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春》案真相大白!官方通報 南京博物院道歉
江蘇通報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圖卷等相關受贈文物管理問題調查處理情況

▲龐萊臣後人捐給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 《江南春》圖卷(局部),2025年出現在北京壹拍賣公司預展中 圖據澎湃新聞
近期,在國家文物局工作組指導下,江蘇省委省政府調查組對南京博物院(以下簡稱南博)相關受贈文物管理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調查。調查組共赴12省(直轄市)調查取證,走訪幹部職工群眾1100余人次,查閱檔案材料65000余份,調取各類書證1500余件,組織比對書畫文物藏品30255件,全面追溯南博收藏的龐增和所捐贈《江南春》圖卷等5幅畫作去向,徹查畫作調撥、流轉過程中的涉嫌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問題。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壹、《江南春》圖卷等5幅畫作流轉情況
1959年,龐增和將《江南春》圖卷等137件畫作捐贈給南博收藏。上世紀90年代,經時任常務副院長徐湖平違規簽批,原省文化廳未按規定嚴格審核、違規批復同意,南博將《江南春》圖卷等書畫違規調撥原省文物總店(以下簡稱總店)銷售。2025年5月,《江南春》圖卷在嘉德拍賣公司預展,被龐增和後人龐叔令向國家文物局舉報後撤拍。之後,龐叔令和律師兩次到南博現場察看,南博未能提供《江南春》圖卷、《仿北苑山水軸》、《雙馬圖軸》、《設色山水軸》、《松風蕭寺圖軸》等5幅捐贈畫作,其余132件捐贈畫作仍收藏在南博。對此,調查組按照“壹畫壹專班”模式,全力推進5幅畫作追溯調查工作。
1.關於《江南春》圖卷。1997年7月初,時任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見到違規調撥至總店的《江南春》圖卷標價25000元,認為有利可圖,遂與其男友王某合謀,准備自己買下再加價轉賣,並利用工作之便,將價格標簽偷改為2500元。為規避總店工作人員不能購買店內商品的規定,也怕王某被店內同事認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陳某某出面購買。同年7月8日,陳某某到總店經張某之手打9折後以2250元買走《江南春》圖卷。為防止更改價格的行為被發現,張某故意將發票上的貨號空置,不注明購買人姓名,並在商品名稱欄中將《江南春》圖卷寫成“仇英山水”。事後,張某讓王某謊稱《江南春》圖卷系祖傳,向字畫商陸某(南京藝蘭齋藝術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於2025年病故)兜售,經雙方商議,將《江南春》圖卷及其他2幅字畫以12萬元價格賣給陸某。2016年起,陸某先後叁次將《江南春》圖卷質押給南京拾竹齋藝術品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拾竹齋公司)。2019年9月,陸某因資金困難未按約定贖回,《江南春》圖卷遂留存拾竹齋公司。2021年11月,字畫商朱某從拾竹齋公司購得《江南春》圖卷。2025年4月,嘉德拍賣公司受朱某委托拍賣《江南春》圖卷,5月因龐叔令舉報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畫已存入南博書畫專庫。
2.關於《仿北苑山水軸》。1999年3月1日,總店以14000元價格售出該畫作。經查,購買人為字畫商孫某。同年,孫某將該畫作轉賣給收藏人姜某。2025年12月30日,此畫已存入南博書畫專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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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萊臣後人捐給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 《江南春》圖卷(局部),2025年出現在北京壹拍賣公司預展中 圖據澎湃新聞
近期,在國家文物局工作組指導下,江蘇省委省政府調查組對南京博物院(以下簡稱南博)相關受贈文物管理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調查。調查組共赴12省(直轄市)調查取證,走訪幹部職工群眾1100余人次,查閱檔案材料65000余份,調取各類書證1500余件,組織比對書畫文物藏品30255件,全面追溯南博收藏的龐增和所捐贈《江南春》圖卷等5幅畫作去向,徹查畫作調撥、流轉過程中的涉嫌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問題。現將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壹、《江南春》圖卷等5幅畫作流轉情況
1959年,龐增和將《江南春》圖卷等137件畫作捐贈給南博收藏。上世紀90年代,經時任常務副院長徐湖平違規簽批,原省文化廳未按規定嚴格審核、違規批復同意,南博將《江南春》圖卷等書畫違規調撥原省文物總店(以下簡稱總店)銷售。2025年5月,《江南春》圖卷在嘉德拍賣公司預展,被龐增和後人龐叔令向國家文物局舉報後撤拍。之後,龐叔令和律師兩次到南博現場察看,南博未能提供《江南春》圖卷、《仿北苑山水軸》、《雙馬圖軸》、《設色山水軸》、《松風蕭寺圖軸》等5幅捐贈畫作,其余132件捐贈畫作仍收藏在南博。對此,調查組按照“壹畫壹專班”模式,全力推進5幅畫作追溯調查工作。
1.關於《江南春》圖卷。1997年7月初,時任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見到違規調撥至總店的《江南春》圖卷標價25000元,認為有利可圖,遂與其男友王某合謀,准備自己買下再加價轉賣,並利用工作之便,將價格標簽偷改為2500元。為規避總店工作人員不能購買店內商品的規定,也怕王某被店內同事認出,便安排王某的同事陳某某出面購買。同年7月8日,陳某某到總店經張某之手打9折後以2250元買走《江南春》圖卷。為防止更改價格的行為被發現,張某故意將發票上的貨號空置,不注明購買人姓名,並在商品名稱欄中將《江南春》圖卷寫成“仇英山水”。事後,張某讓王某謊稱《江南春》圖卷系祖傳,向字畫商陸某(南京藝蘭齋藝術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於2025年病故)兜售,經雙方商議,將《江南春》圖卷及其他2幅字畫以12萬元價格賣給陸某。2016年起,陸某先後叁次將《江南春》圖卷質押給南京拾竹齋藝術品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拾竹齋公司)。2019年9月,陸某因資金困難未按約定贖回,《江南春》圖卷遂留存拾竹齋公司。2021年11月,字畫商朱某從拾竹齋公司購得《江南春》圖卷。2025年4月,嘉德拍賣公司受朱某委托拍賣《江南春》圖卷,5月因龐叔令舉報撤拍。2025年12月28日,此畫已存入南博書畫專庫。
2.關於《仿北苑山水軸》。1999年3月1日,總店以14000元價格售出該畫作。經查,購買人為字畫商孫某。同年,孫某將該畫作轉賣給收藏人姜某。2025年12月30日,此畫已存入南博書畫專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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