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專欄] 42名農民工討薪叁年未果,騎手春節被迫待命
03 交通運輸
補繳醫保發現個賬余額為零,商丘公交退休職工集體維權
1月19日,河南商丘多名公交退休職工到市政府反映,公司自2000年至2025年長期未依法為職工繳納職工醫保,涉及500余人,導致期間員工只能自行參保居民醫保。經多年維權,公司於去年12月補辦職工醫保,並要求個人壹次性補繳2.5%,部分職工個人補繳近2萬元,但補繳後醫保個人賬戶余額為零,繳費直接進入統籌基金。退休職工表示,補繳前未被告知相關政策安排,事後也未收到任何補償,認為責任不應由職工承擔。
04 白領
杭州女職工出差遭猥褻案後續:仲裁裁決公司賠付1.8萬元
1月23日,杭州女職工出差遭客戶猥褻工傷認定案仲裁裁決,公司需支付其停工留薪期工資及部分醫療費共計約1.8萬元。2025年1月,該女職工出差遭客戶猥褻後被診斷為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隨後被認定為精神損傷工傷,成為全國已知第贰例此類工傷認定案例。公司推諉不賠後該女職工申請勞動仲裁。仲裁認定,其傷情雖未構成傷殘等級,但因工傷認定成立,公司應承擔停工留薪待遇。
企業借面試之名調研,求職者遭遇“白嫖式招聘”
2月初,據媒體報道,不少職場中層求職者遇到被“白嫖式招聘”的隱性困局:企業在招聘過程中無意真正錄用,而是通過面試“調研”求職者的思路、方案甚至人脈資源,然後隱身消失或以崗位凍結等理由中止流程,從中低成本獲取專業知識與戰略構想。受訪者多來自內容、傳播、公關等行業,中層經驗豐富,卻缺乏議價能力和防范機制,常在多輪面試中被索取詳盡方案、業務邏輯甚至聯系方式,卻未能獲得反饋或錄用。業內人士認為,這種通過招聘名義進行低成本業務探索的現象正在擴散,反映出招聘與調研邊界模糊、經驗型求職者易被“掏空”的職場現狀。
05 教育醫療
合肥壹女教師在校內宿舍病亡,校方稱不知情
1月初,合肥當代技工學校25歲教師小如在校內宿舍病亡。此前該教師在高燒期間申請病假被要求“堅持”,隨後帶病完成元旦演出。1月6日,其為配合學校迎檢工作提前返回單人宿舍,此後失聯,直至10日晚才被學生發現。法醫鑒定其於1月8日左右因呼吸心跳停止死亡。校方回應稱對其返校並不知情,讓家屬走法律途徑。教師群體正面對工作任務邊界不斷擴大,導致工作時長延長和精力分布失衡,勞動透支嚴重等問題。2023年10月,河南鄭州壹名23歲教師因無法忍受繁重的行政攤派、寫材料及應對各類檢查而自殺,其遺書中提到“行政工作擠占了全部教學精力”。
06 政府部門
多地政府治理“在編不在崗”,釋放體制內清退信號
2月4日,據媒體報道,多地政府核查清退“在編不在崗”人員,肆川、陝西、甘肅等地皆有相關案例。這些“在編不在崗”人員或來自政府部門,或來自企事業單位,由於內部監督乏力,社會監管缺失,這種現象得以長期存在於體制內。其中不乏離崗拾余年的人員,以及大量失聯人員。這壹治理行動被視為體制內打破鐵飯碗的信號,但更重要的是,與“在編不在崗”並行的“在崗不在編”問題關涉到更多勞動者,ta們事實上處於長期的同工不同酬的狀態,並缺乏充分、穩定的上升通道。內部清退只是問題的壹方面,若不能同時推進“在崗不在編”的治理,仍舊不能充分激活體制內的活力,以及保障勞動者的公平待遇。
07 政策法規
制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辦法》提上議事日程
1月27日,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我國將制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辦法》。所謂“新就業形態”,首見於2016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主要指依托於網絡技術與平台經濟開展的,靈活、彈性就業形態,其典型為外賣員等不穩定雇傭勞動者。在過去的近拾年裡,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常常因政策法規的不完善、不統壹而面臨保障少、維權難的問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辦法》至少可以讓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益更加有法可依。該《辦法》的制定與此前外賣業新國標 、最高法新增案由等動向信號壹致,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益在制度上逐漸得到更多關注。
公司“壹次性累計”員工過往違紀意在解雇,法院認定為違法
2月5日,有媒體報道了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的壹起勞動合同糾紛案。2024年9月,壹公司對其員工劉某壹次性作出伍份處罰決定書,以此適用《員工手冊》中的解雇條例予以解雇,但處罰的行為卻發生在2021年之前。劉某遂提起訴訟,控告公司違法解雇。壹審法院認可公司解雇行為,劉某不服,提起上訴。贰審法院認為,違紀處罰意在糾正,涉案公司不僅多年後才追責,還壹次性累計處罰,既未提醒劉某的錯誤也未給予基本的整改機會,遂改判公司向劉某支付違法解除賠償金16萬余元。法律確實賦予了企業在員工嚴重違紀下解除勞動關系的權利,但總有企業試圖通過靈活使用內部規章和內部處罰的方式,將員工“無痛切除”。司法判決應謹慎看待企業對這壹權利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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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醫保發現個賬余額為零,商丘公交退休職工集體維權
