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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的文壇天才,30年了,她無可替代 | 溫哥華教育中心
   

罕見的文壇天才,30年了,她無可替代

李緒年的父親,也就是李鴻章的孫子李國傑作為招商局的高官涉及舞弊的案子受審,張茂淵為了戀人的父親,出錢出力,耗盡了自己的積蓄,不僅用完了自己的錢,還挪用了壹部分嫂子黃逸梵的錢。


這個情節很容易就想到《金鎖記》,因為《金鎖記》就是張愛玲以李國傑這壹房為原型寫的:女主角曹柒巧嫁給大家族裡得了軟骨病的贰少爺,同時享受著和自己風流倜儻的小叔子打情罵俏。

後來曹柒巧的丈夫和婆婆去世,分了家,她得了壹大筆錢,小叔子來找她,開始甜言蜜語,說自己暗戀她很多年,吃了很多苦,正當曹柒巧被撩撥得心神蕩漾時,小叔子才露出馬腳,原來他是覬覦曹柒巧分的田。

小說裡,男人的算盤珠子崩了女人壹臉,曹柒巧識破了男人的謊言,但是現實裡,姑姑付出壹切,得到的卻是無果的愛。張愛玲後來在《小團圓》裡寫,李緒年為了擺脫姑姑,故意偷香竊玉,左右逢緣,甚至開始堂而皇之地勾引自己的嫂子,公開地羞辱張茂淵,給她罪受。

聽到這裡,如果我們只是得到“男人沒壹個好東西”的結論其實沒有什麼意義,人在被愛的時候,反應無外乎兩種,壹種是誠惶誠恐,覺得自己何德何能,交付自己的所有,還只怕自己給得不夠多,不夠好;另壹種則是對自己的評價水漲船高,覺得自己能得到這麼毫無保留的愛,自己肯定有點東西,於是顧盼生姿,沾花惹草。

如果說張愛玲和張茂淵是前壹種,那麼李緒年和胡蘭成無疑是後壹種。當張茂淵淡淡地對張愛玲評價胡蘭成——“他太爛了,沒有壹個男人值得這樣”的時候,又何嘗不是在說過去的自己?張愛玲早早在姑姑身上旁觀到了男人的精明殘忍,後來又何嘗沒有在胡蘭成身上吃同樣的虧?這對姑侄之間,有種很殘酷的宿命和輪回。



《傾城之戀》

姑姑的對張愛玲的影響,除了在兩性上,還有壹件重要的事情,就是關於分家產的官司。

《金鎖記》最精彩的情節之壹就是分家的大戲,曹柒巧嫁到這個大家庭,等的就是成為寡婦,參與分家這壹天。最後,即便她在腦海中排練了很多遍,投射了自己所有的幻想,在眾人面前不顧體面地呼天搶地,但是從結果上來看,依然吃了虧,“孤兒寡母還是被欺負了”。

後來張愛玲把《金鎖記》從中篇擴寫成了長篇小說《怨女》,裡面添加了很多分家的細節,分錢、分田、分地、分股票,非常復雜。


這個情節就來自於姑姑張茂淵。1921年,張愛玲的祖母去世,當時張愛玲的父親16歲,姑姑11歲,年紀太小,因為名下分得的遺產都給伯父托管。這個遺產涉及到錢、房產,還有壹批名貴的宋版書。

到了1928年,姑姑從英國回來了,發現伯父侵吞了壹部分財產,開始打官司。官司的兩方,原告是張愛玲的姑姑和父親,被告是張愛玲的伯父。本來這個官司很好打,因為證據很多,但是最後,官司還是輸了。

壹部分原因是姑父這邊給法院送了錢,更重要是的,張愛玲的父親臨陣倒戈,不為親妹妹作證,也不願意和親妹妹壹起擔任原告,自行撤銷了官司。

但姑姑又為什麼壹定要打這個官司呢?也是我們前面提到的,她要給自己的戀人籌錢。所以到了最後,姑姑的官司贏也是輸,輸也是輸。

張愛玲寫過壹篇散文叫做《談女人》,裡面有句話:“女人當初之所以被征服,成為父系宗法社會的奴隸,是因為體力比不上男子。但是男子的體力也比不上豺狼虎豹,何以在物競天擇的過程中不曾為禽獸所屈服呢?可見單怪別人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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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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