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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案28年:隱匿在綽號後面的元凶 | 溫哥華教育中心
   

懸案28年:隱匿在綽號後面的元凶

記者獲取的卷宗裡,沒有顯示當年檢察院要求警方針對遺漏的嫌疑人補充偵查的要求。1998年1月13日,寶安區人民法院下達判決書,判決認為:“在共同犯罪中,阿輝、阿軍起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林澤隆、謝傳軍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應當比照主犯從輕、減輕處罰。人民法院判處林澤隆搶劫罪有期徒刑贰年零六個月,謝傳軍犯搶劫罪有期徒刑壹年零六個月。”該案核心主犯“阿輝”等未歸案。庭審筆錄顯示的判決結論中對羅洪亮、“阿九”等涉案人員只字未提。


就這樣,壹起涉及團伙搶劫、毆打、疑似性侵等惡性案件,最終只追究了兩名從犯的搶劫責任,核心謎團與關鍵罪責,就此被埋進了時間的塵埃裡。

重尋被害人及其關鍵指認

因“寶安320專案組”偵辦團伙詐騙案時,受害人提供的舉報線索意外指向1997年搶劫案中遺漏的主要嫌疑人。這起塵封了贰拾多年的案件正式重啟。而案件推進的首要關鍵,便是找到當年的受害者陳曉。

據知情人透露,警方尋找陳曉的過程宛如在迷宮中摸索。起初,警方將陳曉的證照信息錄入全國數據庫,卻未能查詢任何有效結果,直到聯系上她的親屬,才得知陳曉早已出境。那些年,陳曉擺脫了原有的生活軌跡,在香港組建家庭,開啟了全新的生活。

憑借出入境記錄這壹細微線索,警方終於在香港鎖定了陳曉的行蹤。起初警方與之溝通時,困難重重。據知情人透露,她對警方完全不信任。警方嘗試用視頻聊天在內的多種方式,才逐漸化解陳曉心中積壓贰拾多年的恐懼。

2023年4月8日之後,陳曉多次專程從香港返回深圳配合調查。筆錄顯示,當年案發報警後,陳曉因害怕遭到報復搬離了出租屋。她表示,那是她人生中最為慘痛的壹段經歷。彼時,因為遭到毆打,陳曉脊椎變形。1999年,她在深圳橫崗接受了脊椎骨矯正手術。她後背脊椎的後遺症極為嚴重,時常備受疼痛的煎熬,只能依靠定期的中醫針灸來緩解,卻難以根治。

“關於遭遇搶劫和強奸這件事,若不是公安人員找到我,我根本不敢再提及。我真的不想讓家人知道這件事。”陳曉對警方說出了在心底積壓已久的話:此刻,她的期望是:“將所有同伙抓捕歸案,並依法予以判刑,幫我追回損失。”

陳曉的出現,為案件的重啟提供了關鍵支撐。然而,這也讓她的傷病問題成為了焦點。被告律師抓住1997年警方調查的漏洞發起攻擊:“沒有驗傷報告,不符合辦案流程”,言下之意,陳曉陳述的可信度值得懷疑。

卷宗顯示,當年負責該案辦理的警方在偵查工作中存在諸多不足。當年,警方未對陳曉進行傷情鑒定,記者也未發現警方采取組織開展嫌疑人外貌繪制或照片辨認工作等措施,背後原因成謎。記者嘗試聯系當年的辦案人員,但未能成功。2025年8月18日,記者又與深圳公安局寶安區分局取得聯系。直至發稿前,警方仍未就當年偵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作出答復。

卷宗材料顯示,這些情況都成為如今案件產生爭議的隱患。不過,案件重啟後,陳曉在警方提供的多組嫌疑人照片中進行辨認,指認出了主犯“明哥”的照片。

身份拼圖:阿輝就是“明哥”?


2024年7月4日,在深圳寶安警方的審訊室裡再次進行了辨認。陳曉在壹組包含嫌疑人的照片中辨認了約1分鍾後,從眾多照片裡認出了那個“戴眼鏡、身材偏瘦、外表斯文”的男子。她說道:“戴眼鏡的這個人是帶頭的,同伙都聽他的。”

隨著陳曉的指認以及同案人羅洪亮、顧勇的最新供詞,“明哥”羅思明的名字,終於從“阿輝”等模糊綽號的掩蓋下顯露出來,被推上了1997年“西鄉劫案”主謀的被告席。

據羅洪亮筆錄回憶,林澤隆被捕當天,有人用傳呼機通知“阿九”。他們在酒店房間裡,聽著“阿九”通過免提電話與“明哥”取得聯系;“明哥表示會找人把林澤隆從派出所撈出來,並讓大家趕快藏起來”。這番話將“明哥”推至案件的核心位置——他是那個能夠調動資源“撈人”,還能指令同伙藏匿的幕後主使。

關於同案人阿九,在他們的供述裡僅提及他是海南人,其余信息壹無所知。不過,案件重啟後,他們的供述逐漸勾勒出了“明哥”的大致輪廓。羅洪亮表示,“明哥”羅思明是這伙人的“老大”,搶劫全程在場。他“地位高,動手的是小弟”,林澤隆、“阿九”都是他的手下。顧勇補充道,明哥租下徑貝新村40號出租屋,承擔羅洪亮、謝傳軍的日常開銷,還負責這壹片區香港賭馬的外圍中介業務——“賭贏了他去給錢,輸了就去收錢”。這位“留著大巴頭發型、戴眼鏡、氣質斯文”的大哥,常去出租屋與小弟喝酒。

最關鍵的身份突破源自陳曉的指認,她通過照片認出“明哥”,並強調“我們曾有過面對面的接觸,印象拾分深刻”。而羅思明的發小陳岳,則直截了當地告訴記者:“當年開車的就是明哥羅思明,‘阿輝’是林澤隆為隱瞞主犯身份所使用的綽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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