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汪峰到李荣浩,音乐版权保护为何这么难
郭春飞就表示:“音乐作品是词曲结合的整体,不能割裂处理。如果部分权利人无法参与诉讼,难道就剥夺其他权利人制止侵权的权利?”
由于词曲创作常涉及多方主体,着作权细分权利常被单独行使且对应多种使用场景,侵权认定与维权追责就变得复杂。“音乐是最小单位的作品形式,但权利也是最复杂的。”郭春飞说,“音乐人发声的是少数,维权成本高是原因之一,诉讼周期长,流程繁琐,判决赔偿低。”
但就李荣浩而言,权利归属非常清晰。曾经营过音乐版权公司的业内人士杨昆解释,李荣浩的身份不同于大多数音乐人,其创作模式被业内称为“一人乐队”——包括《李白》在内的多部作品,从诞生到呈现的全部环节,十几道工序均由李荣浩一人完成。
“李荣浩维权的正当性,挑不出任何问题。”杨昆说,这意味着,李荣浩既是创作者,也是演唱者,同时还是版权所有者。在着作权法赋予作者的13项财产权利中,李荣浩一人享有对应的全部着作权财产权。
对于李荣浩来说,被侵权的不只是作为词曲作者的财产权,还有作为编曲者的艺术表达权,作为制作人的成品控制权,以及作为演唱者的表演者权。
从指责原创者到群起维权
在李荣浩公开维权后,多位音乐人借机发声。作曲家阿鲲、水木年华成员卢庚戌也发文呼吁行业重视版权问题。卢庚戌称,其原创歌曲《爱上你我很快乐》成为被侵权的重灾区。他呼吁歌曲被商用前进行版权沟通与授权。过往已经侵权使用者主动补上版权费用。“补费之后,既往不咎。”
3月30日晚,独立音乐人LBI利比(时柏尘)发文控诉环球音乐中国,称其在合作迷你专辑期间存在版权与合约纠纷,截至3月31日环球音乐中国未作回应。
杨昆认为,这一连串事件的集中爆发,反映出音乐版权问题的普遍性。“从行业来看,这不是什么特别惊奇的事情,相关侵权诉讼每年都有很多起。”
在杨昆的印象里,上一次闹出较大舆论动静的,还是汪峰发布的5000字长文,控诉“旭日阳刚”农民工组合侵权。
2010年8月,王旭和刘刚的“旭日阳刚”农民工组合在出租屋翻唱汪峰《春天里》的视频走红网络。后汪峰授权“旭日阳刚”登上2011年央视春晚演唱《春天里》。
据公开报道,自那年春晚后,“旭日阳刚”将《春天里》作为商演核心曲目,但从未获得商业授权、未支付任何版权费。汪峰多次私下提醒,商演必须授权付费,并建议二人创作原创作品以长远发展,但均未被重视。
2011年2月,汪峰通过经纪人正式发布“禁唱令”,禁止“旭日阳刚”以任何形式商业演唱《春天里》,并收回所有授权。
杨昆还记得,当时大量网友都支持“旭日阳刚”,指责汪峰欺负弱势群体。“以前有很多人觉得,我唱你歌是帮你传播,现在大家版权意识提高了,这些落后的观念也慢慢在矫正。”
杨昆认为,业内版权意识淡薄的原因还在于,“早年国内很多演唱家、演奏家都是为国有团体服务,演出由组织安排,版权问题由单位解决,大家的版权意识比较淡薄”。
“市场化之后,歌手成了个体户,但版权意识并没有同步跟上。”杨昆说,这种历史断层导致行业内部形成了巨大的信息差和认知差。音乐版权在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的同时,相继又受到互联网盗版和短视频冲击,一直没有建立起相对良好的秩序,“很多主办方都是先用了(歌)再说,先上车后补票,甚至不补票”。
高苹也感慨,国内整体的音乐版权管理起步较晚,目前还是处于发展甚至教育阶段,使用者甚至音乐人们普遍版权认知不足,商业合作中版权的使用范围和权利界定经常处于边界模糊的状态,“每种权利在授权时都有不同授权标准以及版税价值。”
