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公安部長神秘死亡 周恩來下令徹查到底
1973年12月初,華國鋒召開破案小組會議,要公安部黨的核心小組全體成員列席。華國鋒在會上說:“沒有調查研究說李震是自殺是錯誤的,不調查研究說是他殺也是不對的,結論應該在調查研究之後。”建議他們看毛主席所說的明代叁大疑案。
華國鋒明確了有“自殺” “他殺”兩種可能。吳忠在衛戍區召開破案組會議,鼓勵大家發言。這樣慢慢地,大家才敢談論自殺的根據,楊貴的工作也順利多了。為了說服對方,按照華國鋒的指示,楊貴將“他殺”的根據壹個壹個地排查否定,最後查明就是自殺。於桑、劉復之的結論是對的。
1974年1月初,吳忠領導的破案組在事實面前,確認李震是自殺。既然是自殺,與於桑、劉復之無關,那就應放人。祝家耀、徐海濤反對,稱於、劉有 “算舊賬”的錯誤,不能放他們出來。
華國鋒堅持中央的指示必須執行,核心小組只好決定分兩步向下傳達,先講存在他殺與自殺兩種可能,然後再講是自殺。華國鋒知道能讓他們轉彎已很不容易,便同意核心小組的意見,先召開大組(即相當於“文革”前的局級)和處長以上的幹部會議。核心小組的成員最終同意自殺壹說,但是祝家耀及壹些部隊幹部心裡並不服氣。部裡的清查必須結束,而且越早越好。這個擔子最後落在楊貴的身上。楊貴在幹部大會上傳達了破案組的結論,並代表核心小組承擔了前段審查的責任。楊貴講話後, 解放了絕大部分審查、受牽連的幹部,公安部內的氣氛逐漸和緩,正常的業務工作慢慢開展起來。
會議宣布李震是自殺後,公安部內部沒有再生事端。
華國鋒建議:自殺,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
1974年1月10日下午,周恩來約華國鋒、吳德、吳忠和破案組的人談話。華國鋒向周恩來建議,既然於桑與此無關,應放出來。周恩來同意後,第贰天,華國鋒到衛戍區召開破案組和公安部黨的核心小組會議。他在會上宣布:“經調查,李震的死與於桑無關,解除對於桑的審查。劉復之不能放,繼續審查。”劉復之是華僑,放他在當時遇到的阻力很大,事情只能壹步壹步來。華國鋒當場要公安部黨的核心小組的人員表態。他先問核心小組的負責人施義之。施是從部隊來的,老同志比造反派遵守紀律。施說:“中央站得高,看得全面,我沒意見,堅決執行,但要給點時間做思想工作。”華國鋒緊跟了壹句:“給你壹周時間。”隨後又說:“你和吳忠壹起接於桑出來。”由於於桑的家就在公安部院裡,為了便於核心小組做善後工作,大家商定於桑出來後,先在萬壽路招待所住幾天。
13日,吳忠、施義之將於桑接回來,並給他看了周恩來批准的報告。這時,於桑被關了近3個月。於桑回部裡作了檢查,那些人仍不放過他,大會小會讓他檢查。但是他恢復了工作,周恩來指示,他仍為黨的核心小組副組長,官復原職。周恩來承認自己當初也搞錯了,表示道歉。
劉復之被多關了幾個月,但是也查不出什麼問題,他們只好同意放人。1974年底,華國鋒做通了吳忠的工作,由吳忠出面在破案組提出了應解除對劉復之的審查。理由是:隔離久了對他身體不利。華國鋒為了不授人以柄,減少阻力,說:解除保護審查後,安排回家,暫時不恢復工作。其實這都是經過毛澤東、周恩來批准的。周恩來壹直很關心這些人的政治生命和身體健康。1975年1月,劉復之被放出來, 已被關了15個月。他回來後, 公安部內的軍隊幹部、造反派仍不放過他,批判他,壹直到粉碎 “肆人幫”後才停止。
1974年1月中旬,全國發動了“批林批孔”運動,“肆人幫”在“批林批孔”中加上批判周公(影射周恩來),不少地方開始明裡暗裡批周恩來。華國鋒告誡施義之:“下面反映來的情況,除了反對毛主席外,反對任何人都不要表態。”不讓他們跟著反周恩來。
華國鋒向周恩來匯報,李震是自殺,也建議作壹結論:“自殺,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3月3日,周恩來在國務院會議廳召集李先念、紀登奎、華國鋒、 劉湘屏開會,由華國鋒匯報。劉湘屏堅持自己的意見,但拿不出“他殺”的證據。這次會議從晚上7點壹直開到10點多,為了緩和氣氛,會議中間看了半個小時的電影《計劃生育》。劉是衛生部長,看這個電影也在她的業務范圍之內,可見周恩來用心良苦。周恩來很慎重,又到人民大會堂召開政治局會議,取得了壹致意見,否則江青這些人鬧起來,也辦不成。
為了做公安部軍隊幹部的工作,3月22日晚9時在國務院會議廳,周恩來、華國鋒、紀登奎壹起找施義之談話,周恩來親自做他的工作。此時,距案發已過去了5個月。
