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傷口與彌合——黃政家事尋蹤
黃政談到,父親曾在江蘇鹽城、昆山、江浦、蘇州等地任職,擔任過警察分局的局長、督查等。從照片上看,黃爾恒容貌俊朗,黃政長得很像父親。有關黃爾恒的公職履歷,我未查到有關他本人的記錄,兒女們的印象也不完整。由於對階級斗爭的恐懼,長輩不敢細說在“舊社會”的經歷;手稿、書信或證照這些私人文書和物件,經過抄家、搜捕,難以保存下來。在當代中國人的家庭中,這是普遍的情形,黃政家中也是如此。

黃政小妹志琴根據大哥手書寫出的兩代家庭成員名單
根據志琴抄寫的名單,我試圖大體描繪出黃爾恒的生活軌跡。與民國年間的大多數男性壹樣,黃爾恒拾八歲時結婚。他與原配夫人張氏(1902-1985)育有叁女壹男,長女黃碧雲(1925-2009)出生時,黃爾恒年拾九歲;壹年後次女黃翠雲出生(1926-1962),這兩個女兒後來壹直生活在老家碭山。叁女黃瑞雲(1931-2015),又名黃蘇卿,她比黃政大叁歲,後來嫁給壹位南下幹部,在浙江麗水安家。黃爾恒與張氏還有壹個兒子黃君(1938-2020),他比黃政小叁歲。
黃政是黃爾恒的第贰位太太葛春華(1914-1938)之子,葛氏比黃爾恒小八歲,在黃政叁歲時病故。家人記得她得的是“月子病”,月子病的范圍很廣,如果生育後在月子裡落下病根,往往長久地影響母親的身心健康。葛春華去世時,年僅贰拾肆歲。
葛春華去世後,黃爾恒迎娶了第叁位太太方英(1912-1973),原名方靜怡,黃家姐妹稱她“方媽”。方英與黃爾恒育有叁男壹女,不過,看紙上名單,有兩個女兒的名字。原來,長女黃慕琴(1930-1949)是方英與前夫的女兒,進入黃家時年拾歲。黃政的母親去世後,撫養黃政的先是大娘張氏,伍歲時他來到蘇州,由方媽撫養。方媽的孩子們中,黃辰比黃政小六歲(1941-),黃強(1944-1975)比黃政小九歲,最小的妹妹志琴(1947-),比黃政小拾贰歲。在蘇州的孩子們中間,黃政是名副其實的大哥。1950年,黃政考上軍大離家,小弟建中(1951-)出生。
黃爾恒的第肆位太太張素(1913-1989),原名張錦芙,常熟人,她與黃爾恒結合,時間在1941年秋後。張素與上述叁位女子不同的是,她很早就參加了新肆軍。朱紅在接受林昭傳記作者趙銳采訪時說:“黃政的繼母是被捕的共產黨員,跟黃父結婚才活了下來,解放後開除回家,在居民生活服務站工作。黃政回蘇州後沒地方住,經繼母求人,居委會同意他在生活服務站裡勉強擺個床鋪安身。那生活服務站位於北局,是蘇州的鬧市區,離我家也不遠。1962年六柒月間,我實在找不到工作,就把家裡的舊書搜羅到壹起,在那個生活服務站門口擺了個攤。”
在這個舊書攤前,發生了林昭-朱紅-黃政的壹段公案。
在黃政筆下,“母親心善”這肆個字,指的就是繼母張媽。1962年1月1日,他從勞教農場回來,沒有出路,白天外出打零工,晚上借住在張媽做事的生活服務站裡。
與朱紅所述不同的是,張素沒有入黨,也不是“解放後開除回家”,而是在肅反中受黃爾恒牽連被捕,釋放後失去公職。
張素與黃爾恒育有贰女壹子,長女張帆(1942——),比黃政小柒歲,原名黃金枝。長子黃欽(1944-),比黃政小九歲,幼女邱復梅(1945-),比黃政小拾歲。
總之,從1941年到1945年,在黃爾恒位於蘇州的家中,壹度曾有方媽和張媽這兩位夫人同居壹宅,這座宅子在老拾梓街137號,是壹處兩進的庭院,院內有多個房間,客廳外有蟹眼天井,有自家水井。黃辰記得,第壹進正廳兩側的廂房東邊住著自己的母親方媽和他們兄弟倆,對面是張媽和她的女兒,第贰進住著碭山老家的親戚。
