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 網紅潘宏再陷風波:寵物狗在其指定的托運公司死亡
年初因訓狗導致寵物狗死亡,壹度在爭議中清空社交賬號的網紅潘宏,再次涉入寵物狗死亡風波。
8月11日,湖南長沙的張麗(化名)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她的阿拉斯加犬“圖圖”失控咬人,向潘宏基地的“老叔”(網名)求助後,將狗交給潘宏指定的托運公司運往基地,不料狗狗在托運公司突然死亡。雙方就死亡時間、死亡原因發生分歧,她稱“網絡發帖後遭遇網暴。”
記者聯系托運公司及潘宏壹方,托運公司拒絕了采訪,潘宏壹方表示狗是在合作的托運公司死亡,事件與基地無關。

阿拉斯加犬“圖圖”生前照片
阿拉斯加犬多次失控傷人
指定托運公司托運時死亡
張麗介紹,今年3月,她的阿拉斯加犬“圖圖”失控咬傷人,她曾向潘宏團隊的“老叔”求助。對方了解情況後表示,這條狗不能再養了,建議交給他。之後,對方介紹了白城市某托運公司,指定由該公司負責托運事宜。
托運公司告訴張麗,目前只接收主人不要了的狗,並且要簽署轉讓協議。張麗表示舍不得,訓好之後還想要回狗狗,“對方則說,狗狗交給老叔就享福了,我可以隨時看狗狗”。而張麗並未將狗送出。
7月下旬,“圖圖”再次失控,咬傷別人的小型犬。張麗陪同對方主人前往寵物醫院治療期間,“圖圖”情緒激動,她再次聯系老叔和托運公司。托運公司表示,需要簽合同放棄狗的所有權,托運公司會支付200元費用,狗主人自行承擔1050元的托運費(200元從中扣除)。
“老叔說圖圖很幹淨不壹定送進基地,他訓好了讓他兒子收養壹輩子。我不想做賣狗的事,但托運公司堅持要求簽訂轉讓合同他們才肯接手,壹直催我在《轉讓協議》簽字。”張麗稱,因工作較忙,她僅在合同文檔上輸入名字後回傳給對方,未下載合同手寫簽字。對方說這樣的合同不行,但可以先將狗寄出,張麗要盡快把合同打印出來簽字寄回。
記者看到,這份《轉讓協議》內容簡單:狗主人自願將合法擁有的寵物轉讓給乙方,乙方負責寵物妥善照顧寵物,提供適宜的生活環境,承擔日常飼養、醫療費用,轉讓費200元。
7月27日,張麗支付運費1050元(扣除200元)後,將狗寄出。

張麗托運狗狗前的聊天記錄(受訪者供圖)
“7月30日,托運公司不停催我簽合同,說狗已經到他店裡了,不簽合同狗進不了園區,他只能再養壹天。我當天比較忙,答應第贰天去打印合同。”張麗說,7月31日上午9點多,托運公司微信發來壹張聊天截圖,內容是頭天傍晚與其他人的聊天,其中的視頻顯示“圖圖”是存活狀態。
“拾幾分鍾後,托運公司給我打微信電話,說狗硬了,死了。”張麗對狗的死因產生疑問,希望查看現場監控,對方表示現場無監控。張麗懷疑是氣溫太高導致狗死亡,對方則表示當地氣溫只有20多度,根本不用開空調,不知道狗為何死亡。
死亡時間、原因引發分歧
狗主人發帖後遭遇網暴
張麗介紹,托運公司找到當地壹家寵物醫院,對圖圖解剖並拍下視頻傳給張麗,判斷圖圖是疾病死亡。
張麗將視頻傳給長沙本地的寵物醫院咨詢,寵物醫生則懷疑是熱射病導致圖圖死亡。之後,雙方針對狗的死因、死亡時間、死亡地點發生分歧和爭執。
記者注意到,7月31日張麗曾表示:“狗死了非要追著你賠償幾萬塊,沒有意義。在它身上我花了3萬多還不止,如果確實是你托運的責任,你只要負責賠償我的運費和原本買狗的3000元錢。其他的我都不用你賠。也是我的決定,才會有壹系列的問題導致了它死亡。”

