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公安局领导要求我撤稿?问我"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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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我发布了一篇文章:《河南一公安副局长妻子喊冤被捕,抓她的正是丈夫同事》。
事情本身不复杂。
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公安局一位副局长刘浩南被留置,他的妻子赵君杰,在网上为丈夫喊冤。
然后,她也被抓了。
动手抓她的,正是她丈夫曾经的:
同事与下属。
文章发出后,撤稿的要求在8月26日这一天,从两条线上同时涌来:一条在明,一条在暗。
明处,是一封来自西平县检察院的邮件。
发件人自称常方方检察官,她在邮件里附上了自己的:
身份证照片。
指控文章侵犯了她的:
名誉权和隐私权。
从2019年写熊昕案,到后来写原伟东案,我写过冤案里的办案人员、涉事警察,比如熊昕案中偷听熊昕律师会见的警察张某庆,原伟东案中,对嫌疑人和证人进行刑讯逼供的警察杜国利。
他们从未发来身份证,说我侵犯了名誉。


暗处,则是我公众号后台的一个陌生账号。
就在同一天,这个账号发来一条消息,语气礼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权威。对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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