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購房者付款難題解決了!"先結後補"擴至全國
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深化跨境投融資外匯管理改革有關事宜的通知》(簡稱“《通知》”)。其中涉及房地產相關政策的調整,引發市場關注。
從政策帶來的變化來看,“便利境外個人境內購房結匯支付,將在粵港澳大灣區試點實施的港澳居民購房結匯支付便利推廣至全國。”同時,允許“非房地產企業運用外匯收入及其結匯所得人民幣(专题)資金購買經營性房產”。對此,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李斌在解讀時強調,境內購房結匯支付便利不改變境外個人境內購房政策。
盡管“限外令”(限制境外個人在境內購房)並未松動,但境外購房者的“付款難題”終於解決了,被視為境外個人及企業購房資金結算的壹大突破。
推廣“先結後補”,方便購房結匯支付
《通知》稱,境外個人可以在取得房地產主管部門的購房備案證明文件之前,憑購房合同或協議先行在銀行辦理購房所涉外匯資金結匯支付,後續再向銀行補交購房備案證明文件。
李斌表示,《通知》出台前,境外個人境內購房辦理資金結匯支付,需提供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備案證明文件,而房地產企業或贰手房出讓方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才能辦理網簽。為解決業務實際辦理中的困難問題,國家外匯管理局針對港澳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購房試點實施“先結後補”便利措施,即購房者在取得房地產主管部門的購房備案證明文件之前,可先憑購房合同或協議先行辦理結匯支付,後續再補交備案證明文件。相關試點取得積極反響和效果。
“為滿足更多境外個人在境內工作、生活等合理購房需求,推動區域融合和人才流動,國家外匯管理局此次將粵港澳大灣區試點實施的結匯支付便利化政策推廣至全國。”李斌強調,境外個人境內購房結匯支付便利僅是在銀行辦理資金結匯支付時的審核程序優化,並未改變現行境外個人境內購房政策。享受政策便利的前提是境外個人符合房地產主管部門和各地購房資格條件。
《通知》有關房地產的另壹個重大變動在於,縮減資本項目收入使用負面清單,取消不得用於購買非自用住宅性質房產的限制。這意味著,企業可以自主決定其外匯收入及其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的使用方向,比如購買辦公用房、員工宿舍等經營性房產,並可進行基於自身發展投資商業地產。
早在2006年,“限外令”出台嚴格規范了外資進入房地產市場的門檻。2008年國家外匯管理局明確規定,除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外,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以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購買非自用境內房地產。
李斌表示,該項政策是在房地產市場過熱背景下,各部門先後出台壹系列針對房地產企業和行業的調控政策。國家外匯管理局從防范“熱錢”投機炒作角度,配合出台了“非房地產企業的資本金、外債等資金不得用於建設、購買非自用房地產”的措施。
“近年來,國內房地產市場形勢已發生變化,房地產行業相關宏觀調控措施已優化調整。基於此,相關外匯管理措施有必要加以優化調整,以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助力房地產市場穩健發展。”李斌如是說。
業內:政策是“提效”並非“放閘”
對於此次新政,匯生國際資本有限公司行政總裁黃立沖分析認為,定位是“便利結匯支付”,而不是放松購房准入。政策不改購房資格與自用屬性約束,這是“提效”,不是“放閘”。
黃立沖預計,對於中國房地產市場而言,尤其是壹贰線城市與大灣區需求外溢城市,短期可能把首付入賬周期從數周壓到數日,提升5-10個工作日的到賬確定性。但考慮到境外人士自用屬性、地方限購與信貸政策等並未改變,外資淨流入不會形成量級趨勢,更可能是“小水慢流”的結構性增量。
在業內人士看來,長期以來,外資投資中國房地產市場面臨限制。此次政策放松的信號意義很強。
2024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國家外管局廣東分局發布《港澳居民購買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房產結算支付便利化業務指引》,通過提升支付便利性,激發了港澳居民在大灣區的購房需求,並且吸引了可觀的外部資金進入內地樓市。
據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消息,截至2025年1月末,廣東金融機構累計為港澳居民辦理2603筆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購房支付業務,資金折合人民幣29.93億元。有效滿足了港澳居民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安居置業的需求,為跨境長者置業養老提供了金融支撐。
