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 騎共享電動車游武大校園 貴得離譜 校方回應
芒果電單車客服說,校園共享電動車優先保障武大在校師生使用,“游客目前無法使用校園共享電動車,暑期學生放假,所以游客可以用車。游客壹般都是無法租車的,學生開始返校之後我們就會關閉。如果游客下次需要使用,過年期間可能會開放。”
武大保衛部——
今年暑假氣溫高,經校長辦公會允許後“限時對游客開放電動車”
在武大上述“共享電動自行車收費標准”中,還公示了服務監督電話:027-68775817,稱“在運行服務過程中歡迎師生提出寶貴意見。”8月29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撥打該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那麼,學校官網多處公示,校內電動車僅供師生使用,為何游客也能租借?8月29日下午,記者撥打武漢大學保衛部共享電動車服務電話,工作人員說,游客租借電動車是暑假期間才開放的,“因為今年的溫度比較高,這也是經過校長辦公會的允許之後,才限時間才開放的。”
那游客的資費本來就那麼貴嗎?工作人員核實後說,該問題已經有人在處理,暫時不接受采訪,“到時候會有具體的說法,我們要等學校的政策,要學校和相關職能部門允許後才能回應。”
律師說法——
校內無其他可替換電動車,存在壟斷抬價之嫌
8月29日下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武漢12345,詢問關於武大校園電動車的資費標准與適用人群,工作人員稱,已經記錄,會轉至職能部門回復。
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武漢大學僅引進武漢小象公司和湖北知音動漫公司兩家電單車企業,根據《反壟斷法》第叁拾九條規定,可能構成濫用行政權力實施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而這兩家公司對游客的收費明顯高於正常的市場收費標准,對師生和游客實行不同的收費標准,其“價格歧視”行為則違反《反壟斷法》和《價格法》相關規定。而且校內沒有其他可替代的共享電動車交通工具,存在壟斷抬價之嫌。
趙良善表示,梳理整個事件,不難發現,其收費存在不合理之處,對游客和校內師生實行價格歧視、實行雙標。根據《價格法》第拾肆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校內師生租車前15分鍾是0.45元,之後每10分鍾1元,而游客起步價前15分鍾3元,然後每5分鍾3元,價格相差甚遠,故而,其收費明顯不合理 。此外,電單車企業的定價行為也違反了《反壟斷法》,屬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價服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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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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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學校官網多處公示,校內電動車僅供師生使用,為何游客也能租借?8月29日下午,記者撥打武漢大學保衛部共享電動車服務電話,工作人員說,游客租借電動車是暑假期間才開放的,“因為今年的溫度比較高,這也是經過校長辦公會的允許之後,才限時間才開放的。”
那游客的資費本來就那麼貴嗎?工作人員核實後說,該問題已經有人在處理,暫時不接受采訪,“到時候會有具體的說法,我們要等學校的政策,要學校和相關職能部門允許後才能回應。”
律師說法——
校內無其他可替換電動車,存在壟斷抬價之嫌
8月29日下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武漢12345,詢問關於武大校園電動車的資費標准與適用人群,工作人員稱,已經記錄,會轉至職能部門回復。
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武漢大學僅引進武漢小象公司和湖北知音動漫公司兩家電單車企業,根據《反壟斷法》第叁拾九條規定,可能構成濫用行政權力實施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而這兩家公司對游客的收費明顯高於正常的市場收費標准,對師生和游客實行不同的收費標准,其“價格歧視”行為則違反《反壟斷法》和《價格法》相關規定。而且校內沒有其他可替代的共享電動車交通工具,存在壟斷抬價之嫌。
趙良善表示,梳理整個事件,不難發現,其收費存在不合理之處,對游客和校內師生實行價格歧視、實行雙標。根據《價格法》第拾肆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校內師生租車前15分鍾是0.45元,之後每10分鍾1元,而游客起步價前15分鍾3元,然後每5分鍾3元,價格相差甚遠,故而,其收費明顯不合理 。此外,電單車企業的定價行為也違反了《反壟斷法》,屬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價服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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