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授家中被杀,凶手十年归案,主谋出人意料

(丹和儿子)
在此之后,温迪又向法院提出了“搬迁请求”,要求带着孩子移居迈阿密,但这个请求同样被否决了。
2013年6月,法官下达了“居住限制”,裁定她不能搬离塔拉哈西,温迪重返迈阿密的美梦彻底破灭。
案发后的一些报道中,指责丹过于“咄咄逼人”,但其实法院的这个“居住限制”,并不是丹毫不让步、强势要求的结果,而是称得上“常规”的操作。
佛州相关法律的基石就是“共同父母责任”(所谓50/50时间分享计划),一切非必要(比如“想换个环境”/“那边生活成本更低”)和存在恶意动机(想通过搬家,阻碍另一方与孩子接触)的搬迁理由,几乎一定会被拒绝。
丹唯一坚持的,不过是他理所应得的权利。离婚诉讼期间,唐娜对温迪进行全程指导,几乎每天都发给她数封邮件,尽管她从未接受过任何法律方面的教育,而温迪本人,虽然专业领域不同,却是妥妥的法学院毕业,显然应该比唐娜更加“内行”。

(唐娜给温迪写的邮件片段)
温迪对丹的指控中,最严重的就是他的“精神虐待”,她认为丹习惯性地打压和贬低自己,无视她的想法和成就(比如没读过她的小说),完全以自己的事业为中心,只是将她视为一个传宗接代的妻子,是个冷漠自私的“传统男人”。
“精神虐待”这件事,是这段婚姻关系中一个很微妙的争议点。温迪的朋友们作证说,温迪的确经常因为丹对她的态度抑郁和沮丧,姑且不论引发这种情绪的原因,究竟是丹的真实态度,还是源自温迪自身的自恋性受挫,温迪在心理体验上,的确自我认同为一个“受害者”。
朋友们对丹的描述中,虽然公认他是一个好父亲、好朋友,但没有人将他定义为一个“宠妻人士”,就像他的好友乔什评价的那样,丹有着毋庸置疑的学术野心,但父亲和朋友的角色,甚至高于这种野心,妻子和婚姻关系,也许并不是他优先级的第一序列。
丹和温迪虽然看似登对,但从一开始,就不是匹配的伴侣,两人对婚姻的需求,有着根本的错位。
离婚期间,丹和温迪有若干次非常激烈、口不择言的争吵,但“精神虐待”这个指控,仍然夸大其词,至少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否则法院也不会在抚养权问题上,完全尊重丹这方的权利和诉求。
温迪对丹的第二项指控,是他对两个儿子坚持正统派的教育方式,在这阿德尔森家看来,既“老古板”又“无理取闹”。唐娜还给女儿连出“妙招”,比如,她建议温迪给两个儿子受洗,皈依天主教,这样丹就会放弃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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