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華裔議員被控 公眾被瞞整壹年

調查期間仍正常履職


根據《列治文新聞》記錄顯示,加拿大皇家騎警列治文分局對該案展開調查期間,陳瀚生仍持續履行議員職責長達數月,包括參與立法辯論,甚至就警務及司法議題發言,而選民對此並不知情。

2025年6月27日,私人律師Andi MacKay被任命為特別檢察官,負責監督案件處理。該安排通常用於涉及政界人士的案件,以避免任何現實或潛在的政治幹預。


過往慣例通常更透明

分析指出,在類似案件中,壹旦任命特別檢察官,通常會較早向公眾披露,以增強對司法獨立性的信任。然而,此次案件中相關信息並未及時公開。

BC省檢控署回應稱,特別檢察官需決定公告的時間與內容,而延遲公布“在實踐中並不罕見”,以避免影響調查進程。

標准不壹引發質疑

不過,歷史案例顯示,不同政客在類似情形下所面對的信息披露標准並不壹致。

例如,2019年,時任新民主黨內閣成員Jinny Sims因調查公開而辭職,盡管最終未被起訴,其政治生涯卻受到重創。

2010年,BC自由黨前內閣成員Kash Heed因競選經費調查兩度辭職,雖最終獲澄清,但未能重返內閣。

此外,John Les、Pat Pimm及Doug Routley等人涉及調查時,公眾也均在早期獲知相關信息,即便最終並未被起訴。

相比之下,陳瀚生案在調查階段完全未對外披露,引發“標准不壹”的質疑。

透明與保密如何取舍?


有觀點認為,在某些敏感調查中保持保密,有助於避免幹擾執法;但也有人指出,當被調查對象是民選官員時,長期信息封閉可能削弱公眾信任。

評論人士指出,無論選擇公開還是保密,都應建立統壹、透明的制度,並明確規則,確保所有案件適用同壹標准。

分析認為,目前爭議的核心不只是個案,而是制度層面的不確定性:

  • 是否應在調查階段公開信息?
  • 若最終未起訴,相關調查是否應永遠保密?
  • 民選官員在接受調查期間,公眾是否應享有知情權?

有聲音呼吁,應由立法機構跨黨派委員會對此展開討論,制定明確政策,以平衡司法獨立與公眾知情權。

輿論普遍認為,如果缺乏壹致標准,原本旨在維護公信力的特別檢察官制度,反而可能面臨信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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