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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患者"1个月换4家医院",只因医保"限额"? | 温哥华教育中心
   

重症患者"1个月换4家医院",只因医保"限额"?

加快医联体建设,实现多方共赢


“这些年,按病种付费改革给不少患者带来了实惠,以阑尾炎手术为例,改革后,目前的治疗费用跟改革前基本持平。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其实总体费用是降低了。”河南郑州一家三甲医院的柳宏主任告诉记者。

实际上,在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之初,相关技术规范就专门提出了特例单议机制,即对因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高、新药品新耗材新技术使用、复杂危重症或多学科联合诊疗等不适合按病种标准支付的病例,鼓励医疗机构自主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然而,各地的申请条件、评议规则、数量比例等并不相同,有的地方存在流程烦琐、申报比例不高等情况,导致一些医疗机构不敢、不愿申报特例单议。

“对于一些重症特别是有并发症的患者来说,如果一些地方和医院采取‘一刀切’的控费方式,确实不太友好。”柳宏指出,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到来,老年患者往往病情较为复杂,按病种付费改革以及医疗改革应关注到这类情况,通过技术赋能等方式推动精细化管理升级,进一步优化就医体验。

“医联体、医共体是有益的探索,各个医院之间可以明确分工,比如‘最关键的一刀’在大医院解决,等到相关指标平稳后可以分流到医联体里的医院就近就便进行下一步治疗,这样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就医体验。”王均建议,加快医共体建设,探索构建更高效、公平的医疗体系,进而实现患者、医生、医院、医保基金多方共赢。

对此,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指出,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必须实现“一个灶里吃饭”,即各家医院要统一财务账号、统一薪酬待遇和标准,然而,这是一些三甲医院所不愿意的。更重要的是,目前很难打破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


“不应该把经济指标与医生的职业行为挂钩。相反应该更多地体现医生对医疗资源的配给作用。可以适当地给予一些绩效奖励,这个奖励应该从医保控费和健康改善指标两个维度考量。”王岳认为,应尽快推广福建三明医改的经验,通过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等措施,改善医院的收入结构和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包括实行年薪制,这样医生不必每天上班考虑如何创收。同时,医院除了现有的医保、财政和自费3个资金来源外,应拓展第4个资金入口渠道,即医疗慈善,通过社会再分配来发挥医院更重要的社会价值,体现公平正义。

(文中部分采访对象为化名)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还没人说话啊,我想来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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