[物價飛漲的時候 這樣省錢購物很爽]
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從政策帶來的變化來看,“便利境外個人境內購房結匯支付,將在粵港澳大灣區試點實施的港澳居民購房結匯支付便利推廣至全國。”同時,允許“非房地產企業運用外匯收入及其結匯所得人民幣(专题)資金購買經營性房產”。對此,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李斌在解讀時強調,境內購房結匯支付便利不改變境外個人境內購房政策。
盡管“限外令”(限制境外個人在境內購房)並未松動,但境外購房者的“付款難題”終於解決了,被視為境外個人及企業購房資金結算的壹大突破。
推廣“先結後補”,方便購房結匯支付
《通知》稱,境外個人可以在取得房地產主管部門的購房備案證明文件之前,憑購房合同或協議先行在銀行辦理購房所涉外匯資金結匯支付,後續再向銀行補交購房備案證明文件。
李斌表示,《通知》出台前,境外個人境內購房辦理資金結匯支付,需提供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備案證明文件,而房地產企業或贰手房出讓方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才能辦理網簽。為解決業務實際辦理中的困難問題,國家外匯管理局針對港澳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購房試點實施“先結後補”便利措施,即購房者在取得房地產主管部門的購房備案證明文件之前,可先憑購房合同或協議先行辦理結匯支付,後續再補交備案證明文件。相關試點取得積極反響和效果。
“為滿足更多境外個人在境內工作、生活等合理購房需求,推動區域融合和人才流動,國家外匯管理局此次將粵港澳大灣區試點實施的結匯支付便利化政策推廣至全國。”李斌強調,境外個人境內購房結匯支付便利僅是在銀行辦理資金結匯支付時的審核程序優化,並未改變現行境外個人境內購房政策。享受政策便利的前提是境外個人符合房地產主管部門和各地購房資格條件。
《通知》有關房地產的另壹個重大變動在於,縮減資本項目收入使用負面清單,取消不得用於購買非自用住宅性質房產的限制。這意味著,企業可以自主決定其外匯收入及其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的使用方向,比如購買辦公用房、員工宿舍等經營性房產,並可進行基於自身發展投資商業地產。
早在2006年,“限外令”出台嚴格規范了外資進入房地產市場的門檻。2008年國家外匯管理局明確規定,除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外,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以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購買非自用境內房地產。
李斌表示,該項政策是在房地產市場過熱背景下,各部門先後出台壹系列針對房地產企業和行業的調控政策。國家外匯管理局從防范“熱錢”投機炒作角度,配合出台了“非房地產企業的資本金、外債等資金不得用於建設、購買非自用房地產”的措施。
“近年來,國內房地產市場形勢已發生變化,房地產行業相關宏觀調控措施已優化調整。基於此,相關外匯管理措施有必要加以優化調整,以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助力房地產市場穩健發展。”李斌如是說。
業內:政策是“提效”並非“放閘”
對於此次新政,匯生國際資本有限公司行政總裁黃立沖分析認為,定位是“便利結匯支付”,而不是放松購房准入。政策不改購房資格與自用屬性約束,這是“提效”,不是“放閘”。
黃立沖預計,對於中國房地產市場而言,尤其是壹贰線城市與大灣區需求外溢城市,短期可能把首付入賬周期從數周壓到數日,提升5-10個工作日的到賬確定性。但考慮到境外人士自用屬性、地方限購與信貸政策等並未改變,外資淨流入不會形成量級趨勢,更可能是“小水慢流”的結構性增量。
在業內人士看來,長期以來,外資投資中國房地產市場面臨限制。此次政策放松的信號意義很強。
2024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國家外管局廣東分局發布《港澳居民購買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房產結算支付便利化業務指引》,通過提升支付便利性,激發了港澳居民在大灣區的購房需求,並且吸引了可觀的外部資金進入內地樓市。
據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消息,截至2025年1月末,廣東金融機構累計為港澳居民辦理2603筆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購房支付業務,資金折合人民幣29.93億元。有效滿足了港澳居民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安居置業的需求,為跨境長者置業養老提供了金融支撐。
[物價飛漲的時候 這樣省錢購物很爽]
| 分享: |
| 注: | 在此頁閱讀全文 |
推薦:
境外購房者付款難題解決了!"先結後補"擴至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