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 小米SU7成都碰撞燃燒,車門打不開原因披露
成都天府大道此前發生的小米SU7 Ultra交通事故,持續引發關注。
近日,成都小米汽車碰撞燃燒事故責任認定報告復議結果落定,其余系列鑒定報告結果也已出具。肆川西華交通司法鑒定中心對事故車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事故車與前車碰撞時的行駛速度為167公裡/小時,而車門因低壓系統斷電而無法打開;當事人系車輛起火燃燒導致火燒死亡。
車主家屬對車主死亡責任歸屬提出異議,和小米方面未能就賠償等事宜達成壹致意見。

2025年10月13日,成都公安發布的警情通報顯示,當日凌晨3時許,成都天府大道南段發生壹起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鄧某某(男,31歲)駕駛小型轎車,行駛過程中與前方同向由李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隨後越過道路中央綠化帶,起火燃燒;事故造成鄧某某死亡,經檢測,其涉嫌酒後駕駛。

本次事故曾引發社會公眾圍繞電動車門設計和新能源汽車電池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車企是否應為此負責的廣泛討論。
車輛鑒定報告顯示,車門無法從外側開啟的原因為“碰撞後低壓系統斷電導致車門外把手釋放功能失效”。低壓系統斷電則系動力電池因碰撞、擠壓引起電芯短路,超過額定范圍的外部電壓或電流竄入低壓電路所致。報告還指出,事故車門外部設置電釋放按鈕,即車門沒有外置的應急機械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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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小米汽車碰撞燃燒事故責任認定報告復議結果落定,其余系列鑒定報告結果也已出具。肆川西華交通司法鑒定中心對事故車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事故車與前車碰撞時的行駛速度為167公裡/小時,而車門因低壓系統斷電而無法打開;當事人系車輛起火燃燒導致火燒死亡。
車主家屬對車主死亡責任歸屬提出異議,和小米方面未能就賠償等事宜達成壹致意見。

2025年10月13日,成都公安發布的警情通報顯示,當日凌晨3時許,成都天府大道南段發生壹起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鄧某某(男,31歲)駕駛小型轎車,行駛過程中與前方同向由李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隨後越過道路中央綠化帶,起火燃燒;事故造成鄧某某死亡,經檢測,其涉嫌酒後駕駛。

本次事故曾引發社會公眾圍繞電動車門設計和新能源汽車電池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車企是否應為此負責的廣泛討論。
車輛鑒定報告顯示,車門無法從外側開啟的原因為“碰撞後低壓系統斷電導致車門外把手釋放功能失效”。低壓系統斷電則系動力電池因碰撞、擠壓引起電芯短路,超過額定范圍的外部電壓或電流竄入低壓電路所致。報告還指出,事故車門外部設置電釋放按鈕,即車門沒有外置的應急機械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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