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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裂! 眾院通過2026最新《驅逐法》 綠卡也不例外 | 溫哥華教育中心
   

炸裂! 眾院通過2026最新《驅逐法》 綠卡也不例外

2026年3月18日(本周叁),眾議院通過了壹項針對福利欺詐的新提案——《2026驅逐欺詐者法案》。


該法案旨在修正現行移民法律中的模糊地帶,明確規定“非美國公民”(non-U.S. national)若涉及欺詐美國政府或冒領公共福利,將列為可被驅逐,並失去再次入境美國的資格。



01

《2026驅逐欺詐者法案》眾議院通過

3月18日,美國眾議院以231票贊成、186票反對,通過了《2026驅逐欺詐者法案》(The Deporting Fraudsters Act of 2026)的眾議院版本。

該法案旨在:被判定為故意騙取政府福利或其他公共補助的“非美國公民”(non-U.S. national),明確列為“可被驅逐出境”(deportable),並禁止再次入境美國(inadmissible)。同時,明確區分合法領取福利與欺詐行為,強化對公共資源濫用的懲治力度。



圖源:govtrack.us

在此法案通過之前,美國現行的《移民與國籍法》在處理福利欺詐案件時,通常將其歸類為“道德敗壞行為”(Crimes Involving Moral Turpitude, CIMT)。

“道德敗壞”是壹個相對模糊的法律概念,在司法實踐中往往需要復雜的法律辯論來界定。這導致許多涉及冒領食品券(SNAP)或醫療補助(Medicaid)的案例無法直接觸發驅逐程序。

部分共和黨參議員認為,這種表述過於寬泛,導致實際處罰不壹致。

於是,共和黨參議員特德·克魯茲(Ted Cruz)、約翰·科寧(John Cornyn)和邁克·李(Mike Lee)聯合提出,要修正《移民與國籍法》,明確規定:


對騙取福利或占用公共資源的外國人(aliens)認定為“可被驅逐”,並將其認定為“不可入境者”(Inadmissibility)。這意味著這部分人在被驅逐後既無法獲得簽證,也不能再返回美國。

克魯茲在壹份聲明中表示:“只有符合資格的美國人,才應獲得由納稅人資助的福利。在拜登政府的邊境政策下,非法移民濫用這些項目的情況有所增加。這項法案將遏制這種行為,我敦促同僚盡快通過法案。”

科寧表示:“那些偽造文件、盜用身份,通過欺詐手段獲取本應屬於美國公民的公共福利——包括補充營養援助計劃(SNAP)或醫療補助(Medicaid)——的非法移民,理應被驅逐出境。”

02

哪些行為屬於福利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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