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得猥琐?"男子地铁被诬陷偷拍案"二审未宣判
他在长文中记录了当时的心态:“一辆一辆的列车到站,一位一位的列车乘员下车,一名一名的乘客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这个靠墙站着、脱掉一只鞋子袜子、双手背在背后,无奈地环顾四周的男子(他明明衬衣牛仔裤,明明站的笔直一身工装,为什么要脱掉鞋子被这五个人死死的盯着)”。其间,两名涉事女性乘客仍然不依不饶。
之后,双方又一同被带到派出所,民警检查后发现并无摄像头。

案发时何先生穿的鞋子。图/受访者提供
何先生称,两名女生在得知他并未偷拍后,也未对他作出诚恳的道歉。此前,两名当事人还曾拍摄了他的照片。因此,其将二人及成都地铁诉至法院。
2023年12月12日,本案一审宣判。成都铁路运输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两女士及成都地铁方均不构成对何先生一般人格权的侵权,对何先生要求两女子和成都地铁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还表示,纠纷发生当时,两名被告罗某某、曾某某误以为“鞋面闪光点”系摄像头发出亮光,基于维护公共利益及自身权益提出质疑,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其行为方式存在不妥。同时,因纠纷发生于晚间,行人不多,并未引起车上乘客及车站行人的围观及讨论,该误会事件虽对何某某造成影响,但影响范围较小。
法院称,鉴于报警处理后,罗某某、曾某某已及时当场道歉,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并主动提出承担交通费予以补救,二人的道歉方式与误会影响的范围及程度相当。
何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
2024年5月30日,罗某某、曾某某通过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称愿意向何先生沟通和道歉。
何先生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一审过后,双方经历了6次调解,第5次调解时对方到场,上述声明发布于第5次调解结束后。
“调解的过程中,我认为双方各自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并没有改变。”何先生表示,对方已表示愿意公开道歉,但双方就道歉的形式及措辞未达成一致。
公众对本案看法不一,有网友质疑何先生过度维权。对此,何先生在自己的微博回应称,只有当事人能感受到里面的压力,《接报警记录表》一直没有公开,只是有媒体采访到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回复:“未发现有偷拍设备”。
“之后有网友攻击我说:‘你鞋子上就是有摄像头,只是警察没有检查出来’,还有现实中陌生朋友开玩笑说,‘别人怀疑你,肯定是你长得猥琐’,这样的话让我很难受,真的很难受,但是路人很难理解这种感觉,都说网友们都是在支持啊,你的名誉并没有降低。”何先生说。
新闻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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