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被"限高":陷入僵局的判决执行
这两次项目属于地方政府采购中极为常见的技术服务项目。天地伟业没预料到滨海新区公安局不履行付款义务。
民企诉公安局追债胜诉
曾经的相互认可,很快被破坏。
滨海新区公安局支付“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半年款项之后,剩余所有款项的支付中止,后续的“交警电子警察监控系统”运维项目也没有再付款。
天地伟业穷尽所能进行沟通,没有任何效果。“我们一开始并不愿意走到诉讼这一步。”天地伟业一位管理人员对新黄河记者说:“毕竟我们还要在这里经营。”
当这笔欠款影响到了天地伟业的经营,他们不得已起诉了滨海新区公安局。
2022年8月,天地伟业向法院提起第一起诉讼,诉请判令滨海新区公安局支付“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的租赁费用。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支持了天地伟业的主要诉求。法院认定:在扣除设备完好率相关费用后,滨海新区公安局仍应向天地伟业支付剩余54个月租赁费3508.6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
2023年10月19日,天地伟业发起第二起诉讼,就“交警电子警察监控系统”项目向滨海新区公安局追索运维费用。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再次支持天地伟业的主要诉求。法院认定,根据运维评分标准结算后,滨海新区公安局应向天地伟业支付服务费807.3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滨海新区公安局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诉讼过程中辩称:天地伟业应结合实际视频完好率的标准进行计算;同时该项目属于财政拨款项目,滨海新区公安局发包,财政部门拨款支付;
另外一起“交警电子警察监控系统”运维项目诉讼过程中,滨海新区公安局对其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解释为:尽管天地伟业已按照合同总体开展了工作,但根据考核结果,天地伟业未能完成运维工作的年度验收及结算程序。此外,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于滨海新区财政资金,因财政局资金拨付延迟等原因导致工程款支付延误。
上述两起案件中,法院均未完全采信滨海新区公安局的这些理由。
一名熟悉地方财政运作的人士向新黄河记者解释,政府部门的预算资金往往具有项目绑定属性,专款专用,不能随意挪用。天地伟业的管理者称:“项目招标立项说明预算存在,为何我们的两个项目会出现无款可付造成长期拖欠的情况,并产生如此规模的违约金?”
虽然两个追索欠款的案子,天地伟业都已经胜诉。但法院判决后,无论是“视频监控系统”的租赁费用,还是后续“交警监控系统”的运维服务费,滨海新区公安局均未再支付。从案件的后续发展来看,法院强制执行索款的过程再次出乎天地伟业的预料。
公安局“无财产可执行”遭质疑
据两份判决书的结果显示,滨海新区公安局应向天地伟业支付本金4300余万元,另需支付持续计算的违约金与赔偿金。另外,至2026年1月18日,滨海新区法院在2024年10月29日、2025年2月7日对该两案分别作出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两份裁定书几乎雷同:“法院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责令滨海新区公安局在限期内履行法律文书义务并报告财产。滨海新区公安局未履行义务,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滨海新区公安局有可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但在裁定执行期间,滨海新区公安局还在继续通过财政支付其他款项。据新黄河记者获取滨海新区财政局2025年11月18日公开信息答复的资金支出情况显示,2024年5月10日至2025年2月7日,经滨海新区公安局的申请,滨海新区财政局向“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的其他8家中标企业共支付5580万元。
这些款项支出时间,均在滨海新区法院对滨海新区公安局进行强制执行程序期间。而天地伟业未收到应得账款。裁定书显示,法院“穷尽可行”强制执行滨海新区公安局财产以支付欠款,并“无财产可执行”。
这让天地伟业感到不可思议。
针对这两起诉讼,滨海新区公安局两位分别负责与企业对接“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和“交警电子警察监控系统”项目的郑姓和王姓警官,以“有纪律”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法律界人士认为,在当前案件执行中,滨海新区公安局涉嫌“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已涉嫌构成拒执罪。针对此现象,西南某省高院一位法官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称,2025年,他们全省移交了200件拒执案件,但到了公安部门只认定了五件。这位法官称,高院院长为此发怒。他说,“现实困境就是如此,何况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是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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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相互认可,很快被破坏。
