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A"批罗翔"武松杀潘金莲防卫过当"




“最近”,一位名曰“牢A”的网红,在深入敌穴——留学美国后,以其自谓的“二分假、二分听说和六分真”的话术,据说一举将美帝斩落于马下——噢,不,是斩落于线下,谓之“斩杀线”也。

如今,光荣回归的“牢A”,很快又将矛头对准了国内——比如,他将知名法学家罗翔关于“武松杀潘金莲属于防卫过当”之说,给迎头痛骂了一顿。

“牢A”称:“……潘金莲只杀了武松的哥哥,但是武松杀了他全家,那武松就不该死嘛!——按照西方价值观,这个叫做‘人命都是命,一命抵一命’,大家都是一样值钱的”。

“这套西方国际价值观在我眼里,简直就是狗屁,忠臣孝子能和奸夫淫妇一命比一命呢?”

“……我们现在就不讲法律,我现在就要讲道德,你告诉我:奸夫淫妇的命和忠臣孝子的命一样值钱吗……我说放屁,你少跟我说什么人人平等……”

“我们中国人是相信先祖和灵魂的,杀了这个人,就能告诫先祖,就能告诫灵魂,就能告诫冤死之人……”

“……中国现在的教育体系就是运行在什么上?——天地君亲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套道德体系上的……”云云

我们不妨再看看罗翔是如何说的吧:首先,罗翔拿“武松杀嫂”为例,其实并非是在为古人翻案、说情,实际上,罗翔只是以此典型故事当样本,用于对当今法律进行形象解读。



因此,在本质上,“牢A”就是故意设置一个“稻草人靶子”,在蹭了罗翔的热度之下,将此话题炒得更有流量而已。

罗翔借此文学虚构的案例,认为如果按照现代法律精神,则哪怕潘金莲、西门庆罪大恶极,但通过私刑杀人,仍然突破了法律界限。


因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门槛,是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屏障。

在今天的法治社会下,并不能因为潘金莲、西门庆等人的恶行,就可以忽视了法律程序,从而任意进行私刑惩处,否则,如此破坏司法秩序,最终也会使每个公民都将面临被私刑侵害的风险。

所以,罗翔从现代刑法视角出发,以此解读“武松杀嫂案件”,本身并无不当之处。他认为武松的私刑复仇手段,若置于当下,则即使是出于朴素正义的义愤,也会构成防卫过当或故意杀人,这样的“借古喻今”,一点也没毛病。

这样的说法,不仅符合当代法治精神,其实,也一样与小说所处时代的宋朝法律相契合。

宋律明确规定:“故杀者,斩”,且严禁“私刑复仇”!并强调“冤仇须经官断,不得擅自杀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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