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敲門牽出的精神鑒定:27歲女子家門口遇害案背後
早已發出的警告
公訴書提到,梁某瀅患有精神分裂症,對其2024年6月9日的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向靜向南都記者解釋,限制刑事責任能力指的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但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可以從寬不是壹定要從寬,需結合案件具體情節綜合考量。如果主觀惡意大,罪行極其嚴重,人身危險性極大,即使鑒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同樣可以判死刑。如2018年上海浦北路殺害小學生案,凶手黃壹川被鑒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但因鑒於其罪行極其嚴重,人身危險性極大,仍被判死刑。
但若精神病人受幻覺、妄想支配,認為自己身陷危險,或受攻擊、激惹為自我保護而殺人,因其辨別能力與控制能力受損,則可能從寬處罰。
她同時指出,精神病發病、有預謀、反偵查行為等單壹因素,並不能直接肯定或否定精神病人的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刑事責任能力的判斷關鍵是評估其案發時的辨別能力和控制能力,應當重點分析其行為動機是否有病理性成分,並結合作案的誘因、作案前先兆、作案對象選擇性、作案當時情緒反應、對作案行為的罪錯性認識等18個方面綜合判斷其辨別能力與控制能力。
“目前據旁聽人員披露,控辯雙方就案情經過的事實認定上仍有較大分歧,該爭議焦點對案件的定罪與量刑具有潛在影響。”向靜補充道。
梁某瀅的父母曾向法院遞交過壹封道歉信,其中提到,女兒這些年精神壹直不正常。

被告人父母提交的道歉信。受訪者供圖
廣東宋氏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倩雯指出,我國《精神衛生法》明確規定了監護人的職責。“精神障礙患者的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維護精神障礙患者的合法權益。”
起訴書顯示,梁某瀅在案發前已存在隨身攜帶刀具、無故敲門滋擾等明顯危險舉動,並且已有警方介入警告的記錄。
楊倩雯認為,這些行為清晰地表明她已存在“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在這種情況下,作為她的近親屬和監護人,法律賦予了他們強制送診的權利,同時也施加了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監護人明知這些情況卻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那麼,可以說他們在履行監護職責方面是存在疏忽和懈怠的。”
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儒指出了執行中的難點,案發前梁某瀅僅是行為異常,無直接傷人行為,社區或公安機關多按鄰裡糾紛處理,難以啟動強制送診程序。壹旦監護人缺乏治療意識或受限於條件,不主動求助,“很可能埋下隱患”。
驟然消逝的希望
歷經近12個小時的庭審,王雪沒有等來想要的結果——凶手死刑立即執行。由於被告人梁某瀅拒絕辯護律師為其辯護,案件被延遲審理。
王雪在旁人的護送中走出法庭,走了幾步後暈倒在地,又被攙扶著起身。黑夜裡亮起的閃光燈,照著她已經紅腫的雙眼。她抬頭望著天空喊道,“女兒你相信媽媽,媽媽會戰斗到最後的。”
在公眾鏡頭前,她是悲痛欲絕的母親。但壹位旁聽人員透露了她在法庭內的另壹面,“她作為證人出庭,表現得很冷靜。除了尊重司法,她還能做什麼呢?”
這份在極度悲痛下的冷靜,與她步出法庭後的崩潰,共同構成這位母親在500多個日夜裡的真實狀態。在女兒離開的這段日子裡,王雪黝黑順長的頭發已經變得蒼白幹枯。
[加西網正招聘多名全職sales 待遇優]
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公訴書提到,梁某瀅患有精神分裂症,對其2024年6月9日的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向靜向南都記者解釋,限制刑事責任能力指的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但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可以從寬不是壹定要從寬,需結合案件具體情節綜合考量。如果主觀惡意大,罪行極其嚴重,人身危險性極大,即使鑒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同樣可以判死刑。如2018年上海浦北路殺害小學生案,凶手黃壹川被鑒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但因鑒於其罪行極其嚴重,人身危險性極大,仍被判死刑。
但若精神病人受幻覺、妄想支配,認為自己身陷危險,或受攻擊、激惹為自我保護而殺人,因其辨別能力與控制能力受損,則可能從寬處罰。
她同時指出,精神病發病、有預謀、反偵查行為等單壹因素,並不能直接肯定或否定精神病人的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刑事責任能力的判斷關鍵是評估其案發時的辨別能力和控制能力,應當重點分析其行為動機是否有病理性成分,並結合作案的誘因、作案前先兆、作案對象選擇性、作案當時情緒反應、對作案行為的罪錯性認識等18個方面綜合判斷其辨別能力與控制能力。
“目前據旁聽人員披露,控辯雙方就案情經過的事實認定上仍有較大分歧,該爭議焦點對案件的定罪與量刑具有潛在影響。”向靜補充道。
梁某瀅的父母曾向法院遞交過壹封道歉信,其中提到,女兒這些年精神壹直不正常。

被告人父母提交的道歉信。受訪者供圖
廣東宋氏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倩雯指出,我國《精神衛生法》明確規定了監護人的職責。“精神障礙患者的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維護精神障礙患者的合法權益。”
起訴書顯示,梁某瀅在案發前已存在隨身攜帶刀具、無故敲門滋擾等明顯危險舉動,並且已有警方介入警告的記錄。
楊倩雯認為,這些行為清晰地表明她已存在“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在這種情況下,作為她的近親屬和監護人,法律賦予了他們強制送診的權利,同時也施加了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監護人明知這些情況卻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那麼,可以說他們在履行監護職責方面是存在疏忽和懈怠的。”
廣東環球經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儒指出了執行中的難點,案發前梁某瀅僅是行為異常,無直接傷人行為,社區或公安機關多按鄰裡糾紛處理,難以啟動強制送診程序。壹旦監護人缺乏治療意識或受限於條件,不主動求助,“很可能埋下隱患”。
驟然消逝的希望
歷經近12個小時的庭審,王雪沒有等來想要的結果——凶手死刑立即執行。由於被告人梁某瀅拒絕辯護律師為其辯護,案件被延遲審理。
王雪在旁人的護送中走出法庭,走了幾步後暈倒在地,又被攙扶著起身。黑夜裡亮起的閃光燈,照著她已經紅腫的雙眼。她抬頭望著天空喊道,“女兒你相信媽媽,媽媽會戰斗到最後的。”
在公眾鏡頭前,她是悲痛欲絕的母親。但壹位旁聽人員透露了她在法庭內的另壹面,“她作為證人出庭,表現得很冷靜。除了尊重司法,她還能做什麼呢?”
這份在極度悲痛下的冷靜,與她步出法庭後的崩潰,共同構成這位母親在500多個日夜裡的真實狀態。在女兒離開的這段日子裡,王雪黝黑順長的頭發已經變得蒼白幹枯。
[加西網正招聘多名全職sales 待遇優]
| 分享: |
| 注: | 在此頁閱讀全文 |
推薦:
致命敲門牽出的精神鑒定:27歲女子家門口遇害案背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