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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A"批羅翔"武松殺潘金蓮防衛過當" | 溫哥華教育中心
   

"牢A"批羅翔"武松殺潘金蓮防衛過當"




“最近”,壹位名曰“牢A”的網紅,在深入敵穴——留學美國後,以其自謂的“贰分假、贰分聽說和六分真”的話術,據說壹舉將美帝斬落於馬下——噢,不,是斬落於線下,謂之“斬殺線”也。

如今,光榮回歸的“牢A”,很快又將矛頭對准了國內——比如,他將知名法學家羅翔關於“武松殺潘金蓮屬於防衛過當”之說,給迎頭痛罵了壹頓。

“牢A”稱:“……潘金蓮只殺了武松的哥哥,但是武松殺了他全家,那武松就不該死嘛!——按照西方價值觀,這個叫做‘人命都是命,壹命抵壹命’,大家都是壹樣值錢的”。

“這套西方國際價值觀在我眼裡,簡直就是狗屁,忠臣孝子能和奸夫淫婦壹命比壹命呢?”

“……我們現在就不講法律,我現在就要講道德,你告訴我:奸夫淫婦的命和忠臣孝子的命壹樣值錢嗎……我說放屁,你少跟我說什麼人人平等……”

“我們中國人是相信先祖和靈魂的,殺了這個人,就能告誡先祖,就能告誡靈魂,就能告誡冤死之人……”

“……中國現在的教育體系就是運行在什麼上?——天地君親師、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這套道德體系上的……”雲雲

我們不妨再看看羅翔是如何說的吧:首先,羅翔拿“武松殺嫂”為例,其實並非是在為古人翻案、說情,實際上,羅翔只是以此典型故事當樣本,用於對當今法律進行形象解讀。



因此,在本質上,“牢A”就是故意設置壹個“稻草人靶子”,在蹭了羅翔的熱度之下,將此話題炒得更有流量而已。

羅翔借此文學虛構的案例,認為如果按照現代法律精神,則哪怕潘金蓮、西門慶罪大惡極,但通過私刑殺人,仍然突破了法律界限。


因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門檻,是社會秩序的最後壹道屏障。

在今天的法治社會下,並不能因為潘金蓮、西門慶等人的惡行,就可以忽視了法律程序,從而任意進行私刑懲處,否則,如此破壞司法秩序,最終也會使每個公民都將面臨被私刑侵害的風險。

所以,羅翔從現代刑法視角出發,以此解讀“武松殺嫂案件”,本身並無不當之處。他認為武松的私刑復仇手段,若置於當下,則即使是出於樸素正義的義憤,也會構成防衛過當或故意殺人,這樣的“借古喻今”,壹點也沒毛病。

這樣的說法,不僅符合當代法治精神,其實,也壹樣與小說所處時代的宋朝法律相契合。

宋律明確規定:“故殺者,斬”,且嚴禁“私刑復仇”!並強調“冤仇須經官斷,不得擅自殺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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