滨海新区公安局支付“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半年款项之后,剩余所有款项的支付中止,后续的“交警电子警察监控系统”运维项目也没有再付款。
天地伟业穷尽所能进行沟通,没有任何效果。“我们一开始并不愿意走到诉讼这一步。”天地伟业一位管理人员对新黄河记者说:“毕竟我们还要在这里经营。”
当这笔欠款影响到了天地伟业的经营,他们不得已起诉了滨海新区公安局。
2022年8月,天地伟业向法院提起第一起诉讼,诉请判令滨海新区公安局支付“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的租赁费用。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支持了天地伟业的主要诉求。法院认定:在扣除设备完好率相关费用后,滨海新区公安局仍应向天地伟业支付剩余54个月租赁费3508.6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
2023年10月19日,天地伟业发起第二起诉讼,就“交警电子警察监控系统”项目向滨海新区公安局追索运维费用。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再次支持天地伟业的主要诉求。法院认定,根据运维评分标准结算后,滨海新区公安局应向天地伟业支付服务费807.3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滨海新区公安局在“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诉讼过程中辩称:天地伟业应结合实际视频完好率的标准进行计算;同时该项目属于财政拨款项目,滨海新区公安局发包,财政部门拨款支付;
另外一起“交警电子警察监控系统”运维项目诉讼过程中,滨海新区公安局对其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解释为:尽管天地伟业已按照合同总体开展了工作,但根据考核结果,天地伟业未能完成运维工作的年度验收及结算程序。此外,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于滨海新区财政资金,因财政局资金拨付延迟等原因导致工程款支付延误。
上述两起案件中,法院均未完全采信滨海新区公安局的这些理由。
一名熟悉地方财政运作的人士向新黄河记者解释,政府部门的预算资金往往具有项目绑定属性,专款专用,不能随意挪用。天地伟业的管理者称:“项目招标立项说明预算存在,为何我们的两个项目会出现无款可付造成长期拖欠的情况,并产生如此规模的违约金?”
虽然两个追索欠款的案子,天地伟业都已经胜诉。但法院判决后,无论是“视频监控系统”的租赁费用,还是后续“交警监控系统”的运维服务费,滨海新区公安局均未再支付。从案件的后续发展来看,法院强制执行索款的过程再次出乎天地伟业的预料。
公安局“无财产可执行”遭质疑
据两份判决书的结果显示,滨海新区公安局应向天地伟业支付本金4300余万元,另需支付持续计算的违约金与赔偿金。另外,至2026年1月18日,滨海新区法院在2024年10月29日、2025年2月7日对该两案分别作出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两份裁定书几乎雷同:“法院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责令滨海新区公安局在限期内履行法律文书义务并报告财产。滨海新区公安局未履行义务,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滨海新区公安局有可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但在裁定执行期间,滨海新区公安局还在继续通过财政支付其他款项。据新黄河记者获取滨海新区财政局2025年11月18日公开信息答复的资金支出情况显示,2024年5月10日至2025年2月7日,经滨海新区公安局的申请,滨海新区财政局向“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的其他8家中标企业共支付5580万元。
这些款项支出时间,均在滨海新区法院对滨海新区公安局进行强制执行程序期间。而天地伟业未收到应得账款。裁定书显示,法院“穷尽可行”强制执行滨海新区公安局财产以支付欠款,并“无财产可执行”。
这让天地伟业感到不可思议。
针对这两起诉讼,滨海新区公安局两位分别负责与企业对接“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和“交警电子警察监控系统”项目的郑姓和王姓警官,以“有纪律”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法律界人士认为,在当前案件执行中,滨海新区公安局涉嫌“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已涉嫌构成拒执罪。针对此现象,西南某省高院一位法官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称,2025年,他们全省移交了200件拒执案件,但到了公安部门只认定了五件。这位法官称,高院院长为此发怒。他说,“现实困境就是如此,何况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是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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