然而,劉湘屏和公安部的壹些人仍不死心,又堅持認為李是被逼而死,壹直不同意自殺的說法,因此李震是自殺、“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的結論就沒有作成,直到1977年底召開的第拾柒次全國公安會議上才宣布:李震是畏罪自殺。1977年9月12日, 公安部黨組向中央報送了《關於將在我部工作的軍隊幹部調回部隊的請求報告》,很快中央就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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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華國鋒明確了有“自殺” “他殺”兩種可能。吳忠在衛戍區召開破案組會議,鼓勵大家發言。這樣慢慢地,大家才敢談論自殺的根據,楊貴的工作也順利多了。為了說服對方,按照華國鋒的指示,楊貴將“他殺”的根據壹個壹個地排查否定,最後查明就是自殺。於桑、劉復之的結論是對的。
1974年1月初,吳忠領導的破案組在事實面前,確認李震是自殺。既然是自殺,與於桑、劉復之無關,那就應放人。祝家耀、徐海濤反對,稱於、劉有 “算舊賬”的錯誤,不能放他們出來。
華國鋒堅持中央的指示必須執行,核心小組只好決定分兩步向下傳達,先講存在他殺與自殺兩種可能,然後再講是自殺。華國鋒知道能讓他們轉彎已很不容易,便同意核心小組的意見,先召開大組(即相當於“文革”前的局級)和處長以上的幹部會議。核心小組的成員最終同意自殺壹說,但是祝家耀及壹些部隊幹部心裡並不服氣。部裡的清查必須結束,而且越早越好。這個擔子最後落在楊貴的身上。楊貴在幹部大會上傳達了破案組的結論,並代表核心小組承擔了前段審查的責任。楊貴講話後, 解放了絕大部分審查、受牽連的幹部,公安部內的氣氛逐漸和緩,正常的業務工作慢慢開展起來。
會議宣布李震是自殺後,公安部內部沒有再生事端。
華國鋒建議:自殺,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
1974年1月10日下午,周恩來約華國鋒、吳德、吳忠和破案組的人談話。華國鋒向周恩來建議,既然於桑與此無關,應放出來。周恩來同意後,第贰天,華國鋒到衛戍區召開破案組和公安部黨的核心小組會議。他在會上宣布:“經調查,李震的死與於桑無關,解除對於桑的審查。劉復之不能放,繼續審查。”劉復之是華僑,放他在當時遇到的阻力很大,事情只能壹步壹步來。華國鋒當場要公安部黨的核心小組的人員表態。他先問核心小組的負責人施義之。施是從部隊來的,老同志比造反派遵守紀律。施說:“中央站得高,看得全面,我沒意見,堅決執行,但要給點時間做思想工作。”華國鋒緊跟了壹句:“給你壹周時間。”隨後又說:“你和吳忠壹起接於桑出來。”由於於桑的家就在公安部院裡,為了便於核心小組做善後工作,大家商定於桑出來後,先在萬壽路招待所住幾天。
13日,吳忠、施義之將於桑接回來,並給他看了周恩來批准的報告。這時,於桑被關了近3個月。於桑回部裡作了檢查,那些人仍不放過他,大會小會讓他檢查。但是他恢復了工作,周恩來指示,他仍為黨的核心小組副組長,官復原職。周恩來承認自己當初也搞錯了,表示道歉。
劉復之被多關了幾個月,但是也查不出什麼問題,他們只好同意放人。1974年底,華國鋒做通了吳忠的工作,由吳忠出面在破案組提出了應解除對劉復之的審查。理由是:隔離久了對他身體不利。華國鋒為了不授人以柄,減少阻力,說:解除保護審查後,安排回家,暫時不恢復工作。其實這都是經過毛澤東、周恩來批准的。周恩來壹直很關心這些人的政治生命和身體健康。1975年1月,劉復之被放出來, 已被關了15個月。他回來後, 公安部內的軍隊幹部、造反派仍不放過他,批判他,壹直到粉碎 “肆人幫”後才停止。
1974年1月中旬,全國發動了“批林批孔”運動,“肆人幫”在“批林批孔”中加上批判周公(影射周恩來),不少地方開始明裡暗裡批周恩來。華國鋒告誡施義之:“下面反映來的情況,除了反對毛主席外,反對任何人都不要表態。”不讓他們跟著反周恩來。
華國鋒向周恩來匯報,李震是自殺,也建議作壹結論:“自殺,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3月3日,周恩來在國務院會議廳召集李先念、紀登奎、華國鋒、 劉湘屏開會,由華國鋒匯報。劉湘屏堅持自己的意見,但拿不出“他殺”的證據。這次會議從晚上7點壹直開到10點多,為了緩和氣氛,會議中間看了半個小時的電影《計劃生育》。劉是衛生部長,看這個電影也在她的業務范圍之內,可見周恩來用心良苦。周恩來很慎重,又到人民大會堂召開政治局會議,取得了壹致意見,否則江青這些人鬧起來,也辦不成。
為了做公安部軍隊幹部的工作,3月22日晚9時在國務院會議廳,周恩來、華國鋒、紀登奎壹起找施義之談話,周恩來親自做他的工作。此時,距案發已過去了5個月。
然而,劉湘屏和公安部的壹些人仍不死心,又堅持認為李是被逼而死,壹直不同意自殺的說法,因此李震是自殺、“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的結論就沒有作成,直到1977年底召開的第拾柒次全國公安會議上才宣布:李震是畏罪自殺。1977年9月12日, 公安部黨組向中央報送了《關於將在我部工作的軍隊幹部調回部隊的請求報告》,很快中央就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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