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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我被重庆"民警"跨省电话传唤 | 温哥华教育中心
   

刚刚!我被重庆"民警"跨省电话传唤

范警官:这不是民事案子。


宾曰语云:你现在刑事立案了吗?

范警官:先受理为行政案件。

宾曰语云:行政案件不能卷入民事纠纷呀,我们正在打官司。

范警官:打官司和这个事不冲突。电话里我先给你通知一声,你把我电话存一下,我姓范,是两江新区金山派出所。咱们之间没见过面,也别产生什么个人误会。

宾曰语云:他在金山派出所还报过别人的案,对吧?

范警官:那是他自己的事情。这事我就不从电话上给你说,好不好,那是他的隐私。然后呢,你把我电话存一下,我希望咱们俩之间没有个人之间的一些什么,咱俩连面儿都没见过。

宾曰语云:范警官,你听我讲。何某某做的很多事情,无论是宪法、民法典都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放在首位的,法院判决也应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裁判里面。现在这个事情,自始至终不能让人感觉整个重庆都在维护这样一个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雷政富淫乱一次就落下那么多的骂名,何某某淫乱那么多次,还被法院公开谴责,与女检察官通奸生子,这些都是事实,对不对?涉嫌强奸多名女性都没有被追究。我只是揭露他违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就被立案了,这是不是太过分了?更让人感觉到重庆方方面面还是在包庇他,是不是?为什么对这样一个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他原来还是重庆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成员,这么一个公众人物,从九几年到现在打了上百场官司,还在和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打官司。我没有侮辱他一句话,都是事实,所谓的“隐私”,不是他进行淫乱、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道德和法律的遮羞布,这种人就该人人喊打才对。不能他一报案,公安就传唤我,不考虑我们自媒体的压力和成本。人民公安为人民,立警为公、执法为民,首先得出于公心,是不是?

范警官:行,你把我电话记一下,之后关于这个事跟我联系就行。

宾曰语云:我得先把这三篇文章再研究一下,而且马上要春节了,我这边事情一大堆,根本抽不开身。如果是刑事案件,我无话可说,但这是行政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不能他说我侮辱诽谤,你们就立案吧?他之前起诉过刘虎,还被驳回了。他要这样讲,所有报道过他的媒体难道都在侮辱他?公民和媒体的监督权还要不要?他和女检察官通奸生子,你知不知道这个事实?他和女教师非法同居被法院公开谴责,咱们公安看到判决书没有?他说没谴责,让他拿判决书出来证明没有被谴责,是公开谴责的啊!

范警官:就是因为需要你当面给我们说明这些情况。

宾曰语云:这些情况我可以书面说明啊!

范警官:那这样行不行?就你这三篇文章,写一份情况说明,给我们寄过来行不行?


宾曰语云:可以,没问题!

范警官:你从安徽过来确实有点远。但是我们第一选择还是让你过来接受调查。

宾曰语云:那你把地址发给我,我把材料寄给你。不能何某某说什么就是什么,公检法不是他个人的公检法,是不是?不能让全国人民感觉,何某某说什么就是什么,比方说打官司,我们民事案子一审第一次开庭,按照民诉法规定,开过庭之后就不能再提出申请回避了,但是开庭过了13天他申请回避,法院就采纳了;我开庭3天就申请回避,法院却不采纳,这不是双重标准吗?(点击查看《重庆这两级法院的大门为谁而开?????????》《围观重庆两级法院的8起“打架”事件》《一起普通案件报道是如何被一群重庆法官办成疑难案件的》)给人感觉整个重庆都是维护他。那么多人举报他强奸,公安为啥不立案?在12月26号的法庭上我当庭举报了,原来渝北区法院他们自己多次调查,证人指控他强奸,这么多年了也没下文;还有三个女的举报他强奸,九龙坡区检察院都提起公诉了,他最后还是全身而退。一次一次地下来,让人感觉重庆有某种势力在保护他,这种印象不断加强,太不正常了。您说呢?

范警官:行。你先好好看看这三篇文章,然后自己准备一份情况说明,证明文章内容的真实性,好吧?

宾曰语云:可以,没问题。

刚刚,我给范警官打电话,详细说明了这三篇文章不侵权的理由。说明所有的事实,都在文章里面,法院有没有对何某某进行谴责,可以直接到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调取民事判决书,何某某如果认为判决书没有对他进行谴责,让他把判决书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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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人说话啊,我想来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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