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蘭蘭案第柒次開庭 揭秘拖延戰終極底牌
方圓評論文章:3月31號,悉尼唐寧中心地方法院。備受全球華人關注的楊蘭蘭酒駕撞人案,完成了第柒次的提訊。這壹天,大眾依然沒有等到壹個最終的審判結果,等來的是還要延續半年的“法律消磨戰”。
31號上午,楊蘭蘭的辯護律師約翰·科恩(John Korn)大步走出法庭。面對媒體,他展現出了極其強硬且帶有攻擊性的姿態。他公然拋出了壹個詞:“荒謬(Absurd)”。
科恩律師對著鏡頭憤怒地表示,這起案子從去年7月發生到現在,已經拖了整整八個月,但他認為控方,也就是警方調查小組 CIU的進度緩慢得令人發指。他甚至反問:“目前並沒有其它重大交通事故在占用資源,為什麼我的當事人要等這麼久?”
當天的庭審拍板了兩個極其硬核的時間指標。初審聆訊的日期是10月2號。 法官明確要求,楊蘭蘭本人這壹次必須親自出庭,主辦警官也必須到場接受盤問。這意味著,被告方不能再躲在昂貴律師團的身後。
法官還正式敲定了庭審日期,分別為11月27號、11月30號及12月2號至4號,屆時法庭將為楊蘭蘭提供普通話翻譯。受傷的司機普拉薩拉斯(George Plassaras)將會出庭。
此外,當日提訊中,檢方提交了證人名單,但關鍵證據仍在等待中,尤其是交通事故調查組(CIU)的最終報告尚未完成。檢方預計將於5月26號向辯方提交完整的證據摘要。
這意味著,從案發到最終宣判,這場官司要打整整壹年半。對於普羅大眾來說,這是壹個漫長到近乎折磨的過程,但對於法律博弈的雙方來說,每壹天都是在“排兵布陣”。
為什麼這場官司“必須”拖這麼久?
很多人不解,為什麼楊蘭蘭至今堅持“不認罪”?為什麼律師壹邊抱怨慢,壹邊又不斷申請延期?我們把這場法律游戲拆解開來,您就會發現其中的精妙計算。
首先,是楊蘭蘭不認罪引發的“舉證責任大爆炸”。
在法律邏輯裡,如果被告認罪,案子很快就結了。楊蘭蘭目前對危險駕駛、中度酒駕、甚至拒絕呼吸測試等所有指控,全部維持“不認罪”立場。在澳洲法律體系下,只要被告不認罪,檢方就必須提供“原子級”的證據鏈。 律師科恩的“抱怨”,其實是壹場高級的輿論防御。
他在賭警方的證據有漏洞。他需要時間去聘請私人專家,去復核勞斯萊斯的行車電腦數據,去質疑酒精測試儀的校准日期。律師嫌“慢”,本質上是在等待檢方在壓力下出錯,只要有壹丁點程序瑕疵,律師就能反咬壹口。
其次,神秘的“替身疑雲”。 這樁案子之所以被公眾貼上“特權”標簽,是因為它中間夾雜了極其戲劇化的情節。今年1月,有媒體發現,去警局報到的“楊蘭蘭”可能是個戴著口罩的替身。雖然律師極力否認,但楊蘭蘭確實在1月23號親自出庭,承認自己“違反了保釋規定”。 她私自搬離了原本報備的頂層豪宅,卻沒有及時通知警方。這種在法律邊緣反復試探的行為,不僅消耗了大量的司法資源去核實她的身分,更給辯方團隊爭取到了“以程序拖時間”的寶貴窗口。
第叁:輿論與心理的“降溫消磨戰”。
這是壹場標准的“以時間換空間”。去年7月案發時,整個世界都在憤怒,大家都在談論那個23歲、開著蒂芙尼藍庫裡南的神秘女孩。如果那時候審判,輿論壓力會讓法官和陪審團極其敏感。 但律師透過連續柒次的提訊、延期,成功地將公眾的憤怒值拉低。
到了2026年底,還有多少人記得那個凌晨叁點的巨響?隨著時間流逝,公眾的憤怒會冷卻,證人的記憶會模糊,這對於“不認罪”的被告來說,是百利而無壹害的,是爭取輕判的最佳環境。
在法律程序的冰冷卷宗之外,我們不能忘記這場案件真正的受害者。 被撞的司機普拉薩拉斯。在那輛150萬澳元的豪車沖擊下,他的脊椎斷裂,髖關節報廢。醫生形容他的傷勢是“改變壹生的、不可逆的”。
請大家想像壹下這個畫面: 壹邊是24歲的楊蘭蘭,依然可以聘請澳洲最頂尖的律師,在法庭外談笑風生,抱怨程序緩慢,甚至在保釋期間隨意更換住址; 另壹邊是人到中年的普拉薩拉斯,他要面對的是漫長的復健、無法工作的經濟壓力,以及遙遙無期的賠償。
律師在抱怨“程序荒謬”,但在普拉薩拉斯眼裡,真正的荒謬是:他的人生在幾秒鍾內被摧毀,而肇事者卻可以在法律的保護傘下,優雅地進行壹場長達500多天的辯論。
那麼,楊蘭蘭和她的律師團,最終目的是什麼?難道真的只是為了拖延時間嗎? 不。他們的終極目標,可能是這肆個字:“技術性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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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31號上午,楊蘭蘭的辯護律師約翰·科恩(John Korn)大步走出法庭。面對媒體,他展現出了極其強硬且帶有攻擊性的姿態。他公然拋出了壹個詞:“荒謬(Absurd)”。
科恩律師對著鏡頭憤怒地表示,這起案子從去年7月發生到現在,已經拖了整整八個月,但他認為控方,也就是警方調查小組 CIU的進度緩慢得令人發指。他甚至反問:“目前並沒有其它重大交通事故在占用資源,為什麼我的當事人要等這麼久?”
