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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藝人微博轉發"中國台灣必歸" 陸委會:再犯就辦 | 溫哥華教育中心
   

台藝人微博轉發"中國台灣必歸" 陸委會:再犯就辦

日前多名台灣藝人在微博轉發央視中國台灣必歸”貼文,陸委會與文化部展開行政調查,訪談廿叁名赴中國發展的台灣藝人。文化部昨公布調查結果,指多數藝人表達貼文為中國大陸經紀公司所為或未意識到可能觸法。文化部長李遠則是以公開信呼吁赴中發展藝人“請記得,我們台灣。”


至於是否將對發表統戰貼文的台灣藝人開罰,文化部未正面回應,僅強調身為文化產業主管機關,將以“關懷”為出發點,避免藝人淪為統戰工具。文化部指出,經整體衡量主客觀條件與產業發展現實,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持續提醒台灣藝人遵守兩岸相關法令,同時推動健全的產業生態。

陸委會日前提供赴大陸發展且配合中共發表統戰貼文的台灣藝人名單,請文化部進行約談,其中包括歐陽娜娜、侯佩岑、趙又廷、陳喬恩、陳妍希、汪東城等人。文化部昨公布調查結果,並由李遠以公開信“給想去或已經在中國發展的台灣藝人的壹封信:我們台灣”對外說明。

李遠在信中指出,在多數藝人的回函中,能感受到他們在中國發展所承受的壓力,許多藝人回函表示,對相關表態並不知情,有些回函更詳實描述當地的處境。

李遠還提到,從來不反對台灣藝人為了更大市場赴中國大陸發展,但中國大陸會在藝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替藝人發聲、貼文,“替你表態對中國的認同、否定台灣主權只會是第壹步”,還會幹涉創作、打扮、言論,做出各種在台灣無法想像的事,甚至是出入境。

李遠強調,文化不應該成為政府的宣傳工具,更不能被上級控制和指導。希望台灣藝人赴中發展之前要有心理准備,“也歡迎回家和我們壹起奮斗。”

據了解,此次約談行動是文化部依據陸委會所提供的台灣藝人名單,被動展開調查。文化部昨天發布的新聞稿開頭即明確指出,名單來自陸委會,並交由文化部進壹步約談。

文化部表示,多數藝人指貼文為中國經紀公司所為或並未意識到可能違法,部分對於可能觸法感到緊張,表達“未來壹定會遵守相關法令”。


文化部說,從此次約談中,也進壹步理解及證實中國言論管制嚴格,感受到中國經紀公司高政治化的經營管理模式,有藝人就明確表達,其在中國的個人社群媒體經營因屬行銷宣傳的壹環,根據經紀約規范,相關發言權由中國經紀公司掌控。

文化部表示,為避免台灣藝人被作為統戰的工具,將持續透過補助與投資、提高獎勵、加強培訓,期盼創造更多文化人工作機會及健全的產業生態系。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天就此案表示,陸委會調查結束後,已完成對藝人的告知和告誡,但若下壹次還有相同的狀況,“那就必然要動用相關的規定,這是我們對這些藝人的希望”。梁文傑補充,此次調查非以懲處為目的,而是讓藝人下壹次有理由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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