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後追索失地:BC原住民提起訴訟
(加西網綜合)BC省中部海岸原住民部族提起訴訟,追索百余年前被“剝奪”的土地。
BC省中部海岸的 Dzawada’enuxw 原信民日前向法院提起訴訟,試圖追回其稱在壹個多世紀前被壹名印第安事務官員及其家族“不當剝奪”的傳統土地。

(BC法院)
該訴訟於1月26日提交至BC省最高法院,涉及位於金康灣(Kingcome Inlet)入口處約5平方公裡的土地,以及壹處河口地帶和由冰川融水形成的河谷下游區域。相關土地位於溫哥華島北部對岸的大陸地區。

訴訟文件顯示,目前這些土地分別由林業公司 Interfor、BC自然信托基金會(Nature Trust of B.C.)以及BC省政府以完全產權(fee simple)形式持有,案件同時將加拿大聯邦政府列為被告之壹。
Dzawada’enuxw 原住民的律師拒絕就案件公開發表評論,目前也不清楚涉案土地上是否有人居住。BC省司法廳長辦公室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無法置評。
Interfor 公司發言人在壹封電子郵件中表示,公司與 Dzawada’enuxw 原住民“長期保持並持續進行溝通”,且目前並未在該河谷內其所持有的完全產權土地上開展任何活躍的林業作業。
BC自然信托基金會方面則表示,其在訴訟中涉及的土地均以信托形式持有,根據省級和聯邦法律,機構“有法律義務永久加以保護”。該基金會約484公頃土地屬於候鳥、伍種太平洋鮭魚、胡瓜魚(eulachon)以及灰熊等野生動物的保護區域,距離該民族的 Ukwanalis 村約500米。
自然信托基金會在聲明中表示,將繼續與該原信民部落接觸,探索合作與保護土地的方式,並稱“支持和解進程,尊重法院的裁決”。
借鑒Cowichan判例 提出新穎法律主張
該訴訟援引了壹種較為新穎的法律論點,挑戰圍繞歷史性 Dzawada’enuxw 村落遺址周邊大片土地的所有權。這壹論點建立在2025年的壹項裡程碑式裁決之上——法院裁定 Cowichan 原住民在殖民統治時期被剝奪了其位於BC省列治文的村落遺址及捕魚權利。
該判決曾受到廣泛贊譽,但也引發BC省新民主黨政府及其他方面的擔憂,認為此類裁決可能影響私有財產權的穩定性。
BC省省長尹大衛(David Eby)未就此案直接發表評論,其辦公室發言人則引述他近期的壹次演講指出,政府在與原住民談判時有明確的“不可逾越界線”。
尹大衛表示:“對我們政府而言,私有財產是不可談判的。民眾的住房和企業不是討價還價的籌碼。我們將挑戰那些模糊這壹界線的法院裁決”。不過他同時強調,政府不會放棄與第壹民族建立長期合作關系,以推動就業和整體社會福祉。
指控印第安事務官濫用職權牟利
根據訴訟文件,Dzawada’enuxw 第壹民族的法律團隊將歷史追溯至1876年,當時BC省正推進全省范圍內的保留地劃分。1879年,印第安保留地專員吉爾伯特·馬爾科姆·斯普羅特(Gilbert Malcolm Sproat)據稱曾為該民族劃定壹處保留地,幾乎涵蓋整個金康河河口,包括如今被稱為“被剝奪”的土地。
訴狀稱,當時這些土地上存在原住民住宅、建築及其他設施,並用於糧食種植,同時也是 Dzawada’enuxw 的傳統墓地。
然而,1887年夏季測繪後,最終劃歸該民族的保留地面積大幅縮小,並排除了上述爭議土地。
訴訟還指稱,19世紀80年代末,印第安事務官 R.H. 皮德科克(R.H. Pidcock)曾建議定居者購買金康河谷土地,其中包括買家歐內斯特·A·哈利迪(Ernest A. Halliday)。其兄弟威廉·哈利迪(William Halliday)則於1906年至1932年間擔任該地區的印第安事務官。
訴狀稱,威廉·哈利迪在任期間見證並參與了壹系列《土地法》聲明,殖民當局借此將 Dzawada’enuxw 的土地轉讓給定居者。案件指控兩兄弟存在明顯利益沖突,同時從金康河谷的林業開發中獲益,並向省政府游說進壹步開放該地區定居。
該民族還指稱,到1914年,由於王室未能保護其土地,導致壹處古老的 Dzawada’enuxw 墓地遭到破壞和褻瀆。壹個多世紀以來,該民族持續就土地被剝奪、墓地和耕作地受限等問題向王室提出抗議。
此次訴訟請求法院裁定,約5平方公裡的爭議土地應被認定為“印第安定居土地”(Indian Settlement Lands)。即便該主張獲得支持,也並不意味著 Dzawada’enuxw 將自動獲得土地的完全產權,但將有助於其未來進壹步主張原住民土地所有權(Aboriginal title)。
目前,訴訟中的各項指控尚未經過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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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省中部海岸的 Dzawada’enuxw 原信民日前向法院提起訴訟,試圖追回其稱在壹個多世紀前被壹名印第安事務官員及其家族“不當剝奪”的傳統土地。