當天的庭審拍板了兩個極其硬核的時間指標。初審聆訊的日期是10月2號。 法官明確要求,楊蘭蘭本人這壹次必須親自出庭,主辦警官也必須到場接受盤問。這意味著,被告方不能再躲在昂貴律師團的身後。
法官還正式敲定了庭審日期,分別為11月27號、11月30號及12月2號至4號,屆時法庭將為楊蘭蘭提供普通話翻譯。受傷的司機普拉薩拉斯(George Plassaras)將會出庭。
此外,當日提訊中,檢方提交了證人名單,但關鍵證據仍在等待中,尤其是交通事故調查組(CIU)的最終報告尚未完成。檢方預計將於5月26號向辯方提交完整的證據摘要。
這意味著,從案發到最終宣判,這場官司要打整整壹年半。對於普羅大眾來說,這是壹個漫長到近乎折磨的過程,但對於法律博弈的雙方來說,每壹天都是在“排兵布陣”。
為什麼這場官司“必須”拖這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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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楊蘭蘭不認罪引發的“舉證責任大爆炸”。
在法律邏輯裡,如果被告認罪,案子很快就結了。楊蘭蘭目前對危險駕駛、中度酒駕、甚至拒絕呼吸測試等所有指控,全部維持“不認罪”立場。在澳洲法律體系下,只要被告不認罪,檢方就必須提供“原子級”的證據鏈。 律師科恩的“抱怨”,其實是壹場高級的輿論防御。
他在賭警方的證據有漏洞。他需要時間去聘請私人專家,去復核勞斯萊斯的行車電腦數據,去質疑酒精測試儀的校准日期。律師嫌“慢”,本質上是在等待檢方在壓力下出錯,只要有壹丁點程序瑕疵,律師就能反咬壹口。
其次,神秘的“替身疑雲”。 這樁案子之所以被公眾貼上“特權”標簽,是因為它中間夾雜了極其戲劇化的情節。今年1月,有媒體發現,去警局報到的“楊蘭蘭”可能是個戴著口罩的替身。雖然律師極力否認,但楊蘭蘭確實在1月23號親自出庭,承認自己“違反了保釋規定”。 她私自搬離了原本報備的頂層豪宅,卻沒有及時通知警方。這種在法律邊緣反復試探的行為,不僅消耗了大量的司法資源去核實她的身分,更給辯方團隊爭取到了“以程序拖時間”的寶貴窗口。
第叁:輿論與心理的“降溫消磨戰”。
這是壹場標准的“以時間換空間”。去年7月案發時,整個世界都在憤怒,大家都在談論那個23歲、開著蒂芙尼藍庫裡南的神秘女孩。如果那時候審判,輿論壓力會讓法官和陪審團極其敏感。 但律師透過連續柒次的提訊、延期,成功地將公眾的憤怒值拉低。
到了2026年底,還有多少人記得那個凌晨叁點的巨響?隨著時間流逝,公眾的憤怒會冷卻,證人的記憶會模糊,這對於“不認罪”的被告來說,是百利而無壹害的,是爭取輕判的最佳環境。
在法律程序的冰冷卷宗之外,我們不能忘記這場案件真正的受害者。 被撞的司機普拉薩拉斯。在那輛150萬澳元的豪車沖擊下,他的脊椎斷裂,髖關節報廢。醫生形容他的傷勢是“改變壹生的、不可逆的”。
請大家想像壹下這個畫面: 壹邊是24歲的楊蘭蘭,依然可以聘請澳洲最頂尖的律師,在法庭外談笑風生,抱怨程序緩慢,甚至在保釋期間隨意更換住址; 另壹邊是人到中年的普拉薩拉斯,他要面對的是漫長的復健、無法工作的經濟壓力,以及遙遙無期的賠償。
律師在抱怨“程序荒謬”,但在普拉薩拉斯眼裡,真正的荒謬是:他的人生在幾秒鍾內被摧毀,而肇事者卻可以在法律的保護傘下,優雅地進行壹場長達500多天的辯論。
那麼,楊蘭蘭和她的律師團,最終目的是什麼?難道真的只是為了拖延時間嗎? 不。他們的終極目標,可能是這肆個字:“技術性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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