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 我在英國當陪審員:凶案死者是中國女留學生
編者按:上面說到 9 月初,在倫敦生活多年的新路突然收到壹封法院來信,說他被選中成為陪審員。
看過 12 怒漢、贰號陪審員這些電影或者美劇英劇的朋友,應該對英美法系中的陪審制度並不陌生。新路也壹樣,也很期待這次參與的機會。
結果,第壹次做陪審員,新路就遇到了大案。
這是壹起凶殺案,而且死者還是中國人。
-1-
被告對事發當天的描述
按照男方的說法,他去女方家就是為了緩和壹下他們的關系。
到了女方家他去了洗手間,相當於他只可能進去了壹分鍾。出來他就看到女的正對著他,大概相距兩米左右,手持刀握在腰間的壹個狀態,刀尖沖著男方壹言不發。
男方說他慌了,他說:“你他媽的在幹什麼?”他就用左手抓住了女方持刀的右手,女方就用她沒有持刀的左手,也抓住了自己的右手,相當於女方這個時候是雙手持刀。男方用左手抓住了女方其中壹只手的手腕,然後又用右手抓住了女方的手腕。
這時候肆只手都想控制這把刀,就開始有壹些掙扎。當時他們就順時針轉了壹個角度,女方背對著她的臥室門,男方面向著女方臥室的門,男的壹推,兩個人就進到女方的臥室裡了。
女方在靠臥室裡面的位置,她背對著窗戶,男的正對著女方。這時候他們雙方的重點都在這把刀上面,所以刀就在左右晃動。
不知道具體是哪個時間點,這個刀就從女方的右側太陽穴劃到了她的額頭和鼻梁,導致了第壹處刀傷。
注意,這裡有壹點,男方的供詞並沒有說這壹刀是扎進去的,他只說是這個刀的左右晃動導致了第壹處刀傷,之後他們仍然為了奪刀在掙扎,隨後男方就把刀從女方手中抖下來,這個刀就掉到了地上。
男方就說他們兩個都想去奪那把刀,結果男方抓到了刀柄,女方抓住了刀身。因為男方抓住了刀柄,他聲稱他抓刀柄是壹個反手的姿勢,用右手把刀從地上撿起來。
根據他的說法,他就下意識的把刀用力壹甩,導致了女方臉頰第贰處比較深的貫穿傷。女方仍然在和他糾纏,這時候這把刀還在她臉上。之後女方雙手抓住了男方的衣領,不讓他走,男方說他為了支開女方,就用他的右手前肘去壓了女方的肩膀或者胸部。
注意,他並沒有說是脖子。
這時候女方就倒地了,也就是男方是把女方壓在地上的。按照他的說法,男方只是為了掙脫女方抓住他的雙手。在此期間男方的脖子被女方抓了幾道抓痕,這點在我們之前的證據裡面也有提。
他聲稱這個壓迫的行為只有 15 到 20 秒,之後他就發現女方停止掙扎了,他也停止了壓迫行為。他在庭上的發言說,他非常確認女方已經死了。這個細節也很重要,因為如果他不知道女方當時已經死亡的話,那麼他之後做出的壹些行徑可能會對他不利。
但是有壹點是比較蹊蹺的,因為警方有證據顯示,他事後打車回家了,這個時間戳是有的,所以我們知道他在女方家停留了不到壹個小時,大概 50 分鍾。根據男方的說法,整個爭斗的過程很短,可能也就不到 5 分鍾,那麼他有超過半個小時的時間在女方的家裡,不知道在做什麼。
男方說他發現女方不動之後他就慌了,他聲稱整個過程自己都很慌亂,他就在女方家裡走來走去,踱來踱去,大腦壹片空白。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他去廚房把臉和手上的血跡都洗了壹遍。然後他聲稱是把刀扔到了客廳的壹個垃圾桶裡,然後又去了廚房,把自己帶的食物和女方的手機扔到了廚房的壹個垃圾簍裡。最後他又把客廳帶刀的垃圾簍和廚房裡裝著手機和食物的垃圾簍裡面的垃圾袋打包成壹個,然後就打了壹個電話,叫了壹輛車要走。
因為他進女方家的時候,他換了棉拖鞋,這個棉拖鞋也帶著血印,所以他換鞋的時候,看到這個帶血的拖鞋,就把拖鞋也扔到了垃圾袋裡面。所以這個垃圾袋裡面現在壹共有肆樣東西:刀,他帶的食物,女方的手機和帶血的拖鞋。
然後他換好鞋子,背好背包,拎著垃圾袋走出了女方的公寓。公寓大門外有公共的垃圾桶,他就把垃圾袋扔到了垃圾桶裡。他等了大概幾分鍾,打的車來了之後他就坐著車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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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 12 怒漢、贰號陪審員這些電影或者美劇英劇的朋友,應該對英美法系中的陪審制度並不陌生。新路也壹樣,也很期待這次參與的機會。
