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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把網暴者告上法庭 只要1元精神撫慰金 | 溫哥華教育中心
   

他們把網暴者告上法庭 只要1元精神撫慰金

值得壹提的是,有4位原告請求法院判處1元精神撫慰金,錢數不大,基本上只為了出壹口氣、討回公道。








此外,明星網暴案件近年呈多發態勢。對明星來說,由於職業的特殊性,他們需要接受外界更多的評價與討論,網暴有時如家常便飯。

在楊紫與樓某某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壹案中,樓某某就認為,公眾人物的承受能力比普通人要高,對他人的批評和指責應有壹定的寬容度。即使她對楊紫“撕番”“走捷徑送禮”的質疑並沒有可靠准確的依據,也達不到侮辱和誹謗的程度。

那麼,明星的隱私空間應該開放到什麼程度?法院裁定,沒有客觀性和真實性的言論和辱罵,使個人社會評價降低,已經屬於“過線”的范疇。


網暴不止發生在微博、抖音等開放性程度較高的社交平台,也可能起於熟識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甚至來自有過親密關系的前任。

被網暴者不僅要面對陌生人的侮辱和謾罵,還要承受熟人朋友們的指責。有的患上了抑郁症,有的走上自殺之路。比起經濟損失,他們經歷的社會性死亡和精神摧殘更嚴重,“突破了心理承受力的底線,失去了繼續生活下去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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