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打911救人 中國無證男反遭ICE關押
美國緬因州壹名中國無證客近日撥打911救助了壹名試圖自殺的人,卻反遭移民執法人員拘留。最新消息顯示,聯邦法官裁定該拘留行為違反憲法正當程序原則,並下令政府“立即釋放”該男子。
新聞報道截圖
撥打911救人卻被拘留
案件主角為中國公民吳朝義(Chaoyi Wu,音譯)。2026年2月18日,他在緬因州南巴黎(South Paris)與朋友壹起時,主動撥打911,幫助了壹名試圖自殺的人。
然而,當地警方到場後在核查身份時發現其非法身份,隨後聯系美國邊境巡邏隊。盡管吳朝義的行為屬於救人善舉,執法人員仍以其為“潛在逃逸風險”為由將其拘留。
隨後,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簽發了遣返令,並將其關押。
法院文件
法院文件顯示,執法機構認定其為“逃逸風險”的依據之壹,是其未更新住址。但法官指出,這壹說法可能源於溝通問題——相關陳述是在沒有翻譯協助的情況下取得,而吳朝義的英語能力有限。
在美生活多年, 已結婚並申請BH
根據法院記錄,吳朝義於2021年11月從德州伊達爾戈(Hidalgo)附近入境,最初被列入快速遣返程序並下達驅逐令。但同月因與新冠疫情相關的人道原因獲得“移民假釋(parole)”,被允許暫時留在美國。
其臨時身份於2022年11月到期後,政府長達叁年未采取任何重新拘留措施。在此期間,吳朝義與壹名美國公民結婚並在美國擁有穩定生活,並未隱匿行蹤,其移民申請目前仍在審理中。
法院:拘留違反憲法正當程序
2026年2月20日,吳朝義的律師向法院提出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指控政府拘留行為違反美國憲法第伍修正案。
聯邦地區法官Stacey D. Neumann裁定支持吳朝義的請求,並下令政府必須在2026年3月4日晚上10點前將其釋放。
法官指出,本案的核心問題是當地政府是否可以在其已在美國合法生活肆年後,再次直接將其拘留。法官明確表示:“政府不能將假釋到期視為壹個‘時間漏洞’,從而在數年後重新剝奪其人身自由。”
同時,法院指出,政府無法合理解釋為何在叁年內未采取任何行動,而吳朝義在此期間不僅未逃避,還積極參與移民程序。
“不再是邊境入境者”
政府辯稱,根據相關法律,吳朝義應被視為“尋求入境者”,因此適用於強制拘留規定(8 U.S.C. §1225(b))。
但法院明確駁回這壹說法。
法官指出,吳朝義在獲准入境並長期居住後,其身份已發生變化:“他已不再是邊境等待入境的陌生人,而是壹個在美國社區生活多年、應受到完整憲法保護的人。”
法院同時指出,法律規定的90天遣返期早已在2021年結束,此後任何拘留都應屬於“酌情決定”,而非強制拘留。
法院還認為,政府此前允許吳朝義在社區生活,實際上已賦予其壹種隱含的“自由利益(liberty interest)”,即只有在違反條件的情況下才可再次限制自由。
法院警告:可能產生“寒蟬效應”
判決還特別提到,此類執法方式可能帶來負面社會影響。
法官指出,在緊急事件現場拘留提供幫助的人,可能產生“寒蟬效應”,使他人因擔心移民執法而不敢求助或施救,這與公共利益背道而馳。
法院裁定,吳朝義應被立即釋放,並禁止政府在沒有重大情況變化的情況下再次拘留他,同時必須給予其充分申辯機會。
https://www.aol.com/news/court-orders-immediate-release-chinese-171703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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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道截圖
撥打911救人卻被拘留
案件主角為中國公民吳朝義(Chaoyi Wu,音譯)。2026年2月18日,他在緬因州南巴黎(South Paris)與朋友壹起時,主動撥打911,幫助了壹名試圖自殺的人。
然而,當地警方到場後在核查身份時發現其非法身份,隨後聯系美國邊境巡邏隊。盡管吳朝義的行為屬於救人善舉,執法人員仍以其為“潛在逃逸風險”為由將其拘留。
隨後,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簽發了遣返令,並將其關押。
法院文件
法院文件顯示,執法機構認定其為“逃逸風險”的依據之壹,是其未更新住址。但法官指出,這壹說法可能源於溝通問題——相關陳述是在沒有翻譯協助的情況下取得,而吳朝義的英語能力有限。
在美生活多年, 已結婚並申請BH
根據法院記錄,吳朝義於2021年11月從德州伊達爾戈(Hidalgo)附近入境,最初被列入快速遣返程序並下達驅逐令。但同月因與新冠疫情相關的人道原因獲得“移民假釋(parole)”,被允許暫時留在美國。
其臨時身份於2022年11月到期後,政府長達叁年未采取任何重新拘留措施。在此期間,吳朝義與壹名美國公民結婚並在美國擁有穩定生活,並未隱匿行蹤,其移民申請目前仍在審理中。
法院:拘留違反憲法正當程序
2026年2月20日,吳朝義的律師向法院提出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指控政府拘留行為違反美國憲法第伍修正案。
聯邦地區法官Stacey D. Neumann裁定支持吳朝義的請求,並下令政府必須在2026年3月4日晚上10點前將其釋放。
法官指出,本案的核心問題是當地政府是否可以在其已在美國合法生活肆年後,再次直接將其拘留。法官明確表示:“政府不能將假釋到期視為壹個‘時間漏洞’,從而在數年後重新剝奪其人身自由。”
同時,法院指出,政府無法合理解釋為何在叁年內未采取任何行動,而吳朝義在此期間不僅未逃避,還積極參與移民程序。
“不再是邊境入境者”
政府辯稱,根據相關法律,吳朝義應被視為“尋求入境者”,因此適用於強制拘留規定(8 U.S.C. §1225(b))。
但法院明確駁回這壹說法。
法官指出,吳朝義在獲准入境並長期居住後,其身份已發生變化:“他已不再是邊境等待入境的陌生人,而是壹個在美國社區生活多年、應受到完整憲法保護的人。”
法院同時指出,法律規定的90天遣返期早已在2021年結束,此後任何拘留都應屬於“酌情決定”,而非強制拘留。
法院還認為,政府此前允許吳朝義在社區生活,實際上已賦予其壹種隱含的“自由利益(liberty interest)”,即只有在違反條件的情況下才可再次限制自由。
法院警告:可能產生“寒蟬效應”
判決還特別提到,此類執法方式可能帶來負面社會影響。
法官指出,在緊急事件現場拘留提供幫助的人,可能產生“寒蟬效應”,使他人因擔心移民執法而不敢求助或施救,這與公共利益背道而馳。
法院裁定,吳朝義應被立即釋放,並禁止政府在沒有重大情況變化的情況下再次拘留他,同時必須給予其充分申辯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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