加西網編譯報道:2022 年 6 月,壹筆價值 265 萬加元的房屋交易告吹,買賣雙方互相指責對方違反合同。該案已在BC省最高法院得到裁決。

這場糾紛的核心是列治文埃珀森路上壹棟伍臥伍衛的房屋發生洪水,原告A(化名)於 2022 年 4 月同意購買該房屋。
賣方B(化名)在法庭訴訟程序結束前去世,她的女兒C(化名)在交易期間擔任B的賣方經紀人,C作為被告繼續進行訴訟。
洪水發生在A即將入住新房的前壹周。她拒絕入住,理由是洪水對房屋造成了嚴重損壞,使其與幾個月前她參觀時的狀態截然不同。
C辯稱,洪水造成的損失並不嚴重,不足以構成對合同的根本違約,而且要求房產在交房日與買方看房日的狀態相同的條款,並非合同的實質性條款。
A提起訴訟,要求退還她支付的 132,500 加元定金;而C則提出反訴,認為A違反了合同,未能完成購買。
BC省最高法院法官傑奎琳·D·休斯(Jacqueline D. Hughes)上周作出裁決 ,支持買方,下令退還定金並駁回反訴。
據判決書,A的父母住在房產附近,在C於 2022 年 4 月初掛牌出售該房產時,他們才知道該房產正在出售。
判決書寫道:“當時,原告是壹名大學生,在父母的幫助下,她正打算購買壹套住宅房產居住”。
A的父親參觀了當時空置的房產,並與妻子和女兒商量後才提出報價。
B接受了該報價,該報價“無附加條件”,且高於掛牌價,雙方簽訂了買賣合同。
根據裁決,該合同遵循BC省住宅房地產銷售的“標准格式”。其中包含條款:“房產及其所有附屬物品在交房時將與買方於 2022 年 4 月 9 日查看時的狀態基本相同”。
據判決書,A的父親在“鄰近房產”與房地產經紀人會面時發現了洪水。
判決書寫道:“會面結束後,他們步行前往該處房產。透過前窗看到,木地板似乎隆起、變形且潮濕”。
各方於 6 月 8 日前往該房屋,並有壹名水管工和壹名房屋檢查員陪同。
A的父親告訴法庭,他們發現壹棟建築物“非常熱、非常潮濕”,“就像壹個濕桑拿房”,而且主樓“到處都有持續滲水的跡象”。
判決書中引用了他的證詞,詳細描述了洪水造成的損失。
據判決書顯示,他說:“房子底層的木地板全部被水浸透變形了,所有櫥櫃和石膏板的底部幾英寸也都變形了”。
“廚房遠處有個熱水浴缸。它被從圍欄裡頂了出來,還帶起了壹些瓷磚。我環顧了壹下房子外面,(房屋檢查員)指出,水沿著地基從房子下面流出來,後院的草坪也積滿了水,無法滲入地下,草坪完全濕透了”。
在場人員拍攝了洪水照片,並提交給了法庭。根據判決書,建築檢查員關閉了水源、鍋爐和幾個不斷跳閘的斷路器,陳某聯系了壹家修復公司,從當天開始進行緊急修復工作。
兩天後,即 2022 年 6 月 10 日,A的律師聯系了B和C的律師,表示買家將不會繼續購買,並要求退還定金。
判決書寫道:“原告認為,洪水已使該房產不適宜居住,目前的情況與當時所見的情況大相徑庭,而且鑒於損害的性質和范圍以及所需的修復工作,該房產在壹段時間內也無法恢復到必要的居住狀態”。
之後A方沒有完成成交。最終於 2022 年 10 月以 216.5 萬加元的價格將該房產賣給了另壹位買家,比A同意支付的價格少了近 50 萬加元。
誰違反了合同這個問題,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法官對財產損失嚴重程度的判斷。
休斯的判決書寫道:“被告表示,除了‘僅僅是表面功夫’的剩余工作外,即使發生了洪水,原告在交房日當天也基本得到了她所談判的內容”。
“我不同意。原告簽訂合同購買的是壹處住宅物業,該物業此前沒有任何已知的水災記錄,她可以立即入住。而被告在交房日交付的卻是壹處曾遭受水災、正在進行修復的住宅物業,該物業此前曾發生過嚴重的洪水災害,但尚未得到徹底調查或修復”。
法官裁定,該房產的狀況構成對合同的“根本違約”,因此A有權終止合同。
法官判令C返還A的定金及累計利息,並承擔原告的訴訟費用。判決書並未明確C應向A支付的具體金額。
[物價飛漲的時候 這樣省錢購物很爽]
