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隐名 上载文书数量骤减 中国司法透明倒退?
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文书隐去法官姓名及案件编号,官方称错误隐名属不当,已要求整改。BBC中文讲解文书网的背景及近年变动,分析事件为何标志司法透明的倒退。https://t.co/r4lJ2JyJJF— BBC News 中文 (@bbcchinese) January 16, 2026

图像来源,AFP VIA GETTY IMAGES
中国媒体报导,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文书隐去法官姓名及案件编号,其后官方称部分操作人员不熟悉文书要求,错误隐名属不当,已要求整改。
中国裁判文书网被指是司法改革下的产物,要求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决文书。
网站近年经历连番改动,上载文书数量骤减,用户须注册方能使用。
BBC中文采访熟悉中国法律的维权律师及学者,讲解文书网的背景及近年变动,分析事件爲何标志司法透明的倒退。
《南都》揭裁决书隐去法官姓名
据《南方都巿报》今年1月初的报导,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约两万篇文书中,有审判员、法官助理及书记官的姓名被隐名,以“XXX”的形式处理,时间集中在2024年至2025年间,分布各个地区,以四川、内蒙古及河北三地居多,浙江、山东、河南、天津、北京等地法院的文件亦出现相关情况。
其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法官姓名和案件案号不应作隐名或模糊处理,又指部分操作人员不熟悉文书隐名要求,错误隐去法官姓名和案号属不当作法,已要求相关法院整改。
事件在中国国内引起了舆论反响,《澎湃新闻》的评论指出“法官姓名、案号既不属于个人隐私,也不属于国家秘密的范围”,公示姓名是体现法官对审判过程、结果及当事人负责,“不能打‘马赛克’”;《解放日报》评论归纳“社会公众对裁判文书网的关注,本质上是在关心司法是否足够公正公开”;亦有公众号文章表示“必须得旗帜鲜明反对上网文书隐去法官姓名”。
BBC中文翻查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年实施版本),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等情况外,裁判文书应在生效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若有内容不公布,亦应公布其案号、审理法院、裁判日期及不公开理由。
“中国法治的重大倒退”
目前旅居日本的中国维权律师伍雷(本名李金星)表示,该事件标志中国法治的重大倒退,“但是坦率地讲,也没有那么重要,因为中国并不是判例法(case law)”。
伍雷曾主力处理刑事辩护,现已被官方吊销执照。他表示,裁判文书网是一个“法律人使用”的重要工具,例如可研究中国的“寻衅滋事”罪名有多“滥用”,或透过判决书可了解各地针对同一罪名或有不同判刑。他过去亦曾利用平台下载一批案件资料,当中包括与新疆相关的非法宗教传播或分裂罪行。
伍雷指出,法官在裁决书上的名字是用来宣告“你对这个案子终身负责任”,“为什么不披露自己的名字,他实际上就害怕社会知道他在干坏事,就是干脏活的人,不愿意承担责任”,并质疑官方“整改”的说法,估计日后或会再度隐去相关讯息。
资料显示,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13年7月1日上线,翌年正式落实法院须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当时强调“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
这项措施可追溯至2013年中共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当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到“增加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伍雷指出,当时还强调司法公开、听审公开等,裁判文书网属于整体司法改革的其中一部分。他认为,网站带有标志性的意义,“更多的象征一个司法系统对社会的公开态度”,“至少说明它(司法)愿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非常重视人民群众对它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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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人说话啊,我想来说几句

图像来源,AFP VIA GETTY IMAGES
中国媒体报导,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文书隐去法官姓名及案件编号,其后官方称部分操作人员不熟悉文书要求,错误隐名属不当,已要求整改。
中国裁判文书网被指是司法改革下的产物,要求法院在互联网公开裁决文书。
网站近年经历连番改动,上载文书数量骤减,用户须注册方能使用。
BBC中文采访熟悉中国法律的维权律师及学者,讲解文书网的背景及近年变动,分析事件爲何标志司法透明的倒退。
《南都》揭裁决书隐去法官姓名
据《南方都巿报》今年1月初的报导,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约两万篇文书中,有审判员、法官助理及书记官的姓名被隐名,以“XXX”的形式处理,时间集中在2024年至2025年间,分布各个地区,以四川、内蒙古及河北三地居多,浙江、山东、河南、天津、北京等地法院的文件亦出现相关情况。
其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法官姓名和案件案号不应作隐名或模糊处理,又指部分操作人员不熟悉文书隐名要求,错误隐去法官姓名和案号属不当作法,已要求相关法院整改。
事件在中国国内引起了舆论反响,《澎湃新闻》的评论指出“法官姓名、案号既不属于个人隐私,也不属于国家秘密的范围”,公示姓名是体现法官对审判过程、结果及当事人负责,“不能打‘马赛克’”;《解放日报》评论归纳“社会公众对裁判文书网的关注,本质上是在关心司法是否足够公正公开”;亦有公众号文章表示“必须得旗帜鲜明反对上网文书隐去法官姓名”。
BBC中文翻查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2016年实施版本),除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等情况外,裁判文书应在生效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若有内容不公布,亦应公布其案号、审理法院、裁判日期及不公开理由。
“中国法治的重大倒退”
目前旅居日本的中国维权律师伍雷(本名李金星)表示,该事件标志中国法治的重大倒退,“但是坦率地讲,也没有那么重要,因为中国并不是判例法(case law)”。
伍雷曾主力处理刑事辩护,现已被官方吊销执照。他表示,裁判文书网是一个“法律人使用”的重要工具,例如可研究中国的“寻衅滋事”罪名有多“滥用”,或透过判决书可了解各地针对同一罪名或有不同判刑。他过去亦曾利用平台下载一批案件资料,当中包括与新疆相关的非法宗教传播或分裂罪行。
伍雷指出,法官在裁决书上的名字是用来宣告“你对这个案子终身负责任”,“为什么不披露自己的名字,他实际上就害怕社会知道他在干坏事,就是干脏活的人,不愿意承担责任”,并质疑官方“整改”的说法,估计日后或会再度隐去相关讯息。
资料显示,中国裁判文书网于2013年7月1日上线,翌年正式落实法院须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当时强调“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
这项措施可追溯至2013年中共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当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到“增加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伍雷指出,当时还强调司法公开、听审公开等,裁判文书网属于整体司法改革的其中一部分。他认为,网站带有标志性的意义,“更多的象征一个司法系统对社会的公开态度”,“至少说明它(司法)愿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非常重视人民群众对它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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