張麗與托運公司聊天記錄(受訪者供圖)
後續的爭執中,托運公司曾表示,“我還是和潘宏說吧,因為我也是打工的,我得聽老板的”“我跟潘宏說完了,讓我把運費退給你,跟你賠禮道歉”。張麗則回復,“只退運費,我圖圖呢,能活過來嗎。”

托運公司聊天記錄(受訪者供圖)
張麗稱,爭執之後對方不回復她的信息,她判斷潘宏是對方的老板,於是發帖講述事情經過,喊話潘宏解決問題。
“潘宏在他賬號裡說這條狗有腫瘤,不是熱死的,說我索賠3萬元。之後,大量網友到我賬號評論區、私信罵我。有很多髒話,還有讓我去死的。”張麗說,潘宏曾與她私信溝通,指責她故意將事情往潘宏身上靠,是搞流量;她的發帖造成潘宏被網暴,要求她公開道歉,張麗表示願意發布視頻澄清,但要求潘宏同步針對“索賠3萬元”的信息澄清,潘宏則回避了話題。
私信中,潘宏表示狗的死亡是張麗與托運公司之間的事情,雖然是基地指定的托運公司,但誰有問題應該找誰,他沒收到狗,狗也不是死在他手中,不該讓他背黑鍋、被網暴。
張麗回復稱,她壹直是在說托運公司的責任,對方此前的回復讓她以為潘宏是公司的老板,對方不回她信息,她才發帖;對方告知老板不是潘宏之後她已經刪帖了;她從未索要過3萬元。
潘宏回復“不用糾結3萬塊錢的問題”“他啥時候說他老板是我,跟這件事壹毛錢關系沒有”“即便我們是合伙,這條狗沒進我院,跟我沒關系,你也不能提我”“咱們不用互相解釋了,讓法院去解釋吧”。
誰該承擔過錯引發網友熱議
律師:狗主人可向托運公司追責
8月4日,張麗收到自稱受白城市某寵物服務公司、付某和潘宏委托的律師函。律師函稱,白城市某寵物服務公司與張麗微信聊天達成買賣協議,並支付200元購買寵物狗,張麗將寵物狗賣給該公司,按照《民法典》規定,出賣人按照約定將標的物托運至受買人指定地點並交付給承運人後,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因此,該寵物狗的生老病死風險已經轉移到上述寵物服務公司,與張麗再無任何關系。希望張麗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否則將追究相關責任。
該事件在社交平台上形成了自動搜索詞。有網友認為張麗接受了運費抵扣200元,即同意了轉讓協議條款,已經無權追責;有網友認為,張麗並未正式簽訂轉讓合同,有權追責。還有網友認為,年初的訓狗風波轟動全網,張麗依舊將狗送往潘宏基地,應該自行承擔責任。
8月11日下午,記者分別聯系托運公司及潘宏壹方。托運公司人員表示,該事件已交由法務跟進處理,不便在媒體上發聲。潘宏的號碼顯示空號,“老叔”則表示涉事托運公司僅是潘宏基地的合作方,基地沒收到狗,沒參與事件,事件與基地無關。
對此事件,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學知認為,張麗與托運公司的轉讓合同實際並未成立。
鄭學知介紹,從合同目的審視,張麗內心的真實意思不是將狗賣出,聊天記錄表示還想要回狗,自掏腰包1000多元的成本將狗送出去,200元轉讓費遠低於成本,且實際沒收到,說明其本意不是賣狗,其意願不符合合同目的;從合同形式方面看,雙方的合同可以是口頭或者書面的,但既然出具了書面合同,雙方應該以簽字的書面合同為准,口頭的意願則不作數,該案例中的書面合同實際上並未成立。
“在此前提下,托運公司負責了托運,但尚未移交給訓狗基地,訓狗基地與事件無關。應該是由狗主人向托運公司追責。”鄭學知表示,具體維權情況,還需要狗主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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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湖南長沙的張麗(化名)告訴封面新聞記者,她的阿拉斯加犬“圖圖”失控咬人,向潘宏基地的“老叔”(網名)求助後,將狗交給潘宏指定的托運公司運往基地,不料狗狗在托運公司突然死亡。雙方就死亡時間、死亡原因發生分歧,她稱“網絡發帖後遭遇網暴。”
記者聯系托運公司及潘宏壹方,托運公司拒絕了采訪,潘宏壹方表示狗是在合作的托運公司死亡,事件與基地無關。