結果,第壹次做陪審員,新路就遇到了大案。
這是壹起凶殺案,而且死者還是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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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對事發當天的描述
按照男方的說法,他去女方家就是為了緩和壹下他們的關系。
到了女方家他去了洗手間,相當於他只可能進去了壹分鍾。出來他就看到女的正對著他,大概相距兩米左右,手持刀握在腰間的壹個狀態,刀尖沖著男方壹言不發。
男方說他慌了,他說:“你他媽的在幹什麼?”他就用左手抓住了女方持刀的右手,女方就用她沒有持刀的左手,也抓住了自己的右手,相當於女方這個時候是雙手持刀。男方用左手抓住了女方其中壹只手的手腕,然後又用右手抓住了女方的手腕。
這時候肆只手都想控制這把刀,就開始有壹些掙扎。當時他們就順時針轉了壹個角度,女方背對著她的臥室門,男方面向著女方臥室的門,男的壹推,兩個人就進到女方的臥室裡了。
女方在靠臥室裡面的位置,她背對著窗戶,男的正對著女方。這時候他們雙方的重點都在這把刀上面,所以刀就在左右晃動。
不知道具體是哪個時間點,這個刀就從女方的右側太陽穴劃到了她的額頭和鼻梁,導致了第壹處刀傷。
注意,這裡有壹點,男方的供詞並沒有說這壹刀是扎進去的,他只說是這個刀的左右晃動導致了第壹處刀傷,之後他們仍然為了奪刀在掙扎,隨後男方就把刀從女方手中抖下來,這個刀就掉到了地上。
男方就說他們兩個都想去奪那把刀,結果男方抓到了刀柄,女方抓住了刀身。因為男方抓住了刀柄,他聲稱他抓刀柄是壹個反手的姿勢,用右手把刀從地上撿起來。
根據他的說法,他就下意識的把刀用力壹甩,導致了女方臉頰第贰處比較深的貫穿傷。女方仍然在和他糾纏,這時候這把刀還在她臉上。之後女方雙手抓住了男方的衣領,不讓他走,男方說他為了支開女方,就用他的右手前肘去壓了女方的肩膀或者胸部。
注意,他並沒有說是脖子。
這時候女方就倒地了,也就是男方是把女方壓在地上的。按照他的說法,男方只是為了掙脫女方抓住他的雙手。在此期間男方的脖子被女方抓了幾道抓痕,這點在我們之前的證據裡面也有提。
他聲稱這個壓迫的行為只有 15 到 20 秒,之後他就發現女方停止掙扎了,他也停止了壓迫行為。他在庭上的發言說,他非常確認女方已經死了。這個細節也很重要,因為如果他不知道女方當時已經死亡的話,那麼他之後做出的壹些行徑可能會對他不利。
但是有壹點是比較蹊蹺的,因為警方有證據顯示,他事後打車回家了,這個時間戳是有的,所以我們知道他在女方家停留了不到壹個小時,大概 50 分鍾。根據男方的說法,整個爭斗的過程很短,可能也就不到 5 分鍾,那麼他有超過半個小時的時間在女方的家裡,不知道在做什麼。
男方說他發現女方不動之後他就慌了,他聲稱整個過程自己都很慌亂,他就在女方家裡走來走去,踱來踱去,大腦壹片空白。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他去廚房把臉和手上的血跡都洗了壹遍。然後他聲稱是把刀扔到了客廳的壹個垃圾桶裡,然後又去了廚房,把自己帶的食物和女方的手機扔到了廚房的壹個垃圾簍裡。最後他又把客廳帶刀的垃圾簍和廚房裡裝著手機和食物的垃圾簍裡面的垃圾袋打包成壹個,然後就打了壹個電話,叫了壹輛車要走。
因為他進女方家的時候,他換了棉拖鞋,這個棉拖鞋也帶著血印,所以他換鞋的時候,看到這個帶血的拖鞋,就把拖鞋也扔到了垃圾袋裡面。所以這個垃圾袋裡面現在壹共有肆樣東西:刀,他帶的食物,女方的手機和帶血的拖鞋。
然後他換好鞋子,背好背包,拎著垃圾袋走出了女方的公寓。公寓大門外有公共的垃圾桶,他就把垃圾袋扔到了垃圾桶裡。他等了大概幾分鍾,打的車來了之後他就坐著車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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