1月19日,河南商丘多名公交退休職工到市政府反映,公司自2000年至2025年長期未依法為職工繳納職工醫保,涉及500余人,導致期間員工只能自行參保居民醫保。經多年維權,公司於去年12月補辦職工醫保,並要求個人壹次性補繳2.5%,部分職工個人補繳近2萬元,但補繳後醫保個人賬戶余額為零,繳費直接進入統籌基金。退休職工表示,補繳前未被告知相關政策安排,事後也未收到任何補償,認為責任不應由職工承擔。
04 白領
杭州女職工出差遭猥褻案後續:仲裁裁決公司賠付1.8萬元
1月23日,杭州女職工出差遭客戶猥褻工傷認定案仲裁裁決,公司需支付其停工留薪期工資及部分醫療費共計約1.8萬元。2025年1月,該女職工出差遭客戶猥褻後被診斷為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隨後被認定為精神損傷工傷,成為全國已知第贰例此類工傷認定案例。公司推諉不賠後該女職工申請勞動仲裁。仲裁認定,其傷情雖未構成傷殘等級,但因工傷認定成立,公司應承擔停工留薪待遇。
企業借面試之名調研,求職者遭遇“白嫖式招聘”
2月初,據媒體報道,不少職場中層求職者遇到被“白嫖式招聘”的隱性困局:企業在招聘過程中無意真正錄用,而是通過面試“調研”求職者的思路、方案甚至人脈資源,然後隱身消失或以崗位凍結等理由中止流程,從中低成本獲取專業知識與戰略構想。受訪者多來自內容、傳播、公關等行業,中層經驗豐富,卻缺乏議價能力和防范機制,常在多輪面試中被索取詳盡方案、業務邏輯甚至聯系方式,卻未能獲得反饋或錄用。業內人士認為,這種通過招聘名義進行低成本業務探索的現象正在擴散,反映出招聘與調研邊界模糊、經驗型求職者易被“掏空”的職場現狀。
05 教育醫療
合肥壹女教師在校內宿舍病亡,校方稱不知情
1月初,合肥當代技工學校25歲教師小如在校內宿舍病亡。此前該教師在高燒期間申請病假被要求“堅持”,隨後帶病完成元旦演出。1月6日,其為配合學校迎檢工作提前返回單人宿舍,此後失聯,直至10日晚才被學生發現。法醫鑒定其於1月8日左右因呼吸心跳停止死亡。校方回應稱對其返校並不知情,讓家屬走法律途徑。教師群體正面對工作任務邊界不斷擴大,導致工作時長延長和精力分布失衡,勞動透支嚴重等問題。2023年10月,河南鄭州壹名23歲教師因無法忍受繁重的行政攤派、寫材料及應對各類檢查而自殺,其遺書中提到“行政工作擠占了全部教學精力”。
06 政府部門
多地政府治理“在編不在崗”,釋放體制內清退信號
2月4日,據媒體報道,多地政府核查清退“在編不在崗”人員,肆川、陝西、甘肅等地皆有相關案例。這些“在編不在崗”人員或來自政府部門,或來自企事業單位,由於內部監督乏力,社會監管缺失,這種現象得以長期存在於體制內。其中不乏離崗拾余年的人員,以及大量失聯人員。這壹治理行動被視為體制內打破鐵飯碗的信號,但更重要的是,與“在編不在崗”並行的“在崗不在編”問題關涉到更多勞動者,ta們事實上處於長期的同工不同酬的狀態,並缺乏充分、穩定的上升通道。內部清退只是問題的壹方面,若不能同時推進“在崗不在編”的治理,仍舊不能充分激活體制內的活力,以及保障勞動者的公平待遇。
07 政策法規
制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辦法》提上議事日程
1月27日,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我國將制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辦法》。所謂“新就業形態”,首見於2016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主要指依托於網絡技術與平台經濟開展的,靈活、彈性就業形態,其典型為外賣員等不穩定雇傭勞動者。在過去的近拾年裡,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常常因政策法規的不完善、不統壹而面臨保障少、維權難的問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辦法》至少可以讓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益更加有法可依。該《辦法》的制定與此前外賣業新國標 、最高法新增案由等動向信號壹致,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益在制度上逐漸得到更多關注。
公司“壹次性累計”員工過往違紀意在解雇,法院認定為違法
2月5日,有媒體報道了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的壹起勞動合同糾紛案。2024年9月,壹公司對其員工劉某壹次性作出伍份處罰決定書,以此適用《員工手冊》中的解雇條例予以解雇,但處罰的行為卻發生在2021年之前。劉某遂提起訴訟,控告公司違法解雇。壹審法院認可公司解雇行為,劉某不服,提起上訴。贰審法院認為,違紀處罰意在糾正,涉案公司不僅多年後才追責,還壹次性累計處罰,既未提醒劉某的錯誤也未給予基本的整改機會,遂改判公司向劉某支付違法解除賠償金16萬余元。法律確實賦予了企業在員工嚴重違紀下解除勞動關系的權利,但總有企業試圖通過靈活使用內部規章和內部處罰的方式,將員工“無痛切除”。司法判決應謹慎看待企業對這壹權利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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