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发"约开房"信息给3名女学生

法院认为,旬阳市公安局的办案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马某某关于行政处罚告知程序违法的诉称理由,法院不予支持。此外,马某某先后向三名学生发送不雅信息实施猥亵,其作为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保护职责的人员,理应积极守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危,然其违背法律和师德,且多次针对多名未成年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应予从重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旬阳市公安局对马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量罚适当,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驳回了马某某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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