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假ID假本票行騙豪車 華男入獄

(加西網綜合)壹名 21 歲男子因參與列治文、本拿比及溫哥華的高端汽車詐騙計劃,被判再坐牢 10 個月。




(BC高院)

黃成偉(音譯,Shing Wai Wong)於 11 月 26 日在列治文省級法院被判處 兩年半監禁。他已羈押九個月,獲 14.5 個月的刑期折抵,因此還需服刑約 10 個月。

他於 9 月承認壹項 超過 5,000 元的詐騙罪。

根據《列治文新聞》的報道,黃某是香港公民,於 2024 年初持旅游簽證赴加。

檢控官指稱,他的犯罪行為發生在 2024 年 3 月至 4 月,屬於壹個“專門從事以欺詐手段獲取並出售車輛及高價值物品的有組織計劃”。手法包括身份盜用、冒充身份被盜者、偽造政府文件,以及使用假冒銀行票據。


涉案金額逾 85 萬元 個人參與部分超 25 萬

根據雙方同意的事實陳述,黃在共同被告 洪家天(音譯,Ka Tin Hong) 的指示下參與八宗詐騙事件,行動中涉及多達 10 名同伙。洪的量刑聆訊將於 1 月繼續,而第叁名同被告將在明年受審。

整個詐騙計劃造成超過 85 萬元 的損失,而黃涉案部分超過 25 萬元。

黃被洪“招募”後,獲安排住在列治文 Livingstone Place 的壹所房屋。他的角色是與高價車輛及奢侈品賣家見面,並以假冒銀行本票作為付款,同時使用偽造身分證件簽署 ICBC 的車輛過戶文件。

詐騙對象包括 Toyota Sienna、Mercedes C63、Range Rover、Audi A6、Lexus GX460、Mercedes C43、Toyota Corolla 及壹只價值 2 萬元的 Hermès 手袋等。


車輛隨後被登記在身份遭冒用的受害者名下,而賣家存入假本票後,銀行最終會撤銷存款,使其遭受財務損失。車輛隨後被轉賣或被犯罪集團套現。

辯方:僅獲微薄報酬 非主謀 缺乏語言能力仍努力改進

辯護律師洪朱莉婭(Julia Hung)表示,黃某自小在香港由祖母撫養,父母長期在中國大陸工作。他八歲起寄宿學校,14 歲輟學後開始工作。

他來到加拿大尋求更好生活,卻很快用光積蓄並刷爆信用卡,最終在壓力下參與騙局。

辯方指黃某只獲“象征性酬勞”,參與犯罪的部分“較不復雜”,並非主腦。他被捕後拾分合作,羈押期間亦在教導員及同學協助下完成課程,顯示其“願意改善人生”。

他在加拿大及香港均無犯罪記錄,服刑完畢後極可能被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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