阿拉斯加犬“圖圖”生前照片
阿拉斯加犬多次失控傷人
指定托運公司托運時死亡
張麗介紹,今年3月,她的阿拉斯加犬“圖圖”失控咬傷人,她曾向潘宏團隊的“老叔”求助。對方了解情況後表示,這條狗不能再養了,建議交給他。之後,對方介紹了白城市某托運公司,指定由該公司負責托運事宜。
托運公司告訴張麗,目前只接收主人不要了的狗,並且要簽署轉讓協議。張麗表示舍不得,訓好之後還想要回狗狗,“對方則說,狗狗交給老叔就享福了,我可以隨時看狗狗”。而張麗並未將狗送出。
7月下旬,“圖圖”再次失控,咬傷別人的小型犬。張麗陪同對方主人前往寵物醫院治療期間,“圖圖”情緒激動,她再次聯系老叔和托運公司。托運公司表示,需要簽合同放棄狗的所有權,托運公司會支付200元費用,狗主人自行承擔1050元的托運費(200元從中扣除)。
“老叔說圖圖很幹淨不壹定送進基地,他訓好了讓他兒子收養壹輩子。我不想做賣狗的事,但托運公司堅持要求簽訂轉讓合同他們才肯接手,壹直催我在《轉讓協議》簽字。”張麗稱,因工作較忙,她僅在合同文檔上輸入名字後回傳給對方,未下載合同手寫簽字。對方說這樣的合同不行,但可以先將狗寄出,張麗要盡快把合同打印出來簽字寄回。
記者看到,這份《轉讓協議》內容簡單:狗主人自願將合法擁有的寵物轉讓給乙方,乙方負責寵物妥善照顧寵物,提供適宜的生活環境,承擔日常飼養、醫療費用,轉讓費200元。
7月27日,張麗支付運費1050元(扣除200元)後,將狗寄出。

張麗托運狗狗前的聊天記錄(受訪者供圖)
“7月30日,托運公司不停催我簽合同,說狗已經到他店裡了,不簽合同狗進不了園區,他只能再養壹天。我當天比較忙,答應第贰天去打印合同。”張麗說,7月31日上午9點多,托運公司微信發來壹張聊天截圖,內容是頭天傍晚與其他人的聊天,其中的視頻顯示“圖圖”是存活狀態。
“拾幾分鍾後,托運公司給我打微信電話,說狗硬了,死了。”張麗對狗的死因產生疑問,希望查看現場監控,對方表示現場無監控。張麗懷疑是氣溫太高導致狗死亡,對方則表示當地氣溫只有20多度,根本不用開空調,不知道狗為何死亡。
死亡時間、原因引發分歧
狗主人發帖後遭遇網暴
張麗介紹,托運公司找到當地壹家寵物醫院,對圖圖解剖並拍下視頻傳給張麗,判斷圖圖是疾病死亡。
張麗將視頻傳給長沙本地的寵物醫院咨詢,寵物醫生則懷疑是熱射病導致圖圖死亡。之後,雙方針對狗的死因、死亡時間、死亡地點發生分歧和爭執。
記者注意到,7月31日張麗曾表示:“狗死了非要追著你賠償幾萬塊,沒有意義。在它身上我花了3萬多還不止,如果確實是你托運的責任,你只要負責賠償我的運費和原本買狗的3000元錢。其他的我都不用你賠。也是我的決定,才會有壹系列的問題導致了它死亡。”