高苹说,近些年,虽然一些音乐版权维权事件因名人效应得以被看见,但“很多作者被侵犯版权后无力伸张,维权成本还是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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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词曲创作常涉及多方主体,着作权细分权利常被单独行使且对应多种使用场景,侵权认定与维权追责就变得复杂。“音乐是最小单位的作品形式,但权利也是最复杂的。”郭春飞说,“音乐人发声的是少数,维权成本高是原因之一,诉讼周期长,流程繁琐,判决赔偿低。”
但就李荣浩而言,权利归属非常清晰。曾经营过音乐版权公司的业内人士杨昆解释,李荣浩的身份不同于大多数音乐人,其创作模式被业内称为“一人乐队”——包括《李白》在内的多部作品,从诞生到呈现的全部环节,十几道工序均由李荣浩一人完成。
“李荣浩维权的正当性,挑不出任何问题。”杨昆说,这意味着,李荣浩既是创作者,也是演唱者,同时还是版权所有者。在着作权法赋予作者的13项财产权利中,李荣浩一人享有对应的全部着作权财产权。
对于李荣浩来说,被侵权的不只是作为词曲作者的财产权,还有作为编曲者的艺术表达权,作为制作人的成品控制权,以及作为演唱者的表演者权。
从指责原创者到群起维权
在李荣浩公开维权后,多位音乐人借机发声。作曲家阿鲲、水木年华成员卢庚戌也发文呼吁行业重视版权问题。卢庚戌称,其原创歌曲《爱上你我很快乐》成为被侵权的重灾区。他呼吁歌曲被商用前进行版权沟通与授权。过往已经侵权使用者主动补上版权费用。“补费之后,既往不咎。”
3月30日晚,独立音乐人LBI利比(时柏尘)发文控诉环球音乐中国,称其在合作迷你专辑期间存在版权与合约纠纷,截至3月31日环球音乐中国未作回应。
杨昆认为,这一连串事件的集中爆发,反映出音乐版权问题的普遍性。“从行业来看,这不是什么特别惊奇的事情,相关侵权诉讼每年都有很多起。”
在杨昆的印象里,上一次闹出较大舆论动静的,还是汪峰发布的5000字长文,控诉“旭日阳刚”农民工组合侵权。
2010年8月,王旭和刘刚的“旭日阳刚”农民工组合在出租屋翻唱汪峰《春天里》的视频走红网络。后汪峰授权“旭日阳刚”登上2011年央视春晚演唱《春天里》。
据公开报道,自那年春晚后,“旭日阳刚”将《春天里》作为商演核心曲目,但从未获得商业授权、未支付任何版权费。汪峰多次私下提醒,商演必须授权付费,并建议二人创作原创作品以长远发展,但均未被重视。
2011年2月,汪峰通过经纪人正式发布“禁唱令”,禁止“旭日阳刚”以任何形式商业演唱《春天里》,并收回所有授权。
杨昆还记得,当时大量网友都支持“旭日阳刚”,指责汪峰欺负弱势群体。“以前有很多人觉得,我唱你歌是帮你传播,现在大家版权意识提高了,这些落后的观念也慢慢在矫正。”
杨昆认为,业内版权意识淡薄的原因还在于,“早年国内很多演唱家、演奏家都是为国有团体服务,演出由组织安排,版权问题由单位解决,大家的版权意识比较淡薄”。
“市场化之后,歌手成了个体户,但版权意识并没有同步跟上。”杨昆说,这种历史断层导致行业内部形成了巨大的信息差和认知差。音乐版权在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的同时,相继又受到互联网盗版和短视频冲击,一直没有建立起相对良好的秩序,“很多主办方都是先用了(歌)再说,先上车后补票,甚至不补票”。
高苹也感慨,国内整体的音乐版权管理起步较晚,目前还是处于发展甚至教育阶段,使用者甚至音乐人们普遍版权认知不足,商业合作中版权的使用范围和权利界定经常处于边界模糊的状态,“每种权利在授权时都有不同授权标准以及版税价值。”
高苹说,近些年,虽然一些音乐版权维权事件因名人效应得以被看见,但“很多作者被侵犯版权后无力伸张,维权成本还是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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