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公安局领导要求我撤稿?问我"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起初,这两条线看似平行。
直到暗处的那个人,在我反复追问“哪个公安局的哪个领导”之后,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发来了一张照片。
那张照片,正是当天早些时候,有人在邮件里发给我的,常方方检察官本人的身份证。
两条线索,在24小时内汇于一点。
这个操作,立刻制造了一个无法回避的身份悖论:
发信人自称公安局领导,却用检察院检察官的身份证来交涉。
这里只存在两种可能。
要么,是盗取了常方方的信息。
要么,就是常方方本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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