(BC法院)
該訴訟於1月26日提交至BC省最高法院,涉及位於金康灣(Kingcome Inlet)入口處約5平方公裡的土地,以及壹處河口地帶和由冰川融水形成的河谷下游區域。相關土地位於溫哥華島北部對岸的大陸地區。

訴訟文件顯示,目前這些土地分別由林業公司 Interfor、BC自然信托基金會(Nature Trust of B.C.)以及BC省政府以完全產權(fee simple)形式持有,案件同時將加拿大聯邦政府列為被告之壹。
Dzawada’enuxw 原住民的律師拒絕就案件公開發表評論,目前也不清楚涉案土地上是否有人居住。BC省司法廳長辦公室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無法置評。
Interfor 公司發言人在壹封電子郵件中表示,公司與 Dzawada’enuxw 原住民“長期保持並持續進行溝通”,且目前並未在該河谷內其所持有的完全產權土地上開展任何活躍的林業作業。
BC自然信托基金會方面則表示,其在訴訟中涉及的土地均以信托形式持有,根據省級和聯邦法律,機構“有法律義務永久加以保護”。該基金會約484公頃土地屬於候鳥、伍種太平洋鮭魚、胡瓜魚(eulachon)以及灰熊等野生動物的保護區域,距離該民族的 Ukwanalis 村約500米。
自然信托基金會在聲明中表示,將繼續與該原信民部落接觸,探索合作與保護土地的方式,並稱“支持和解進程,尊重法院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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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訴訟援引了壹種較為新穎的法律論點,挑戰圍繞歷史性 Dzawada’enuxw 村落遺址周邊大片土地的所有權。這壹論點建立在2025年的壹項裡程碑式裁決之上——法院裁定 Cowichan 原住民在殖民統治時期被剝奪了其位於BC省列治文的村落遺址及捕魚權利。
該判決曾受到廣泛贊譽,但也引發BC省新民主黨政府及其他方面的擔憂,認為此類裁決可能影響私有財產權的穩定性。
BC省省長尹大衛(David Eby)未就此案直接發表評論,其辦公室發言人則引述他近期的壹次演講指出,政府在與原住民談判時有明確的“不可逾越界線”。
尹大衛表示:“對我們政府而言,私有財產是不可談判的。民眾的住房和企業不是討價還價的籌碼。我們將挑戰那些模糊這壹界線的法院裁決”。不過他同時強調,政府不會放棄與第壹民族建立長期合作關系,以推動就業和整體社會福祉。
指控印第安事務官濫用職權牟利
根據訴訟文件,Dzawada’enuxw 第壹民族的法律團隊將歷史追溯至1876年,當時BC省正推進全省范圍內的保留地劃分。1879年,印第安保留地專員吉爾伯特·馬爾科姆·斯普羅特(Gilbert Malcolm Sproat)據稱曾為該民族劃定壹處保留地,幾乎涵蓋整個金康河河口,包括如今被稱為“被剝奪”的土地。
訴狀稱,當時這些土地上存在原住民住宅、建築及其他設施,並用於糧食種植,同時也是 Dzawada’enuxw 的傳統墓地。
然而,1887年夏季測繪後,最終劃歸該民族的保留地面積大幅縮小,並排除了上述爭議土地。
訴訟還指稱,19世紀80年代末,印第安事務官 R.H. 皮德科克(R.H. Pidcock)曾建議定居者購買金康河谷土地,其中包括買家歐內斯特·A·哈利迪(Ernest A. Halliday)。其兄弟威廉·哈利迪(William Halliday)則於1906年至1932年間擔任該地區的印第安事務官。
訴狀稱,威廉·哈利迪在任期間見證並參與了壹系列《土地法》聲明,殖民當局借此將 Dzawada’enuxw 的土地轉讓給定居者。案件指控兩兄弟存在明顯利益沖突,同時從金康河谷的林業開發中獲益,並向省政府游說進壹步開放該地區定居。
該民族還指稱,到1914年,由於王室未能保護其土地,導致壹處古老的 Dzawada’enuxw 墓地遭到破壞和褻瀆。壹個多世紀以來,該民族持續就土地被剝奪、墓地和耕作地受限等問題向王室提出抗議。
此次訴訟請求法院裁定,約5平方公裡的爭議土地應被認定為“印第安定居土地”(Indian Settlement Lands)。即便該主張獲得支持,也並不意味著 Dzawada’enuxw 將自動獲得土地的完全產權,但將有助於其未來進壹步主張原住民土地所有權(Aboriginal title)。
目前,訴訟中的各項指控尚未經過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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