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陆配参政"争议:国安与人权的拉锯难题?
台湾近年有多名任公职的陆配因仍拥有中国国籍而遭到解职。这一系列围绕着“国安风险”与“保障参政权”的拉锯难题,引发了巨大的朝野冲突。DW爬梳风波的核心争议,并访问多名深陷风暴中的“陆配”参政者。
来自中国四川的邓万华移居台湾超过25年,2022年她以无党籍身份首度参政,当选台湾东部花莲县、人口不到700人的学田村村长。今年8月,一纸公文却将她推上了舆论浪尖——她因为还拥有“中国国籍”,遭乡公所解职,成为台湾首位因国籍问题被解职的陆配村里长。
“为什么我们生儿育女在这里几十年,政府不能善待我们?我实在是没办法理解。”邓万华告诉DW。
来自中央政府的发函指,包含她在内全台共5名村里长,经查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中华民国《国籍法》不得担任公职。邓万华向花莲县政府提起诉愿,诉愿审议委员会在10月决议“撤销原处分”,但内政部仍强硬要求解职,僵持不下。
这起案件在台湾引发巨大的朝野对立与舆论风波。主要争议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不承认中华民国,因此实务上,即便许多陆配已在台深耕多年、领有台湾身分证,仍无法向中国取得放弃“国籍”证明,仅能证明已除去中国“户籍”。
“这事件发酵以后,好多人问我为什么别人能除籍,你就不行?老百姓根本就不懂什么叫除籍证明,好多人以为是户籍,不是!我们内政部要我们除的是国籍。”邓万华说。
两岸紧张 影响陆配在台参政?
台湾长期以“陆配”称呼来自中国大陆的配偶,近年随着本土认同加强、两岸政治氛围改变,“中配”称呼在民间越来越普遍。
陆配在台参与政治,主要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其中规定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设籍满10年,即可登记为公职候选人。
台湾内政部表示,这项条例虽然保障了陆配参选的权利,但“已经当选”者就要适用《国籍法》,须在就职1年内放弃外国籍,“在立法上没有模糊或解释空间”。
民进党主张,担任公职人员“要对国家忠诚”,依法只能有中华民国国籍,不能拥有双重国籍。除了邓万华,台湾首位以陆配身份成为高雄市议员、但早已卸任的史雪燕,去年同样因未除去中国籍而遭解除先前的公职身分,后续提起诉愿也遭驳回。
“这算是一个‘内部找敌人’的做法啦!对陆配族群其实并不公平、也蛮受伤的。”明年2月有望代表民众党、递补成为台湾首位陆配立委的李贞秀告诉DW。
李贞秀来自中国湖南,在台已定居超过30年。她表示,自己会选择拿台湾身份证、放弃中国户籍,“当然就是认同中华民国的政治体制”,目前“唯一拿的是中华民国护照”,藉台胞证回中国大陆探亲,亲友还会称她是“台胞”、“台湾人过来了”。
“我就是台湾正常的妈妈。”育有5个孩子的李贞秀说:“我并不会到时候进立法院,就特别专注在陆配这单一个框架内,我在电子业工作过,所以还是会比较着重在职业妇女的身份。”
李贞秀是否能在明年顺利递补、成为首位具有陆配身份的立委,仍是未知数。此前,民进党发言人吴峥曾质疑,李贞秀具有中国国籍,若成为台湾史上第一个“真的中国人”立委,恐引发国安泄露风险。
李贞秀表示,在两岸关系紧张的背景之下,她“可以理解”这样的公众担忧。“特别是深绿的民众,可能对我有一些疑虑或者是不了解,其实我想时间会给他们最好的解答,就是我在做,他们在看,我也会接受他们的监督。”
“包括我走地方(拜票),其实一般的选民他们也不会特别说你是陆配怎么样,不太会贴标签??我想未来这些争议会越来越小,我是很乐观的。”
然而,陆委会发言人梁文杰20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被台湾媒体问及当前的运作是否形同“陆配参政权实质死亡”,他坦言:“目前来讲,很可能就是这样的结果。”
核心争议1:中国国籍是否为“外国国籍”?