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這場糾紛的核心是列治文埃珀森路上壹棟伍臥伍衛的房屋發生洪水,原告A(化名)於 2022 年 4 月同意購買該房屋。
賣方B(化名)在法庭訴訟程序結束前去世,她的女兒C(化名)在交易期間擔任B的賣方經紀人,C作為被告繼續進行訴訟。
洪水發生在A即將入住新房的前壹周。她拒絕入住,理由是洪水對房屋造成了嚴重損壞,使其與幾個月前她參觀時的狀態截然不同。
C辯稱,洪水造成的損失並不嚴重,不足以構成對合同的根本違約,而且要求房產在交房日與買方看房日的狀態相同的條款,並非合同的實質性條款。
A提起訴訟,要求退還她支付的 132,500 加元定金;而C則提出反訴,認為A違反了合同,未能完成購買。
BC省最高法院法官傑奎琳·D·休斯(Jacqueline D. Hughes)上周作出裁決 ,支持買方,下令退還定金並駁回反訴。
據判決書,A的父母住在房產附近,在C於 2022 年 4 月初掛牌出售該房產時,他們才知道該房產正在出售。
判決書寫道:“當時,原告是壹名大學生,在父母的幫助下,她正打算購買壹套住宅房產居住”。
A的父親參觀了當時空置的房產,並與妻子和女兒商量後才提出報價。
B接受了該報價,該報價“無附加條件”,且高於掛牌價,雙方簽訂了買賣合同。
根據裁決,該合同遵循BC省住宅房地產銷售的“標准格式”。其中包含條款:“房產及其所有附屬物品在交房時將與買方於 2022 年 4 月 9 日查看時的狀態基本相同”。
據判決書,A的父親在“鄰近房產”與房地產經紀人會面時發現了洪水。
判決書寫道:“會面結束後,他們步行前往該處房產。透過前窗看到,木地板似乎隆起、變形且潮濕”。
各方於 6 月 8 日前往該房屋,並有壹名水管工和壹名房屋檢查員陪同。
A的父親告訴法庭,他們發現壹棟建築物“非常熱、非常潮濕”,“就像壹個濕桑拿房”,而且主樓“到處都有持續滲水的跡象”。
判決書中引用了他的證詞,詳細描述了洪水造成的損失。
據判決書顯示,他說:“房子底層的木地板全部被水浸透變形了,所有櫥櫃和石膏板的底部幾英寸也都變形了”。
“廚房遠處有個熱水浴缸。它被從圍欄裡頂了出來,還帶起了壹些瓷磚。我環顧了壹下房子外面,(房屋檢查員)指出,水沿著地基從房子下面流出來,後院的草坪也積滿了水,無法滲入地下,草坪完全濕透了”。
在場人員拍攝了洪水照片,並提交給了法庭。根據判決書,建築檢查員關閉了水源、鍋爐和幾個不斷跳閘的斷路器,陳某聯系了壹家修復公司,從當天開始進行緊急修復工作。
兩天後,即 2022 年 6 月 10 日,A的律師聯系了B和C的律師,表示買家將不會繼續購買,並要求退還定金。
判決書寫道:“原告認為,洪水已使該房產不適宜居住,目前的情況與當時所見的情況大相徑庭,而且鑒於損害的性質和范圍以及所需的修復工作,該房產在壹段時間內也無法恢復到必要的居住狀態”。
之後A方沒有完成成交。最終於 2022 年 10 月以 216.5 萬加元的價格將該房產賣給了另壹位買家,比A同意支付的價格少了近 50 萬加元。
誰違反了合同這個問題,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法官對財產損失嚴重程度的判斷。
休斯的判決書寫道:“被告表示,除了‘僅僅是表面功夫’的剩余工作外,即使發生了洪水,原告在交房日當天也基本得到了她所談判的內容”。
“我不同意。原告簽訂合同購買的是壹處住宅物業,該物業此前沒有任何已知的水災記錄,她可以立即入住。而被告在交房日交付的卻是壹處曾遭受水災、正在進行修復的住宅物業,該物業此前曾發生過嚴重的洪水災害,但尚未得到徹底調查或修復”。
法官裁定,該房產的狀況構成對合同的“根本違約”,因此A有權終止合同。
法官判令C返還A的定金及累計利息,並承擔原告的訴訟費用。判決書並未明確C應向A支付的具體金額。
[物價飛漲的時候 這樣省錢購物很爽]
| 分享: |
| 注: |
| 延伸閱讀 |
推薦:
房屋遭水浸 賣家需退還買家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