叁家庭聚散之壹:方媽和她的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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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黃政小妹志琴根據大哥手書寫出的兩代家庭成員名單
根據志琴抄寫的名單,我試圖大體描繪出黃爾恒的生活軌跡。與民國年間的大多數男性壹樣,黃爾恒拾八歲時結婚。他與原配夫人張氏(1902-1985)育有叁女壹男,長女黃碧雲(1925-2009)出生時,黃爾恒年拾九歲;壹年後次女黃翠雲出生(1926-1962),這兩個女兒後來壹直生活在老家碭山。叁女黃瑞雲(1931-2015),又名黃蘇卿,她比黃政大叁歲,後來嫁給壹位南下幹部,在浙江麗水安家。黃爾恒與張氏還有壹個兒子黃君(1938-2020),他比黃政小叁歲。
黃政是黃爾恒的第贰位太太葛春華(1914-1938)之子,葛氏比黃爾恒小八歲,在黃政叁歲時病故。家人記得她得的是“月子病”,月子病的范圍很廣,如果生育後在月子裡落下病根,往往長久地影響母親的身心健康。葛春華去世時,年僅贰拾肆歲。
葛春華去世後,黃爾恒迎娶了第叁位太太方英(1912-1973),原名方靜怡,黃家姐妹稱她“方媽”。方英與黃爾恒育有叁男壹女,不過,看紙上名單,有兩個女兒的名字。原來,長女黃慕琴(1930-1949)是方英與前夫的女兒,進入黃家時年拾歲。黃政的母親去世後,撫養黃政的先是大娘張氏,伍歲時他來到蘇州,由方媽撫養。方媽的孩子們中,黃辰比黃政小六歲(1941-),黃強(1944-1975)比黃政小九歲,最小的妹妹志琴(1947-),比黃政小拾贰歲。在蘇州的孩子們中間,黃政是名副其實的大哥。1950年,黃政考上軍大離家,小弟建中(1951-)出生。
黃爾恒的第肆位太太張素(1913-1989),原名張錦芙,常熟人,她與黃爾恒結合,時間在1941年秋後。張素與上述叁位女子不同的是,她很早就參加了新肆軍。朱紅在接受林昭傳記作者趙銳采訪時說:“黃政的繼母是被捕的共產黨員,跟黃父結婚才活了下來,解放後開除回家,在居民生活服務站工作。黃政回蘇州後沒地方住,經繼母求人,居委會同意他在生活服務站裡勉強擺個床鋪安身。那生活服務站位於北局,是蘇州的鬧市區,離我家也不遠。1962年六柒月間,我實在找不到工作,就把家裡的舊書搜羅到壹起,在那個生活服務站門口擺了個攤。”
在這個舊書攤前,發生了林昭-朱紅-黃政的壹段公案。
在黃政筆下,“母親心善”這肆個字,指的就是繼母張媽。1962年1月1日,他從勞教農場回來,沒有出路,白天外出打零工,晚上借住在張媽做事的生活服務站裡。
與朱紅所述不同的是,張素沒有入黨,也不是“解放後開除回家”,而是在肅反中受黃爾恒牽連被捕,釋放後失去公職。
張素與黃爾恒育有贰女壹子,長女張帆(1942——),比黃政小柒歲,原名黃金枝。長子黃欽(1944-),比黃政小九歲,幼女邱復梅(1945-),比黃政小拾歲。
總之,從1941年到1945年,在黃爾恒位於蘇州的家中,壹度曾有方媽和張媽這兩位夫人同居壹宅,這座宅子在老拾梓街137號,是壹處兩進的庭院,院內有多個房間,客廳外有蟹眼天井,有自家水井。黃辰記得,第壹進正廳兩側的廂房東邊住著自己的母親方媽和他們兄弟倆,對面是張媽和她的女兒,第贰進住著碭山老家的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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