在一系列的陆配参政风波中,部分台湾学者与国民党立委批评,民进党政府以《国籍法》第20条为依据解职陆配并不合理,因为《国籍法》向来适用于一般外国人,而非中国大陆人民;陆配则是由《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范。
“这是双轨平行,从来不会交错在一起。”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告诉DW,《中华民国宪法》将两岸明定为“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且两边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条文中也只字未提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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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我来说几句
来自中国四川的邓万华移居台湾超过25年,2022年她以无党籍身份首度参政,当选台湾东部花莲县、人口不到700人的学田村村长。今年8月,一纸公文却将她推上了舆论浪尖——她因为还拥有“中国国籍”,遭乡公所解职,成为台湾首位因国籍问题被解职的陆配村里长。
“为什么我们生儿育女在这里几十年,政府不能善待我们?我实在是没办法理解。”邓万华告诉DW。
来自中央政府的发函指,包含她在内全台共5名村里长,经查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中华民国《国籍法》不得担任公职。邓万华向花莲县政府提起诉愿,诉愿审议委员会在10月决议“撤销原处分”,但内政部仍强硬要求解职,僵持不下。
这起案件在台湾引发巨大的朝野对立与舆论风波。主要争议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不承认中华民国,因此实务上,即便许多陆配已在台深耕多年、领有台湾身分证,仍无法向中国取得放弃“国籍”证明,仅能证明已除去中国“户籍”。
“这事件发酵以后,好多人问我为什么别人能除籍,你就不行?老百姓根本就不懂什么叫除籍证明,好多人以为是户籍,不是!我们内政部要我们除的是国籍。”邓万华说。
两岸紧张 影响陆配在台参政?
台湾长期以“陆配”称呼来自中国大陆的配偶,近年随着本土认同加强、两岸政治氛围改变,“中配”称呼在民间越来越普遍。
陆配在台参与政治,主要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其中规定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设籍满10年,即可登记为公职候选人。
台湾内政部表示,这项条例虽然保障了陆配参选的权利,但“已经当选”者就要适用《国籍法》,须在就职1年内放弃外国籍,“在立法上没有模糊或解释空间”。
民进党主张,担任公职人员“要对国家忠诚”,依法只能有中华民国国籍,不能拥有双重国籍。除了邓万华,台湾首位以陆配身份成为高雄市议员、但早已卸任的史雪燕,去年同样因未除去中国籍而遭解除先前的公职身分,后续提起诉愿也遭驳回。
“这算是一个‘内部找敌人’的做法啦!对陆配族群其实并不公平、也蛮受伤的。”明年2月有望代表民众党、递补成为台湾首位陆配立委的李贞秀告诉DW。
李贞秀来自中国湖南,在台已定居超过30年。她表示,自己会选择拿台湾身份证、放弃中国户籍,“当然就是认同中华民国的政治体制”,目前“唯一拿的是中华民国护照”,藉台胞证回中国大陆探亲,亲友还会称她是“台胞”、“台湾人过来了”。
“我就是台湾正常的妈妈。”育有5个孩子的李贞秀说:“我并不会到时候进立法院,就特别专注在陆配这单一个框架内,我在电子业工作过,所以还是会比较着重在职业妇女的身份。”
李贞秀是否能在明年顺利递补、成为首位具有陆配身份的立委,仍是未知数。此前,民进党发言人吴峥曾质疑,李贞秀具有中国国籍,若成为台湾史上第一个“真的中国人”立委,恐引发国安泄露风险。
李贞秀表示,在两岸关系紧张的背景之下,她“可以理解”这样的公众担忧。“特别是深绿的民众,可能对我有一些疑虑或者是不了解,其实我想时间会给他们最好的解答,就是我在做,他们在看,我也会接受他们的监督。”
“包括我走地方(拜票),其实一般的选民他们也不会特别说你是陆配怎么样,不太会贴标签??我想未来这些争议会越来越小,我是很乐观的。”
然而,陆委会发言人梁文杰20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被台湾媒体问及当前的运作是否形同“陆配参政权实质死亡”,他坦言:“目前来讲,很可能就是这样的结果。”
核心争议1:中国国籍是否为“外国国籍”?
在一系列的陆配参政风波中,部分台湾学者与国民党立委批评,民进党政府以《国籍法》第20条为依据解职陆配并不合理,因为《国籍法》向来适用于一般外国人,而非中国大陆人民;陆配则是由《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范。
“这是双轨平行,从来不会交错在一起。”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告诉DW,《中华民国宪法》将两岸明定为“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且两边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条文中也只字未提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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