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 纽时:反对起诉科米的理由恰恰是川普解雇他的理由
当然,塞申斯与罗森斯坦所给出的,是解雇科米的最体面、最站得住脚的理由。不久,各种替代性解释便陆续浮现,既来自特朗普本人,也来自其高级助手:他在决定解雇科米时脑子里想着“那个俄罗斯的事”;科米是个“真正的疯子”;早在2016年11月、他甚至尚未上任之时,就考虑过要炒掉科米,远在那些“方便”的司法部备忘录送来之前。
但即便如此,塞申斯与罗森斯坦这些自我粉饰的说辞仍不乏教益。两人设定了美国执法应当遵守的高标准与硬程序,并警示说,错误的领导者可能会一路把这些标准与程序碾个稀烂。
他们并没有看错。如果这些标准适用于联邦调查局局长,那么更应该适用于美国总统。
总统不应当把自己对某项刑事调查相关事实的看法随意铺陈给公众,将一场调查演成真人秀。
总统不应当在社交媒体上对特定个人的有罪或无罪大发议论,而应当让司法部做好自己的工作。
总统不应当让个人怨怼侵蚀应当引导司法部的廉正与公正。更重要的是,总统必须为美国的法治树立正确榜样。
正如特朗普在2017年致科米的信中所总结的那样,“我们必须为联邦调查局找到能够恢复公众对其至关重要的执法使命的信任与信心的新领导。”他谈的是十年前的科米,但他也完全可以在谈他自己——以及他如今的总统任期。
在这一时期的史册里,特朗普与科米注定彼此纠缠,不仅因为克林顿、俄罗斯、穆勒以及其他种种。两人合在一起,讲述的是美国司法政治化的故事。特朗普在2017年为解雇科米所作的辩护,事实上无意间戳穿了他在2025年要求起诉科米的呼声。若非如此真实,这几乎像是文学情节。
如今再去指责其“言行不一”都显得有点天真。一个对法治缺乏敬畏、只把法律当作巩固自身权力工具的总统,早已超越羞耻与难堪。一天高举崇高原则,改天就把它踩在脚下,这只是他做事的成本罢了,而在他看来,这成本并不高。
离任后,科米出过一本书——我当时写过评论,认为其中不乏自我粉饰——主题是公共生活中的伦理型领导。他在书中回忆自己担任曼哈顿联邦检察官时打击黑手党的经历。
“当我发现自己被卷入特朗普的轨道时,我再次闪回到了早年的检察官生涯,”他在2018年写道,“那种沉默的默许之环。老大掌控一切。效忠誓言。非我即敌的世界观。”
科米谈论的是十年前的特朗普,而放到今天看,这番话恐怕更为贴切。
作者|卡洛斯·洛萨达(Carlos Lozada),《纽约(专题)时报》(The New York Times)驻华盛顿意见版专栏作者,近着《华盛顿之书:如何阅读政治与政治人物》(The Washington Book: How to Read Politics and Politici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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