張麗與托運公司聊天記錄(受訪者供圖)
後續的爭執中,托運公司曾表示,“我還是和潘宏說吧,因為我也是打工的,我得聽老板的”“我跟潘宏說完了,讓我把運費退給你,跟你賠禮道歉”。張麗則回復,“只退運費,我圖圖呢,能活過來嗎。”

托運公司聊天記錄(受訪者供圖)
張麗稱,爭執之後對方不回復她的信息,她判斷潘宏是對方的老板,於是發帖講述事情經過,喊話潘宏解決問題。
“潘宏在他賬號裡說這條狗有腫瘤,不是熱死的,說我索賠3萬元。之後,大量網友到我賬號評論區、私信罵我。有很多髒話,還有讓我去死的。”張麗說,潘宏曾與她私信溝通,指責她故意將事情往潘宏身上靠,是搞流量;她的發帖造成潘宏被網暴,要求她公開道歉,張麗表示願意發布視頻澄清,但要求潘宏同步針對“索賠3萬元”的信息澄清,潘宏則回避了話題。
私信中,潘宏表示狗的死亡是張麗與托運公司之間的事情,雖然是基地指定的托運公司,但誰有問題應該找誰,他沒收到狗,狗也不是死在他手中,不該讓他背黑鍋、被網暴。
張麗回復稱,她壹直是在說托運公司的責任,對方此前的回復讓她以為潘宏是公司的老板,對方不回她信息,她才發帖;對方告知老板不是潘宏之後她已經刪帖了;她從未索要過3萬元。
潘宏回復“不用糾結3萬塊錢的問題”“他啥時候說他老板是我,跟這件事壹毛錢關系沒有”“即便我們是合伙,這條狗沒進我院,跟我沒關系,你也不能提我”“咱們不用互相解釋了,讓法院去解釋吧”。
誰該承擔過錯引發網友熱議
律師:狗主人可向托運公司追責
8月4日,張麗收到自稱受白城市某寵物服務公司、付某和潘宏委托的律師函。律師函稱,白城市某寵物服務公司與張麗微信聊天達成買賣協議,並支付200元購買寵物狗,張麗將寵物狗賣給該公司,按照《民法典》規定,出賣人按照約定將標的物托運至受買人指定地點並交付給承運人後,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因此,該寵物狗的生老病死風險已經轉移到上述寵物服務公司,與張麗再無任何關系。希望張麗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否則將追究相關責任。
該事件在社交平台上形成了自動搜索詞。有網友認為張麗接受了運費抵扣200元,即同意了轉讓協議條款,已經無權追責;有網友認為,張麗並未正式簽訂轉讓合同,有權追責。還有網友認為,年初的訓狗風波轟動全網,張麗依舊將狗送往潘宏基地,應該自行承擔責任。
8月11日下午,記者分別聯系托運公司及潘宏壹方。托運公司人員表示,該事件已交由法務跟進處理,不便在媒體上發聲。潘宏的號碼顯示空號,“老叔”則表示涉事托運公司僅是潘宏基地的合作方,基地沒收到狗,沒參與事件,事件與基地無關。
對此事件,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學知認為,張麗與托運公司的轉讓合同實際並未成立。
鄭學知介紹,從合同目的審視,張麗內心的真實意思不是將狗賣出,聊天記錄表示還想要回狗,自掏腰包1000多元的成本將狗送出去,200元轉讓費遠低於成本,且實際沒收到,說明其本意不是賣狗,其意願不符合合同目的;從合同形式方面看,雙方的合同可以是口頭或者書面的,但既然出具了書面合同,雙方應該以簽字的書面合同為准,口頭的意願則不作數,該案例中的書面合同實際上並未成立。
“在此前提下,托運公司負責了托運,但尚未移交給訓狗基地,訓狗基地與事件無關。應該是由狗主人向托運公司追責。”鄭學知表示,具體維權情況,還需要狗主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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